瑞丽市司法局

瑞丽市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22386    作者: 日期:2019/10/28
 

监督索引号53310200331501000

瑞丽市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瑞丽市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瑞丽市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负责全市法制宣传与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区、各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3、负责管理指导全市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统一监管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4、负责协调管理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负责管理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

6、负责管理指导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之年,也是瑞丽市重点开发开放实验区全面建设之年,根据中央、省委、州委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的学习领会,我局2017年的主要工作成效如下:

1、全面提高法制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法治发展环境。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重点开展法律进机关、农村、学校等普法活动,全面打造具有我市特色的普法品牌。

2、全面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促进社会长治久安。发挥人民调解维稳基础作用,完善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机制。

3、加快法律服务发展步伐,切实做好惠民工程。扩大律师参与社会管理范围,继续拓展公证服务领域,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能力。

4、夯实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基础,提升司法行政整体实力。抓好司法办公业务用房建设、抓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

5、围绕干部素质提升,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进一步巩固创先争优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成果,以干部素质提升为切入点,开展廉洁执法经常性教育,在思想、组织、业务、作风、执业环境上全面升级,营造良好的法律服务发展环境,树立良好的司法行政形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瑞丽市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根据《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丽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瑞政发【201295号),设立瑞丽市司法局,为瑞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政科级。根据部门职能职责设置10个内设机构,具体机构名称为:1办公室;2宣传股;3、普法与依法治理办公室;4、基层工作管理股;5、公证律师管理股;6、法律援助工作管理股;7、社区矫正办公室,8、安置帮教办公室;9、政工监察室;10、瑞丽市公证处。瑞丽市司法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司法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220.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8.24万元,占总收入的99.7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5万元,占总收入的0.21%。与上年的864.32万元相比增长29.19%,其他收2.5万元与上年的38.84相比下降了93.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8.24万元与上年的825.49元相比增加32.24%;收入比上年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和上级专项资金拨入增加。2017年人员经费收入为821.52万元,2018年人员经费收入为954.94万元,比上年增加133.42万元增长16.24万元,上级专项经费收入2017年为126.64万元,2018年为215.46万元,比上年增加收入88.82万元。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是2018年上级拨入专项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司法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18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6.95万元,占总支出的97.92%;项目支出24.57万元,占总支出的2.0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总支出与上年总支出934.77万元对比增加26.56%,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2017年工资福利支出为614.78万元,2018年工工资福利支出为919.75万元,增加了304.97万元。其中:12018年新增人员3人,增资24.77万元,绩效奖励增加74.52万元,新增及补发2017年政法系统特殊岗位津贴161.22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加45.22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9.06万元。与上年的152.8对比增加了46.26万元,增长30.2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维修护费增加43.29万元,2017年为0万元,增加了100%,其中增加的项目是:强边固防提升改造修缮费14.37万元、增加青少年法宣传教育基地建设费26.96万元、姐相司法所修缮费1.45万元。

2018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54.94万元占基本支出1181.52万元的80.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99.06万元占基本支出1183.06万元16.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司法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的项目经费支出24.57万元,其中,强边固防银井观摩提升改造项目23.27万元、司法业务工程款支出1.2万元。与上年的137对比下降82.06%,主要原因是2017年用于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款支出13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司法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1.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181.52万元的98.32%。与上年的919.8万元对比增加26.3%,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2017年工资福利支出为614.78万元,2018年工工资福利支出为919.75万元,增加了304.97万元。其中:12018年新增人员3人,增资24.77万元,绩效奖励增加74.52万元,新增及补发2017年政法系统特殊岗位津贴161.22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加45.2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64.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161.67万元的91.64%。主要用于其他公安支出11.23万元、司法行政运行904.5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万元、基层司法所业务49.77万元、普法宣传21.79万元、律师公证管理3.8万元、法律援助14.55万元、其他司法支出57.73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3.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16.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77.0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司法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6.89万元,完成预算的38.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15万元,完成预算的64.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4万元,完成预算的17.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2.2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具体情况是: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费预算数为5.74万元,2018年预算数为8万元,增加预算的原因是2018各乡镇基层司法调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工作量增大,油费增加;执法执勤用车维修维护费增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6.89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7.56万元,减少0.67万元,下降8.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15万元,增长19.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2万元,下降36.9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决算数降低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的规定,严格执行《瑞丽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范了我局公务接待管理,做到严格标准、务实节俭、简化礼仪、有利公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6.8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5万元,占74.75%;公务接待费支出1.74万元,占25.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1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瑞丽市司法局机关和基层司法所执法执勤用车用于普法宣传、司法调解、法律援助、刑释人员矫正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市上级主管部门对瑞丽市司法局相关业务工作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瑞丽市司法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16万元,与上年139.2对比增加42.96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维修维护费的增加,2017年办公费为18.52万元,2018年办公费为43.26万元,增加了133.58%2017年维修维护费为0.01万元,2018年维修维护费为27.92万元,增长了100%。增加的原因是强办固防提升改造项目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瑞丽市司法局办公费43.26万元、印刷费0.53万元、水电费0.4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39万元、劳务费46.69万元、邮电费12.66万元、差旅费18.67万元等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74%。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瑞丽市司法局资产总额112.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9.67万元,固定资产583.3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89.54万元,无形资产0.1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6.8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1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50平方米,账面原值4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22.71

249.67

583.37

338.07

245 

289.54

0.1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瑞丽市司法局2018年未开展部门绩效自评。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支出,主要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司法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主要反映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支出,主要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148“法律服务专用遇话等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支出,主要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制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法律援助支出,主要反映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其他司法支出支出,主要反映司法行政部门发生的司法鉴定工作指导费、法学研究费、司法协助费、典型推广和表彰费、证书工本费等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监督索引号53310200331501111

  
  [附件: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万元)20191025040424574


文章来源:瑞丽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