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司法局根据《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丽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政府办便签﹝2020﹞426号)文件要求,对照瑞丽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并结合我局工作开展情况,现将瑞丽市司法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落要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
(一)围绕“六稳”“六保”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各项政策,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2020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拓宽各项政策的发布渠道,丰富内容形式,增强传播力和影响力。
(二)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市司法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上新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专栏,专门用于公示行政执法信息,目前网站上已公示了我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方案 、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人员信息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今后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市司法局积极深入网格责任片区发放登革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宣传手册、告知书等,强化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传染病防治及疫情防控的意识和应对能力。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对有关公众提出的舆情问题,快速作出正面回应。
(四)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市司法局积极做好扶贫政策解读,做到精准扶贫,对“回头看”突出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公开,为努力打好脱贫攻坚战打好基础。
二、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
(一)实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全清单化管理
市司法局严格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我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照要求公开。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围绕“三定”方案、权责清单,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要求,结合《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对照目录模板,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并按要求于2020年8月底完成了德宏州瑞丽市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且已完成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工作动态”专栏置顶公布一个月。
(二)建立健全政务信息管理制度
市司法局通过系统梳理我局制发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对在本部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统一发布以及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调整更新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目前已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问题。
(三)健全完善政策解读机制
市司法局以政府常务会议为重点,加强对会议材料的审核,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文件解读机制,着眼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等重要政策,积极通过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平台发布权威解读,确保清晰传递政策内涵、正确释放政策信号。注重发挥专家解读作用,积极运用图表图解、视频动漫等多元化解读形式,提高政策解读实用度,确保企业、群众看得懂、好理解,积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解读政策。
(四)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市司法局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3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局权责清单和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已于2020年8月底编制完成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结合我局实际,明确具体流程,确保标准指引落地落实。健全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凡是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应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征集情况。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
市司法局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对公开对象、公开方式进行细化,尤其对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仅对申请人公开的事项做特别规定,并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和申请办理工作全过程记录,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会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有关信息。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防止信息泄露对个人造成损害。
三、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
(一)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
市司法局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对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的信息内容,严格落实审核制度,严把内容政治关、法律关、文字关,由局长审核同意后才上报、发布。并按要求及时更新,对不符合运营规范、难以继续运营政务新媒体平台及时关停并在“云南省政务新媒体备案登记系统”备案关停等有关信息。未加快推进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动政府网站整体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作出努力。
(二)优化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
市司法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本部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并结合我局实际,设置了公开目录和指南、条例规定及制度、文件及解读、预决算公开及三公、计划总结及报告、下载专区、人大政协提案、行政执法八大子栏目,通过优化栏目页面设置和检索功能,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按要求完成规范建设。
四、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保障基础
(一)强化领导
市司法局已按要求确定1名负责政务公开的同志,履行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并报上级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市司法局局长和分管副局长在年内分别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和重大问题,部署推进工作。
(二)健全组织体系
市司法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以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通过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并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提高人员素质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市司法局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稳步提升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2020年市司法局共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培训5次,培训目的明确,内容培训有针对性、系统性,培训课程设置科学,培训内容合理优化,培训效果显著提升。
瑞丽市司法局
2020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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