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上报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瑞丽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各项规定,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促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的重要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美静、副局长张明和纪检组长赵勒旺任副组长,各股室、司法所负责人任成员的信息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各小组成员认真对宣传材料质量把关。三是局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和上报工作。同时切实加强对阶段性重点工作信息内容的督促检查。
(二)深化政务公开。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继续扩展政府门户网站功能,搭建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新闻发布和宣传信息等,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的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
(三)健全体制机制。一是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审核后公开。二是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相关规定的各类行为,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是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加强协作、促进工作的原则,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重点、公开形式、公开制度、公开效果六方面进行考核。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和完成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信息数量:瑞丽市司法局2016年主动公开信息110条,无规范性文件。其中由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10条,由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14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
瑞丽市司法局2016年度无回应解读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瑞丽市司法局2016年度未受理政府信息申请。
(四)行政复议情况
瑞丽市司法局2016年度无行政复议情况。
(五)行政诉讼情况
瑞丽市司法局2016年度无行政诉讼情况。
(六)举报投诉情况
瑞丽市司法局2016年度无举报投诉情况。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情况
瑞丽市司法局2016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信息费用。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1.瑞丽市司法局2016年度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
2.瑞丽市司法局2016年度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人,其中包含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1人。
3.政府信息公开经费已列入日常办公费用中。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瑞丽市司法局2016年度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2次,举办培训班2次,接收培训30余人。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瑞丽市司法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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