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德宏州“十三五”科技扶贫工作实施意见》(德办发〔2017〕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扶贫精准脱贫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科发农〔2016〕121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举全省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云发〔2015〕14号)和《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十三五”科技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和要求,结合德宏州实际,州科技局科协牵头起草了《德宏州“十三五”科技扶贫工作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
围绕贫困农户增收的核心问题,逐步夯实科技扶贫载体,推广适用、先进技术,加速科技成果向贫困地区的转化,培育壮大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完善贫困地区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强贫困地区人才输送和本土人才培养,提高贫困人口科学素质和“造血”能力,搭建“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载体,培育科技扶贫示范点,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实现科技扶贫“十、百、千、万”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是推广一批实用技术;二是实施一批科技项目;三是开展一系列科技培训;四是用好一套科技远程教育系统;五是培养一批科技明白人;六是培养一批科技致富带头人;七是选派一批农业科技人员;八是培育一批科技型企业;九是构建一批“三农”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十是建立一批科技扶贫示范点。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形成“政府负责、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科技扶贫有效实施;二是加强考核监督。建立科技扶贫工作评价机制和项目督查机制,加强科技扶贫项目的绩效考评,保证科技扶贫项目的有效落实;三是优化政策环境。各级党委政府要逐步建立科技扶贫的激励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四是加大资金投入。各级党委政府要安排科技扶贫专项资金,将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积极争取社会资金用于科技扶贫;五是加强科技合作交流,建立广泛的科技合作关系;六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加大对科技扶贫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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