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司法局

瑞丽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浏览量:2492    作者: 日期:2022/12/2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3日至5月2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瑞丽市司法局开展了巡察,2022年7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市委有关要求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表面层次”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学习。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政治轮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有关文件精神,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动力,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促进“八五”普法、行政复议改革、法律援助、网格管理及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等工作取得成效。二是班子成员对标瑞丽市干部作风建设三年行动“五个清单”内容,结合分管工作和岗位职责认真完善问题清单。三是坚持转作风、提效能。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效能革命”工作部署会,制定“效能革命”工作方案,推进工作走深走实。

二、关于“党组执行有关制度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议事决策程序,履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明确非党组成员列席会议时不决策表态。二是明确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由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并严格执行落实党组的决定。三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加强会议纪要的审核把关、签发流转和归档管理等工作。

三、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风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根据《瑞丽市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全市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相关制度,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学习。二是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次学习突出一个主题,会前认真筹备,会中集中精力认真学习,会后及时上报情况。年内,中心组已组织集中学习6次,从第五次集中学习起即巡察意见反馈后,每次学习安排1名班子成员交流发言,并提交交流发言材料。

四、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把法律援助“入口关”。对符合援助条件的做到应援尽援。二是不断加强援助案件的跟踪回访力度,通过电话、微信进行回访48件,受援助人满意率为90%。三是专业评估案件质量,组成质量检查工作小组,对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审查139件,补充完善相关材料20件。四是制定印发《瑞丽市“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全市共计有54名法律顾问,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疫情防控、司法行政业务、社会稳定等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年内,召开党风廉政会议3次。二是压紧压实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部署、检查。三是执行“谁分管谁谈话”制度,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谈话。截9月,开展常规性谈话47人次。四是查找廉政风险,全局干部职工依照个人岗位职责,通过自己查、群众提、互相找、领导点等方式,找全找准风险点后,召开党组会议讨论审定各岗位风险等级进行公示。

六、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和会计基础规范进行审核报账,按照政府集中采购手续采买办公设备,完善相关手续。二是加强对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对所有购入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入账处理,及时处置国有资产。三是按照瑞丽市捐赠规定、流程办理接收捐赠事宜,规范接收捐赠行为。

七、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学习《瑞丽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瑞丽市机关工作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待中按陪同人员标准进行接待,清退上交超标报销的相关费用,加大对未清退到位事项的督促。二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和财经纪律法规制度培训,严格审批把关,对不符合报销的一律不予报销。

八、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压实各支部责任,支部书记对本支部撰写的支部计划、方案、总结、党员撰写的心得体会、批评意见等材料进行严格审阅把关。二是开展党建工作检查,督查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情况、主题党日、党费收缴等情况,规范做好活动记录,及时录入“云岭先锋”APP。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一对一、面对面开展谈心谈话,既谈工作问题、也谈思想问题,既谈自身差距、也提醒对方不足,确保谈话取得实效。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检视问题,剖析原因,推动落实整改。

九、关于“基础党务工作不扎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今年8月,1名年轻同志向局机关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二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按照程序进行换届,换届材料收集建档保管。

十、关于“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管理不够有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持续采用选调、招录、争取公益性岗位等方式,选调引进司法行政优秀人才,调整充实到空缺岗位。二是加强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向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各司法所普遍存在人员不足和待遇等问题。

十一、关于“制度建设不严谨、不全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修改完善《瑞丽市司法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重要干部任免由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做出任免决定。二是制定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建立健全公车管理台账,对两起未经审批使用公车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十二、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聚集主责主业,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市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上来,攻坚克难,狠抓落实。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末位表态制。三是每月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情况、主题党日、党费收缴等情况进行督查,年内,新成立党支部2个、补选支部书记2个、届满按期换届2个;接收中共预备党员3名,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5名。四是持续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抓手,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为依托,把学习理论与贯彻中央、省、州、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确保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双促进、双提升。截9月,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6次,各支部上党课31次、开展主题党日72场次,政治轮训3次,组织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1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专题研讨班”2期,参加上级各类学习培训17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692-4118551;电子邮箱:rlsfjbgs@163.com。

 

 

瑞丽市司法局党组

2022年12月23日





文章来源:瑞丽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