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公益法律服务和公证质量统计表(公证表3)
统计时间:
2022-01-01—2022-12-31
填表时间:
2023-01-12 16:24:29
项目
公益法律服务
复查、投诉、诉讼
合计
开展法治宣传和公证咨询
为减灾救灾办理减免收费的公证
为残疾人办理减免收费的公证
为老年人办理减免收费的公证
其中
为未成年人办理减免收费的公证
为政府重点工程办理减免收费的公证
为服务三农办理减免收费的公证
为环境保护办理减免收费的公证
办证中成功调解
其他公证公益服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公证复查
经复查后撤销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向公证协会、主管机关投诉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投诉请求被支持
其中
作为公证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被告的民事诉讼
公证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败诉涉及的错误公证书
错证数
民事诉讼被判决赔偿
民事诉讼被判决赔偿的金额
赔偿之后向公证员追偿的金额
为老年人办理免费遗嘱公证
被查实投诉公证未按法定时限办理
件
次
件
件
件
件
件
件
件
件
件
件
件
件
件
件
件
件
件
件
件
元
元
丙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瑞丽市公证处
3
3500
0
1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填报单位(盖章):
瑞丽公证处
负责人:
赵薇薇
填表人:
摸晃
填表说明:
1、丙1=丙3+丙4+丙5+丙7+丙8+丙9+丙10+丙11+丙12;丙5≥丙6;丙20=丙14+丙19。
2、“经复查后撤销”(丙14),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公证机构撤销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书。
3、“公证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败诉涉及的错误公证书”(丙19),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以公证活动中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的过错造成损失为理由,以公证机构为被告,以侵权责任纠纷为案由请求民事赔偿,并被法院判决公证机构败诉的案件中涉及的错误公证书。
4、同一公益法律服务项目既涉及到不同人员群体(丙4-丙7)又涉及到不同事项类别(丙3、丙8-丙12)的,择一角度进行填报,不要重复填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联系电话:0692-4112233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20001
地址:瑞丽市民族街24号 邮编:678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