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8年第2号〕
瑞丽市勐秀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二O一八年一月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将瑞丽市勐秀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勐秀乡”)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瑞丽市财政局下达勐秀乡2016年预算总额为1212.55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部门预算1020.13万元,追加调整预算192.42万元,追加额占本年总收入的13.67%。当年预算向社会公开1个。决算报表反映,2016年部门总收入1407.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2.55万元、其他收入194.91万元;2016年部门总支出151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5.89万元,项目支出155.44万元。本年总支出较上年增加334.41万元,增长28.41%。2016年年初结转和结余441.4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37.6万元。2016年决算支出比预算增加491.2万元。
勐秀乡“三公”经费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23.0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6.00万元,下降41.03%;“三公”经费2016年共支出27.8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26万元,增长8.83%;会议费2016年共支出4.76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9万元,增长156.15%;培训费2016年共支出0.86万元,比上年度增加0.41万元,增长91.33%。
审计结果表明,勐秀乡2016年度的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基本真实,预算的编制基本能按照相关规定逐项编制,各项支出基本按照年初下达的预算安排和使用, 会计核算基本符合相关规定。但审计发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不减反增,未列入固定资产、未办理采购审批手续、会计科目核算不规范等需加以完善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未能得到有效控制,不减反增
2.未列入固定资产14.93万元
3.未办理采购审批手续7.00万元
4.提高差旅费伙食补助标准0.19万元
5.会计科目核算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瑞丽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未能得到有效控制,不减反增的问题,责成勐秀乡加强日常经费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费的开支。对未列入固定资产14.93万元的问题,责成勐秀乡对未入账的固定资产14.93万元补记入账,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未办理采购审批手续7.00万元的问题,责成勐秀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采购审批手续。对提高差旅费伙食补助标准0.19万元的问题,责成勐秀乡加强日常经费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费的开支,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对会计科目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责成勐秀乡严格按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计建议:一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经法规,规范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严格办理采购审批手续,提高内控制度的执行力。二是加强日常经费管理,特别是进一步规范、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等管理使用,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审计建议,勐秀乡认真对照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于2017年9月完成整改: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未能得到有效控制,不减反增的问题,勐秀乡制定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加强日常经费的管理,控制经费开支;对未列入固定资产14.93万元的问题,已补录在2017年8月26号凭证;对未办理采购审批手续7.00万元的问题,勐秀乡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采购审批手续;对提高差旅费伙食补助标准0.19万元的问题,认真学习《瑞丽市机关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范并控制经费支出;对会计科目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要求财务人员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提升业务水平能力。
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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