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审计局

瑞丽市201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决算审计结果

浏览量:11849    作者: 日期:2018/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瑞丽市审计局自2017年10月13日至10月31日,对瑞丽市201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批复情况

2010年5月28日,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下达了《关于德宏州2010年中央投资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德发改农经〔2010〕321号)文件,批准了项目实施方案,同意实施项目。

(二)项目完成及验收情况

项目主要完成工程量开挖土方15224.75?,回填土方14380.77?,M7.5浆砌石431.2?,M7.5浆砌砖46.96?,M10砂浆抹面710.35㎡,C20混凝土19.54?,钢筋制安1.909t,管道安装27678.2m。

2011年3月20日,项目法人组织参建各方及有关单位技术人员组成单位工程验收小组,对单位工程进行验收,经验收评定工程施工质量等级为合格。

(三)项目决算审计情况

项目总投资送审金额416.21万元(含材料),审定投资金额399.49万元(含材料),材料库存结余16.54万元,审减0.18万元。

(四)财务收支情况

截至2017年10月31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420.0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36.31万元,省级39.94万元,州级40.69万元,群众自筹3.15万元;项目累计支付资金414.6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支出137.54万元,金属管材支出258.13万元,待摊投资支出18.93万元。

(五)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瑞丽市201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实施执行了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等管理制度,建设单位与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按合同约定职责履行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项目的建成和投入使用,使当地村民小组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提高了农民的健康水平,减轻了农民取水的劳动强度,解放了一大批农村劳动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款0.1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款0.18万元的问题,责成瑞丽市人民政府水利局依法整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审计建议,瑞丽市人民政府水利局对问题进行了整改,对多计工程款已予以核减,并严格按审定的工程价款支付给施工单位,对审计建议予以采纳。

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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