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瑞丽市审计局自2018年5月4日对瑞丽市环境保护局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中缅云井、芒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及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中缅边界银井一侧。主要包括村庄污水收集处理工程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程,国界沟和喊沙大沟污染治理整治工程等工程。具体建设内容:1.垃圾热接站站房及设备采购;2.国界沟及喊沙大沟污染治理整治;3.污水氧化塘2座、生态氧化沟1座及污水管沟;4.电瓶三轮车9辆,垃圾桶若干等。2014年12月10日,德宏州财政与德宏州环境保护局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4年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竞争类项目)预算的通知》(德财建〔2014〕135号)文件,批准项目实施。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实施基本执行了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等管理制度,建设单位与施工、监理等单位按合同约定职责履行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建设内容发生变更,能够及时报请上级部门重新审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0.3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价款0.38万元,责成瑞丽市环境保护局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相关施工单位工程价款。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审计建议,瑞丽市环境保护局对问题进行了梳理,并依照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时结算,对审计建议已采纳。
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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