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瑞丽市审计局自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8月30日对瑞丽市自然资源局实施的瑞丽市2015年度13个小型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2015年12月,瑞丽市自然资源局以《瑞丽市2015年小型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项目实施方案》上报瑞丽市人民政府及德宏州国土资源局,经批复,同意实施该方案,建设规模:重力挡墙工程17条,长850米;截排水沟工程10条,长1050米。项目预算总投资641.73万元(其中:瑞丽501.95万元,畹町139.78万元);资金来源:瑞丽市2015年度省级地质灾害切块项目资金、历年结转省级地质灾害切块项目资金及州、市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于2016年5月20日开工, 2016年10月6日竣工,主要完成挡土墙1371.02米, 排水沟1107.2米,沉砂池36.2米,谷坊坝24.45米,拦渣坝61.25米;实际完成投资3993805.77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瑞丽市自然资源局在项目建设管理上,基本履行了建设基本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建设质量监督制以及合同管理制,按质、按量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
此公告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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