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2011年第一批及2012年第五批
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项目审计
结果公告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八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将瑞丽市2011年第一批及2012年第五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项目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项目可研方案批复情况
根据德宏州移民开发局(德移民发〔2011〕68号)及(德移民发〔2012〕105号)文件和瑞丽市人民政府(瑞政复〔2011〕183号)、(瑞政复〔2011〕184号)、(瑞政复〔2012〕61号)、(瑞政复〔2012〕188号)、(瑞政复〔2012〕193号)、(瑞政复〔2012〕195号)、(瑞政复〔2012〕196号)、(瑞政复〔2012〕197号)文件批准,同意实施:1.弄焕村内道路路面改造工程37.08万元;2.芒林水库茂盛安置点村内道路路面改造工程49.94万元;3.弄岛镇红光村内道路路面改造工程33.02万元;4.姐相乡弄焕村内道路路面改造及扩建工程46万;5.姐相乡南简村内道路路面改造工程49万元;6.瑞丽市户育乡瓦兴村内道路路面扩建工程49万元;7.瑞丽市户育乡雷弄村内道路路面改造工程49万元;8.新村村民小组排洪沟工程39万元;9.帮户文化活动室32万元;10.芒岗文化活动室32万元;11.芒岗灌溉沟续建项目16万元;12.户育乡瓦兴村民小组路灯安装工程7万元;13.雷弄村民小组土地平整项目40万元;14.勐秀乡户兰村帮户村民小组进村道路建设工程56万元;15.景喊村至芒岗村通村道路路面改造续建工程141万元;16.移民后期扶持培训10万元;17.移民后期扶持生产发展40万元。
(二)项目投资计划下达情况
1.2012年6月7日,德宏州财政局、德宏州移民开发局《关于下达2011年度第一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的通知》(德财企〔2012〕28号)文件,下达瑞丽市2011年度第一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220万元。
2.2012年11月5日,德宏州财政局、德宏州移民局《关于下达2012年第五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的通知》(德财企〔2012〕95号),下达瑞丽市2012年第五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500万元。
(三)项目调整情况
经瑞丽市人民政府 (瑞政复〔2012〕307号)及(瑞政复〔2012〕308号)文件批准,同意:1.户育乡瓦兴社村内道路路面工程项目与户育乡瓦兴村内道路路面扩建工程项目进行优化设计合并实施,项目总投资75万元。
2.弄焕村内道路路面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及弄焕村内道路路面改造及扩建工程进行优化设计合并实施,项目总投资78万元。
(四)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情况
根据工程招投标规定和瑞丽市人民政府文件批准,景喊村至芒岗村通村道路路面改造续建工程采取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其他工程采取竞争性谈判。经过竞争性谈判和公开招标,项目工程中标总金额为5840515.34元。中标单位确认后,市移民局分别与中标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廉政合同》。工程监理由瑞丽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负责,工程结算由云南双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和云南华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
(五)工程投资完成及验收情况
工程最早于2012年11月开工,最晚2014年4月1日竣工。共完成库区基金项目15项,其中:工程项目13项、后期扶持生产发展项目1项;农业实用技术培训项目1项。完成项目总投资6736907.31元。项目完工后,市移民局组织市纪工委、设计单位、质检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项目所在乡镇及村组进行了竣工验收。瑞丽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进行工程质量评估。验收结束市移民局与项目村组签订竣工移交协议书移交村组使用。
(六)工程结算审核情况
经市审计局依法委托昆明晨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弄焕村内道路路面改造及扩建工程等13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认可,工程竣工结算审定总金额5869664.13元,审减12598.18元。
(七)项目资金收支情况
项目资金总收入7200000元(拨入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资金总支出6736907.31元;项目资金结余463092.69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移民局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移民资金并足额到位。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工程招投标、合同、监理以及工程质量监督等管理制度。在财务核算上,市移民局按照财务管理的规定和项目要求,做到专户存储、专账核算和专人管理。
三、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多计工程款12598.18元。经市审计局依法委托昆明晨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认可,送审金额5882262.31元,5869664.13元,多计工程款12598.18元。对多计的工程款12598.18元予以核减,责成市移民局严格按工程审定造价进行财务决算。
(二)不符合规定领取补助6000元。移民未在培训方案规定的驾照取得时间内而领取补助。责成市移民局今后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文件规定管好用好扶持资金。
(三)挤占资金弥补办公经费3760元。市移民局6次在培训费中报销单位车辆下乡培训期间的燃油费2900元;2次报销误餐费860元,共3760元。鉴于市财政局已收回结余资金无法按源渠道归还,责成市移民局今后避免类似的问题发生。
(四)方案调整未向原审批部门报批。责成市移民局今后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项目审批程序报批。
四、审计建议
(一)努力控制成本,严格按照设计和招投标确定内容施工,严禁提高建设标准和项目超概算。
(二)严格遵守方案文件规定,严禁不符合规定领取补助行为;方案调整按审批程序及时报批。
(三)严格区分培训经费与工作经费,严禁挤占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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