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6年第27号〕
瑞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5预算
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结果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将瑞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大办)2015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015年度部门预决算情况。
2015年瑞丽市财政局下达市人大办预算总额9608867.66元,年初部门预算9551400元,追加预算57467.66元。决算报表反映部门总收入9708867.66元,其中:财政拨款9608867.66元,其他收入100000元。
2015年部门总支出10906755.29元,其中:基本支出10213539.70元,项目支出693215.59元。本年总支出较上年减少840474.03元,减少比例7.15%。2015年年初结转和结余1650137.18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52249.55元。
1.“三公”经费、会议费方面。市人大办“三公”经费2015年共支出628224.81元,比2014年度的1122652.75元减少494427.94元,下降44.04%;会议费支出1714257元,比上年度的1482112元增加232145元,增长15.66%。
⒉培训费、考察费、差旅费方面。市人大办培训费、考察费、差旅费2015年共支出278032.40元,比2014年度的133387元增加144645.40元,增长108.44%。
(二)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情况。
市人大办积极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和要求,自《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出台以来,建立了《瑞丽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接待工作规定》、《瑞丽市人大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行政审批工作制度》等制度,在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会议活动、办公用房等方面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市人大办2015年度的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基本真实,预算的编制基本能按照相关规定逐项编制,各项支出基本按照年初下达的预算安排和使用, 会计核算基本符合相关规定。但审计发现会议费未能得到有效控制,不减反增及固定资产未入账等需加以完善和改进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会议费未能得到有效控制,不减反增。
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出台以来,市人大办2015年会议费不减反增, 会议费支出1714257元,比2014年度的1482112元增加232145元,增长15.66%。责成市人大办今后加强日常经费的管理,有效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支出。
(二)购置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
市人大办2015年2月购买摄像机SXS卡、服务器硬盘等支出共计8500元未计入固定资产账。责成市人大办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程序调整完善账务处理。
(三)固定资产(车辆)账实不符。
市人大办部分公务用车辆调入、调出、购买、清理等环节未完善相关手续,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导致账实不符。责成市人大办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程序调整完善账务处理。
(四)报销单据不规范59648元。
市人大办付景颇文化园修建大芒亭经费39648元;付目瑙方块队服装费20000元,以上两笔支出均无税务发票及经济业务事项相关审批表。责令市人大办规范会计核算管理,完善相关账务处理。
四、审计建议
(一)建立健全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资产安全和有效使用。
(二)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会议费、考察费等管理使用,严格控制使用情况,促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审计整改情况
(一) 关于会议费未能得到有效控制,不减反增的问题,市人大办将在以后年度细化预算编制,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及费用。
(二)未入账的摄像机SXS卡、服务器硬盘等已按规定做账务处理。
(三)针对部分公务用车辆调入、调出、购买、清理等环节未完善的问题,已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付景颇文化园修建大芒亭经费39648元及目瑙方块队服装费20000元的费用,已按相关规定取得完税发票。
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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