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将瑞丽市弄岛镇弄岛村至榕棒旺渡口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瑞丽市弄岛镇弄岛村至榕棒旺渡口公路建设项目批复建设里程4.35km,工程预算总投资305.00万元,其中: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275.00万元为兴边富民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工程其他费用由瑞丽市自筹解决。该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德宏州强龙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中标单位,合同金额269.35万元。该项目于2012年12月20日开工,2013年4月28日完工。竣(交)工验收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该项目送审价275.69万元,审定价273.81万元,审减1.8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项目建设管理上,基本能够按照建设相关程序执行,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建设任务。在资金管理使用上,资金拨付及时,账务清楚。经审计,未发现挤占、截留项目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1.88万元
(二)未依法计缴印花税0.08万元
(三)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收取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瑞丽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予以核减;对未依法计缴印花税的问题责成市交通局在今后的项目实施中严格依法计缴印花税;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收取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的问题责成市交通局今后严格执行招标文件要求收取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计建议: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范项目管理。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计提计缴税金。三是市交通局将予以核减的工程价款用于该项目支出。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审计建议,市交通局认真对照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于5月15日前逐项进行整改:对于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市交通局已将予以核减的1.88万元用于完善该项目安全及防护工程;对于未依法计缴印花税的问题,市交通局保证今后在项目实施时按规定计提印花税;对于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收取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的问题,市交通局保证今后将严格按规定收取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
此公告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联系电话:0692-414124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20001
地址:瑞丽市新建路2号 邮编:678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