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瑞丽市审计局2017年7月对瑞丽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简称市外事办) 负责实施的瑞丽市跨界河流S55(2)界碑防护工程-钢筋石笼导流坝项目(简称“S55(2)界碑防护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S55(2)界碑防护工程项目由市外事办组织实施,项目概算总投资99.5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该项目于2015年10月30日开工,2016年3月5日竣工,2016年9月24日验收,验收评定为合格。项目新建石笼底宽6.75米,顶宽2米,江坎高度4.5米,长度132米,完成了项目土方工程、小钢筋石笼工程、钢筋石笼导流坝基础及平台工程。该项目送审金额92.85万元,审定金额91.96万元, 审减0.8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项目建设管理上,基本能够按照建设相关程序执行。在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到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经审计,未发现挤占、截留等违纪违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0.8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瑞丽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对多计工程价款0.89万元予以核减。
审计建议: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加强项目申报审批工作,完善项目资料管理。加强工程项目的管护管理,确保工程项目发挥长期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市外事办采纳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认真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严格按工程审定造价进行结算。
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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