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水利局

《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南宛河南涝河治理工程征地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浏览量:2054    作者: 日期:2024/2/3

为开展好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南宛河南涝河治理工程建设征占地及青苗调查工作,确保河道治理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根据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以《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德宏州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德政办发〔2022〕50号)等文件标准执行,土地补偿以《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征收农用地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2021年NO.092号)等文件标准执行及《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南宛河南涝河治理工程征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印发方案的背景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坚持预防为主,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创新发展,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能力、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江河湖泊生态保护治理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线。目前,农村水利基本建设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尤其是农村河道存在的问题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形势不相适应,为充分发挥水利工程设施在国民经济持续发展中的基础作用,减少洪灾损失,促进我国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通过河道整治使基础设施等防洪标准有较大提高,区域内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防洪安全保障问题得到初步解决,为乡村振兴建设、群众安居乐业、社会繁荣稳定提供良好的基础,促进地区可持续发展,共建人水和谐的社会环境,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目标任务及完成时限

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南宛河南涝河治理工程征地范围主要包括河道两侧工程建设区和施工用地两部分长5.1公里。征地涉及瑞丽市弄岛镇雷允村、弄岛村2个村委会,弄混、弄麦、弄额、等相、弄莫东、芒艾、弄岛、大拥棒、红光9个村民小组。

项目征地工作主要由征地及青苗补偿两块工作为主导,由弄岛镇人民政府牵头,市水利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成征地工作小组。按照工程整体推进计划,在2023年1月29日—3月10日完成征地工作。

三、主要内容及核心举措

南涝河道长10.533km。河道平均比降1.55‰,河宽3.5—10m。本次治理河段长9.5km,护岸治理段长5.1km,清淤治理段长4.4km,流域面积10.16 km2。涵管46个,机耕桥11个,工程计划投资3772.18万元。本次征地要准确掌握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南宛河南涝河治理工程建设区征占地土地面积和青苗等数据,为征地青苗补偿工作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为后续河道治理征地专项验收工作提供基础性支撑。凡在工程建设规划批准用地范围内的各类地上附着物及土地均为征收对象。每个工程点征地范围由市水利局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征地范围线确定。工程建设征地总面积228.01亩,其中工程永久征地154.77亩,临时用地面积 73.24 亩,以实际征收面积为准。

四、本方案特点和任务分解

由于本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带来的效益直接惠及老百姓,征地调查统计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弄岛镇人民政府为牵头单位,市直相关部门负责按照《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南宛河南涝河治理工程征地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参与征占地及青苗补偿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市水利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按照本部门业务范围开展,并对调查结果确认签字;弄岛镇人民政府即作为征占地及青苗牵头单位,也是项目受益区,负责辖区内的征占地及青苗调查的动员、组织、协调及调查工作,梳理辖区行政界限的划分、土地等指标分解,做好辖区内征占地及青苗调查结果的公示、确认签字,并对公示期间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收集、反馈、调查处理。市财政部门负责对调查确认的征占地及青苗费用给予统筹安排。市水利局作为项目建设的主管部门,积极协助配合弄岛镇人民政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辖区的征地及青苗调查工作任务。



原文通知: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南宛河南涝河治理工程征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