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全市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水平,切实保障农村群众饮水安全,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整治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不到位等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农水函〔2025〕162号)、《德宏州整治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不到位等问题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瑞丽市水利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不到位等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供水工程运行问题:农村供水设施(如水源井、水泵、管网、水池等)损坏、闲置或运行不正常,导致供水不稳定或中断。
2.农村供水水质问题:供水水质浑浊、有异味、存在污染隐患等,未按规定进行水质检测或处理。
3.工程管护责任问题:管护主体不明确,无人管理或管理人员缺位或履职不到位;制度不健全,未制定管理制度办法;未定期开展水源、管网、泵站等供水设施巡查检查、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维护不到位,导致供水不稳定或中断。
4.供水水费收缴问题:未确定公示水价,未建立水费收缴台账、未收取水费,水费收取不透明、乱收费,水费管理不规范,坐收坐支、贪污或挪用水费,或收取水费后未用于工程运行维护、督促水费收缴和监管不到位等。
5.其他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供水相关问题。
二、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农村居民、基层干部、供水工程管理人员等。
三、反映方式
1.电话举报:0692—4147868(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
2.电子邮箱:rlkcd@126.com。
3.来信来访:瑞丽市卯喊路103号(请注明“农村供水问题线索”)。
4.网络平台:瑞丽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址:https://www.rl.gov.cn/slj/Web/index.do)、微信公众号(瑞丽市水利局)等渠道链接。
四、注意事项
1.反映问题需真实、客观,尽量提供具体时间、地点、照片或视频等佐证材料。反映人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或进行恶意举报,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2.反映问题请注明反映人联系方式(匿名反映需提供基本线索信息),瑞丽市水利局将严格保密个人信息。
3.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瑞丽市水利局联合属地乡镇或市直相关部门将逐一核查,督促整改,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对于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瑞丽市水利局不予受理,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4.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受理范围。
五、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
农村饮水安全关乎民生福祉,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推动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
特此公告。
瑞丽市水利局
2025年5月9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联系电话:0692-4147799/4128996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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