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切实做好瑞丽市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现将《方案》出台的背景、基本原则、实施步骤、工作目标、主要措施解读如下:
《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五部委印发的《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文公共发〔2016〕38号)文件及云南省文化厅等五部门下发的《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文发〔2018〕8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整合公共文化资源,统筹推进优质公共文化资源向基层倾斜和延伸,提高现有图书馆、文化馆设施利用效率和服务效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
二、《方案》出台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筹实施。发挥乡镇人民政府在总分馆制建设规划、组织和推进方面的统筹协调作用,优化公共文化资源配置,完善配套措施,鼓励社会参与,确保总分馆制建设有序推进。
(二)改革创新,提升效能。围绕建、管、用等关键环节,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文化资源在市内联动共享,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发挥整体优势,提升综合效益。
(三)强化基层,促进均等。以乡镇、村两级为重点,以需求为导向,促进公共文化资源向基层倾斜,增加基层公共文化资源供给质量,保障城乡人民群众普遍均等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四)实事求是,分类推进。坚持因地制宜、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理环境及历史文化等因素,采取切合实际的措施和方法开展总分馆制建设,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总分馆制。
三、《方案》出台工作目标
按照基本原则,整合公共文化资源、提高文化服务效能, 到2020年年底,全市基本建成以市图书馆、文化馆、畹町图书馆为总馆、乡镇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为服务点的总分馆体系。实现村(社区)农家书屋与乡镇文化站、市图书馆、市文化馆、畹町图书馆的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推进市图书馆、文化馆(站、室)、农家书屋基础设施标准化、文化资源共享化、服务系统网络化、管理运行一体化,实现“统一标识、统一平台、统一资源调配、统一人员培训、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绩效考评,分级建设、集中管理、分散服务”的建设目标,全市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
四、《方案》实施步骤
(一)摸底规划阶段(2019年5月前)。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各乡镇(农场管委)、村(社区)在摸清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资源、人才队伍等资源底数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实施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9年6月—2020年10月)。组织实施,集中攻坚。结合实际,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采取切合实际的措施,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全面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
(三)总结提升(2020年11月—12月)。认真总结总分馆制建设经验,不断完善运行机制,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确保到2020年11月底各乡镇综合文化站全部建成图书馆、文化馆分馆,村委会(社区)综合服务点建设基本完成。瑞丽市覆盖城乡、运转规范、服务有效的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体系基本形成,并开展自检自查、验收和总结,于11月份后接受州级、省级的检查验收。
五、《方案》的主要措施
(一)把总分馆制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结合实际、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条件、人口分布和文化基础等因素,采取有效措施,合理确定总分馆布局、规模和标准,积极探索和选择适合本地的总分馆建设模式。
(二)因地制宜推进总分馆制建设。总分馆制建设要依托市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农场管委)综合文化站、村委会(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进行建设,推动农家书屋与市图书馆、文化馆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符合条件的可以成为图书馆、文化馆分馆。没有成为分馆的其他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可以设立基层服务点,作为总分馆服务的补充和延伸。
(三)明确功能与运行机制。建立以市图书馆、文化馆为总馆,乡镇(农场管委)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委会(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为服务点的总分馆体系。通过市图书馆总分馆制,以统一的图书馆集群管理系统为基础平台,以文献信息资源联合建设、联合开发、联合服务、资源共享为主要内容,文献资源统一采购、编目、配送、通借通还,数字资源统一提供,服务标准统一规范,人才队伍统一培训,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水平。加强全市范围内古籍保护的组织实施,通过市文化馆总分馆制,整合全市群众文化艺术资源,加强对全市公共文化活动、公共文化创作、艺术普及辅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等方面的统筹,丰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内容。
(四)强化责任落实。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对总分馆制建设进行规划、指导、监督和管理,并组织专家对总分馆开展评估考核工作,通过评估查找总分馆建设的薄弱环节和不足,推动补齐短板和完善工作条件。总馆主要职责:市图书馆、畹町图书馆作为总馆,履行本级图书馆各项业务职能。一是研究制定总分馆长远发展规划,短期工作计划、业务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二是负责统筹市图书馆资源建设和服务提供,指导分馆业务提升、进程的监管和绩效考评,推动区域范围内资源共享;三是负责辖区内图书文献的采购、加工、配送。组织建立文献物流传递系统,加速周转总分馆之间的文献资源,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需求;四是组织辖区内业务人员的岗位培训、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负责建立统一的网络信息与业务管理平台,提供计算机集成系统和网络系统的技术支持和维护,建立统一的书目查询系统,强化总馆和分馆之间的信息存取和利用功能。市文化馆作为总馆,履行本级文化馆各项业务职能。一是研究制定总分馆长远发展规划、短期工作计划、业务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二是负责对辖区内分馆运营的指导、协调、评估等工作,支持分馆工作开展;三是负责制定文化服务标准、统筹城乡活动开展、文化品牌创建、开展文化骨干培训、文化产品策划、设备设施统筹、协调各分馆间的资源配送等。分馆的主要职责:一是乡镇(农场管委)图书馆(文化站)分馆要服从总馆的统筹安排和业务指导,接受总馆的业务管理和资源调配,拓展服务领域和服务功能,实行免费开放。二是承担文献阅读指导,信息服务、开展文化教育、文化活动实施、文化项目承办、文化品牌创建等职能,按照总馆制定的服务政策、规范,开展对服务点的指导管理并协调服务点的文献资源配送、流转等。基层服务点的主要职责:一是服务点要执行好分馆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履行免费开放,对接群众需求开展阅读推广活动,提供文献信息资源借阅及信息查询指导服务;二是根据群众需求组织培育村级业余文艺团队,有针对性地开展村级文化活动,保证公共文化资源进村入户;三是承担村级文化设施管理、创编特色节目、培育文艺团队、开展文体活动等职能。
(五)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总分馆制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的图书馆(室)、职工书屋、文化活动室等根据自身职能特点,在自愿原则下成为市图书馆和市文化馆的分馆;鼓励符合条件、具有资质的上网服务场所成为总分馆的基层服务点;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以及采取公益创投、公益众筹等方式,依法依规有序参与总分馆制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引入社会专业机构,采取委托管理或连锁运营的方式,通过专业化服务、科学化管理,做好总分馆日常管理运行。大力推进文化志愿者服务,动员社会专业人士参与总分馆制管理运行。
(六)统一功能配置标准。总馆挂“瑞丽市图书馆总馆”“瑞丽市文化馆总馆”和“畹町图书馆总馆”牌子。各分馆(文化站)挂“瑞丽市图书馆(文化馆)XX乡镇分馆”“畹町图书馆XX乡镇分馆”牌子。各村委会(社区)文化室统一挂“瑞丽市图书馆(文化馆)XX村(社区)服务点”牌子。
(七)落实好人员配置。落实好《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根据总分馆的规模、服务人口和服务方式,统筹总馆、分馆的人员配置。配备总馆馆长、分馆馆长和分馆联络员、服务点人员“三级结构式”人员体系。市图书馆、文化馆、畹町图书馆馆长任总馆馆长;乡镇(农场管委)文化站站长任分馆馆长、工作人员为分馆工作人员;村级文化辅导员为服务点人员。分馆馆长和工作人员要专职专用,乡镇(农场管委)不得“挪用”;村级服务点人员由村级文化辅导员专职担任,村级不得“挪用”。
(八)完善分馆、基层服务点业务骨干培训体系。加强对分馆业务骨干的业务指导和定期培训,并将分馆人员培训纳入总馆基层培训计划。采取“下派上挂、专兼结合”的方式、由总馆分馆副馆长、对分馆业务进行指导、挂职分馆副馆长定期交流;分馆定期选派业务人员到总馆挂职学习;(社区)服务点纳入所属分馆统一管理。
(九)畅通群众需求反馈渠道,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实现供需有效对接。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平台等各种现代技术优势,建设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制定激励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总分馆制建设,提高总分馆制建设的生命力和影响力。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联系电话:0692-4143272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20001
地址:瑞丽市新建路2号 邮编:678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