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文电、财务、会务、档案、信息、后勤保障、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综合考评、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负责部门预算和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人员工资待遇、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692——4141271
二、政策法规股。拟订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负责普法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诉讼工作。承担机关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制审核工作。
联系电话:0692——4110809
三、艺术股。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创作和生产。指导文艺院团业务建设。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艺术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旅游演艺及重大文艺活动。拟订文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692——4145500
四、公共服务股。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文化公共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协调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设施建设。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人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乡(镇)文化站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0692——4111332
五、智慧旅游股。拟订智慧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瑞丽文化和旅游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指导智慧文化和旅游产业园区建设。协调、推进旅游景区、旅游城市(城镇)、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智慧化建设。拟订旅游、文化科技创新发展和艺术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旅游和文化行业信息化工作。组织开展旅游、文化的科研成果推广和交流合作。
联系电话:0692——4129562
六、非物质文化遗产股。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宣传、贯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确认和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组织评审、推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和认定代表性传承人。负责文化生态保护相关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认定、记录、研究、培训、宣传和传播工作。
联系电话:0692——4145500
七、文博股。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文物保护、考古工作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承担与文物保护和考古有关审核事务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指导和协调全市文物保护利用、博物馆事业、社会文物管理、考古发掘和其他重大工作、项目的申报、管理或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开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和保护工作。负责文物安全检查和文物资源信息管理等工作。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承担博物馆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承担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标准化规划的推广和组织落实工作。承担与文物保护、考古有关的审核事务及组织申报工作。负责博物馆安全保卫检查工作。依法履行文物安全管理、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依法组织查处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指导民间珍贵文物的抢救、征集工作。承担文物的进出境工作。
联系电话:0692——4129562
八、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股。拟订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有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推动动漫产业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和旅游度假区建设。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旅游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工农业旅游、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建设和旅游厕所革命相关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生态旅游发展。指导旅游扶贫工作。承担红色旅游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692——4113942
九、市场行业管理股(行政审批股)。拟订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负责全市文化文物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及统计工作。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出境旅游和边境旅游。负责行政审批有关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社会组织体系建设,推动行业协会开展自律管理。推进旅游行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旅游企业诚信评价,提升旅游行业服务品质。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工作。
联系电话:0692——4129685
十、综合执法监督股。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指导、监督全市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组织查处、督办和协调全市性、跨区域大案要案。承担综治维稳工作。
联系电话:0692——6990008
十一、宣传推广对外交流合作股。拟订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交流合作、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宣传推广等工作。指导、管理有关驻外文化和旅游机构。承办文化和旅游中外合作协定及其他合作文件的商签工作。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有关事务。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负责跨境旅游合作区和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日常外事工作。统筹瑞丽旅游形象国内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国内旅游市场开发工作。开展文化和旅游国内交流推广、区域合作等工作。承担新闻宣传工作。
联系电话:0692——4141271
机关党组(人事股):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有关驻外文化和旅游机构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职称评审、离退休干部、干部培训、干部管理及监督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0692——4141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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