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统计局

瑞丽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浏览量:21646    作者: 日期:2020/9/8

——单位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

 

瑞丽市统计局

瑞丽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

 

根据瑞丽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市单位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瑞丽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4041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2339个,增长1.37倍;产业活动单位4903个,增加2519个,增长1.06倍;个体经营户30939个(详见表2-1)。

表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4041

100.0

    企业法人

3579

88.6

    机关、事业法人

206

5.1

    社会团体

115

2.8

其他法人

141

3.5

二、产业活动单位

4903

100.0

第二产业

631

12.9

第三产业

4272

87.1

三、个体经营户

30939

100.0

第二产业

1844

6.0

第三产业

29095

94.0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922个,占47.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91个,占9.7%,制造业326个,占8.1%。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0881个,占67.5%;住宿和餐饮业3145个,占10.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009个,占9.7%(详见表2-2A,2-2B)。

表2-2A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4041

100

采矿业

10

0.2

制造业

326

8.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8

0.4

建筑业

197

4.9

批发和零售业

1922

47.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37

3.4

住宿和餐饮业

62

1.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2

1.3

金融业

21

0.5

房地产业

220

5.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91

9.7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85

2.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8

0.7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50

1.2

教育

90

2.2

卫生和社会工作

29

0.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77

1.9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14

7.8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

 

表2-2B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个体经营户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30939

100

制造业

1760

5.7

建筑业

76

0.2

批发和零售业

20881

67.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009

9.7

住宿和餐饮业

3145

10.2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3

0.1

房地产业

59

0.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24

0.7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479

4.8

教育

50

0.2

卫生和社会工作

65

0.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31

0.4

其他

30

0.1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个体经营户。
    表中其他项含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3579个,比2013年末增加2286个,增长1.77倍。其中,内资企业占99.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5%。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6%,私营企业占94.0%(详见表2-3)。

 

表2-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单位数(个)

比重(%)

合 计

3579

100.0

内资企业

3551

99.2

国有企业

21

0.6

集体企业

13

0.4

股份合作企业

0

0.0

联营企业

1

0.0

有限责任公司

136

3.8

股份有限公司

16

0.4

私营企业

3364

94.0

其他企业

0

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1

0.3

外商投资企业

17

0.5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瑞丽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9385人,比2013年末增加999人,增长2.60%,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6157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9813人,增加587人,增长6.36%;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29572人,增加412人,增长1.41%。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73645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31393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7429人,占18.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6391人,占16.2%;制造业5478人,占13.9%。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49277人,占66.9%;住宿和餐饮业7270人,占9.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813人,占9.3%(详见表2-4A,2-4B)。

表2-4A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39385

16157

采矿业

74

12

制造业

5478

195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24

268

建筑业

3537

457

批发和零售业

7429

305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08

247

住宿和餐饮业

1312

800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7

20

金融业

1090

600

房地产业

2399

90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254

67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693

23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891

47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73

131

教育

3292

2382

卫生和社会工作

2181

156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77

18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6391

2180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但未包含金融保险系统垂直管理部分的从业人员。

 

表2-4B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73645

31393

制造业

5022

2168

建筑业

154

13

批发和零售业

49277

2042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813

1559

住宿和餐饮业

7270

4941

房地产业

70

2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89

5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247

1876

卫生和社会工作

219

15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42

146

其他

41

35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表中其他项含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瑞丽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39.20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13.7%,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86.3%。法人单位负债合计728.56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13.8%,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86.2%。

2018年,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546.9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9.6%,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90.4%(详见表2-5)。

表2-5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139.20

728.56

546.99

采矿业

0.34

0.13

0.38

制造业

80.51

53.59

27.8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3.81

10.73

12.98

建筑业

51.80

36.25

12.09

批发和零售业

285.38

237.37

463.5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3.94

2.37

1.75

住宿和餐饮业

13.75

8.00

1.9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08

0.01

0.04

房地产业

135.67

103.79

8.4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07.32

229.17

15.3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28

0.71

0.8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20

0.61

0.3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0.97

0.35

0.35

教育

4.63

1.02

0.3

卫生和社会工作

13.49

9.92

0.4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44

0.32

0.35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00.60

34.21

0.00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合计数不包含金融业门类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四、分地区单位基本情况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勐卯镇3599个,占89.1%;畹町镇190个,占4.7%;弄岛镇87个,占2.2%。(详见表2-6)

2-6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瑞丽市

4041

100.0

4903

100.0

勐卯镇

3599

89.1

4221

86.1

畹町镇

190

4.7

257

5.2

弄岛镇

87

2.2

154

3.1

姐相乡

67

1.7

140

2.9

户育乡

45

1.1

62

1.3

勐秀乡

53

1.3

69

1.4

 

五、分地区从业人员情况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勐卯镇33348人,占84.7%;畹町镇2281人,占5.8%;户育乡1522人,占3.9%。(详见表2-7)

 

2-7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瑞丽市

39385

16157

勐卯镇

33348

13407

畹町镇

2281

949

弄岛镇

808

320

姐相乡

959

480

户育乡

1522

839

勐秀乡

467

162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文章来源:瑞丽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