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瑞丽市自然资源局
瑞丽市统计局
(2022年6月13日)
2018年9月,按照国家、省、州统一部署,我市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200多名干部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48694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1721.11公顷(17.5817万亩)。其中,水田8789.37公顷(13.1841万亩),占74.99%;水浇地15.64公顷(0.0235万亩),占0.13%;旱地2916.1公顷(4.3741万亩),占24.88%。弄岛镇、姐相镇2个乡镇的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耕地的45.84%。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7708.92公顷(11.5634万亩),占全市耕地的65.77%;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324.57公顷(1.9869万亩),占全市耕地的11.30%;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839.03公顷(2.7585万亩),占全市耕地的15.69%;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711.03公顷(1.0665万亩),占全市耕地的6.07%;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37.56公顷(0.2063万亩),占全市耕地的1.17%。
(二)园地13038.66公顷(19.5580万亩)。其中,果园3530.59公顷(5.2959万亩),占27.08%;茶园84.29公顷(0.1264万亩),占0.65%;橡胶园9031.54公顷(13.5473万亩),占69.27%;其他园地392.24公顷(0.5884万亩),占3.00%。园地主要分布在户育乡、勐卯街道、勐秀乡,3个乡镇占全市园地的67.01%。
(三)林地56036.82公顷(84.0553万亩)。其中,乔木林地52360.51公顷(78.5408万亩),占93.44%;竹林地945.59公顷(1.4184万亩),占1.69%;灌木林地635.17公顷(0.9528万亩),占1.13%;其他林地2095.55公顷(3.1433万亩),占3.74%。勐秀乡、户育乡2个乡镇的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林地的60.50%。
(四)草地771.76公顷(1.1576万亩)。其中,其他草地771.76公顷(1.1576万亩),占100%;我市无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二种地类。草地主要分布在勐卯街道、户育乡2个乡镇,占全市草地的59.93%。
(五)湿地159.31公顷(0.2390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市涉及其中1个二级地类,即内陆滩涂159.31公顷(0.2390万亩),占100%。湿地主要分布在瑞丽江流域涉及的乡镇即勐卯街道、畹町镇及弄岛镇,占全市湿地的96.23%。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829.54公顷(11.7443万亩)。其中,城市用地1981.65公顷(2.9725万亩),占25.31%;建制镇用地1391.27公顷(2.0869万亩),占17.77%;村庄用地4051.26公顷(6.0769万亩),占51.74%;采矿用地254.53公顷(0.3818万亩),占3.2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50.83公顷(0.2262万亩),占1.93%。
(七)交通运输用地1921.47公顷(2.8822万亩)。其中,铁路用地63.52公顷(0.0953万亩),占3.31%;公路用地899.22公顷(1.3488万亩),占46.80%;农村道路937.65公顷(1.4065万亩),占48.80%;机场用地7.53公顷(0.0113万亩),占0.39%;港口码头用地1.04公顷(0.0015万亩),占0.05%;管道运输用地12.51公顷(0.0188万亩),占0.65%。全市无轨道交通用地1个二级地类的分布。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865.18公顷(2.7978万亩)。其中,河流水面647.23公顷(0.9708万亩),占34.70%;水库水面418.58公顷(0.6279万亩),占22.44%;坑塘水面636.24公顷(0.9544万亩),占34.11%;沟渠141.03公顷(0.2115万亩),占7.56%;水工建筑用地22.1公顷(0.0332万亩),占1.19%。全市无湖泊水面及冰川及常年积雪2个二级地类的分布。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准确分析原因,深入揭示发展变化趋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要坚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底线思维,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要坚持系统观念,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市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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