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瑞丽市统计局
瑞丽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25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23〕7号)要求,瑞丽市组织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省、州、市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市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瑞丽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机构组建、宣传动员、人员选聘、方案制定、普查试点、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审核验收、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市委书记毛晓、市长温洋多次对经济普查工作作出批示,要求高标准开展经济普查,高质量做好经济普查。2023年3月15日,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26个部门组成的瑞丽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瑞丽市统计局。5月18日,市经普办印发《关于印发瑞丽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内设工作组职责的通知》,市级普查机构、人员全部组建到位。6月底,全市8个街道、乡镇、农场均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普查登记开始前,市委书记毛晓召开专题会议,对经济普查提出全面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高度重视,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推动普查顺利实施。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提供多方保障,在普查宣传、数据共享、单位清查、现场登记、数据审核评估等方面密切配合,协同推动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多措并举,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瑞丽市经普办在省、州经普办的业务指导下,认真总结历次普查经验,学习部分县(市)先进做法,多措并举、锐意创新,切实提高普查工作科学性、规范性。2023年7月,圆满完成德宏州直播经济专项试点工作,为经济普查实施方案提供可操作、可执行的“瑞丽经验”。在制度保障上,严格执行《普查数据报送监测和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等工作制度,结合瑞丽实际,制定《瑞丽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瑞丽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预防风险工作预案》,为普查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制度保障。在方法运用上,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方式,通过对我市行政区域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立体式、择时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9家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在技术手段上,应用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终端小程序采集普查数据,指导有条件的普查对象使用网络自主填报,落实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率和安全保障显著提高。
三、依法普查,树牢法纪意识
全市各级普查机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云南省实施方案》,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通过发放告知书、门户网站、微视频等多种信息载体和形式向广大普查员和普查对象宣传依法普查,对全市500余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和1000余名普查对象统计员全覆盖进行依法普查培训。成立瑞丽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联合执法工作组,依法查处不配合普查行为,公布统计违法举报方式,普查期间未收到统计违法举报线索。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对国家曝光的统计违法事实,举一反三、及时整改,坚决纠正统计违法行为和失实数据,确保全市经济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四、攻坚克难,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市500余名普查工作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取得了丰富详实资料和巨大成果。通过本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了推动瑞丽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方面的新进展,准确把握新形势新市情,为聚焦“三大经济”,围绕“四支柱一标杆”发展思路,全面推进瑞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五、全程把控,确保数据质量
瑞丽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全市各级普查机构认真执行普查方案,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和问题追溯机制,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组织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成立瑞丽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审核工作专班,分设工业、贸易业、行政事业单位、建筑和房地产业、其他服务业5个数据审核工作组,抽调行业部门专业骨干人员,集中开展数据质量审核,强化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实行五级联动审核,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对上报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的数据进行在线“即采即审”,综合运用大数据手段和各类分析方法开展验证评估,多维度把关普查数据的协调性、合理性。为检验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在普查登记结束后,瑞丽市组织开展了事后质量抽查,对4个小区,191家单位,214家个体经营户进行登记规范性和主要指标核查。事后质量抽查结果表明,瑞丽市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普查方案规定的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瑞丽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五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5832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44.3%,从业人员44540人,增长13.1%;个体经营户45708个,从业人员9060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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