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镇党委的自身建设和以党总支、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5.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管理驻镇单位的干部。
6.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7.加强对民兵、预备役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民兵、预备役工作,组织和监督完成民兵、预备役工作任务。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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