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执行镇党委的决定、镇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决议,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同时根据法律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发布本行政区域的决定和命令。
3﹒制定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
4﹒讨论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问题,围绕财政增收、农民增收,搞好农业结构调整,带领群众脱贫致富。
5﹒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残联、卫生、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统计、扶贫、安全生产、消防、人防、财政、计划生育、国土资源管理、林权管理、村镇规划、环境保护等工作。
6﹒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荒山绿化、滑坡泥石流治理、乡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等方面的工作。
7﹒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护林防火、民房火灾、防汛抗旱、抗震救灾等工作。
8﹒受理人民群众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来信来访,解决民间矛盾纠纷。
9﹒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搞好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秩序,净化社会环境,保障公民的人身、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10﹒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1﹒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12﹒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12﹒加强本镇人民政府的自身建设,对政府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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