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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是否允许在个人住所开采温泉资源?

留言时间:2026-02-06
你好,我是瑞丽市金滇路美好家园小区住户,请问可以在自己家院子里挖温泉吗?
答复情况    答复日期:2026-02-06    答复部门:瑞丽市自然资源局
张先生,您好!经瑞丽市自然资源局核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答复如下:温泉资源(温度25℃以上地热水)属于国家所有地下矿产资源,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手段侵占、擅自开采。开采温泉资源需依法取得取水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规模、期限开采,依法缴纳相关税费,未取得双证的严禁开采。如有开发利用温泉资源的需求,需向自然资源、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完成探矿、采矿、取水等一系列法定审批程序后,方可依法开展相关勘查、开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