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8
关于瑞丽市卫生监督大队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保障市场经济和各种社会活动中的正常卫生秩序,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与流行,保护公民的健康权益。2017年重点工作:1、继续加大对管理对象的监督力度,重点加强公共场所、医疗市场、生活饮用水的监督执法,做好服务的同时,也要加大处罚的力度。2、加强自身培训,除参加省州市统一举办的培训会,大队将积极开展以会代训或讲座等形式的业务培训,努力将队员培养成为监督的复合型人才。3、积极向政府申请工作经费和有关项目工作的支持,积极向市财政局申请增加罚没款的返还比例,使大队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以保障全市人民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卫生监督大队预算编制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集中资金“保工资、保正常运转、保法定、保民生、保和谐稳定”,从严从紧编制各项支出预算。
各部门在编制预算过程中,要认真贯彻上述指导思想,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理财原则。预算编制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收支测算准确、真实、合法合规,体现财政宏观调控的目标,符合现行的财务规章制度,凡不合法的收入和支出,不能纳入预算编制范围。
(二)综合预算原则。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统一要求,部门组织的各项收入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要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收入统一管理,支出统筹安排,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不得在部门预算之外留有其他收支项目。
(三)结构优化和收支平衡原则。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继续优化支出结构,与部门履行的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市级财力相适应,继续坚持保证重点支出需要,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有保有压,本着“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支出。要做到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不编列赤字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人数1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5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退休1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卫生监督大队收入161.6万元。财务总收入16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1.6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16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3.1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4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3.15万元(本级财力153.15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2100101款行政运行支出152.2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2109901款支出8.4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大队职工工作服和购置专用设备;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9.37万元,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工资。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瑞丽市卫生监督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1.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1%,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因为2016年全年调整了人员工资标准。
五、“三公”经费预算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4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48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02万元,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次数。具体情况如下:
(三)公务接待费
2017接待费开支预算0.48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6年预算减少0.0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培训产生的费用。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为5.3万元,其中采购货物3.8万元,主要购买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采购服务1.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网络使用及办公OA系统使用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
瑞丽市卫生监督大队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5万元,用于在职和退休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瑞丽市卫生监督大队
2017年3月3日
瑞丽市卫生监督大队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卫生监督大队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4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瑞丽市卫生监督大队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瑞丽市卫生监督大队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4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督导、考核工作等产生的费用。2017年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0.5万元减少0.02万元,减少0.04%,主要原因是响应节约号召,将节约切实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瑞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拟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预算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瑞丽市卫生监督大队
二0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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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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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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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瑞丽市卫生监督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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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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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三公”经费支出 |
因公出国(境)支出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
公务接待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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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小计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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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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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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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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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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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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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1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 |
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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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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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101 |
行政运行 |
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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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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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包括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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