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瑞丽市卫计局是根据《中共瑞丽市委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丽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瑞发〔2015〕8号)精神设立的,为瑞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根据瑞政发[2015]185号文件,瑞丽市卫计局设14个内设机构。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5个,分别是瑞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包含瑞丽市防艾局、瑞丽市卫生监督大队)、瑞丽市第二人民医院、瑞丽市弄岛卫生院、瑞丽市姐相乡卫生院、瑞丽市勐卯镇卫生院、瑞丽市户育乡卫生院、瑞丽市勐秀乡卫生院、瑞丽市勐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瑞丽市姐告国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芒棒卫生院、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和计划生育妇幼保健中心、畹町人民医院,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
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优化区域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科学编制区域卫生计生以及中医药发展规划,指导乡(镇)、区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 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医疗卫生救援。按程序报告法定传染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瑞丽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
4、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贯彻执行各级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用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贯彻执行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7、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
8、贯彻落实国家、省、州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实施、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化培训制度。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开展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2、指导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3、组织拟订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4、承担市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考核防艾委成员单位对防治艾滋病的宣传教育、行为干预、关怀救助等工作,控制艾滋病的传播和蔓延。
瑞卫计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机关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瑞卫计发[2016]108号)中:绩效考核指标包括职能指标20项、共性指标3项和激励指标3项。
职能指标: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积极推进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工作。3、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4、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5、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6、加强凳革热防控工作。7、加强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完善监督管理档案。8、加强卫生人才工作力度。9、加强基层中医服务能力建设。10、开展爱国卫生运动1次。11、积极开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认真统计二孩登记及生育统计表。年内至少对全市计划生育专宣传员培训1次。12、打击“两非”专项市场整治。13、依法行政,加大对违法生育处处置力度。14、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15、审核录入当年应享受国家“三项制度”。16、全面推进优生促进项目。17、稳步实施推套防艾工程工作。18、认真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批评、提案。19、加强计生法规宣传教育。20、加强监测检测力度、抗病毒治疗工作、母婴阻断工作、病人随访管理、落实关怀救助政策。
共性指标:1、市管领导班子建设2、扶贫工作:重点考核2016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全面完成畔弄村民小组143户排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16户建档立卡户,全面达到60%(10户)建档立卡户脱贫工作任务。3、四项重点工作目标:重点项目市疾控中心工程量30%,向上争取资金3967万元、招商引资2000万元。
激励指标:1、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做到不拖、不推,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2、重点工作督查落实情况;卫计局的各项重点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要求,认真落实完成。3、制定局机关绩效考核评价方案。按照所制定的方案认真执行,操作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本单位2016年决算总收入12,493.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42.88万元,占总收入的90%;事业收入1,164.84万元,占总收入的9.32%,其他收入85.46万元,占总收入的0.68%。
本单位2016年实际支出总计12,283.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29.13万元(含人员支出8534.0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195.10万元);项目支出554.84万元(含基本建设类支出346.80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208.04万元)。
瑞丽市卫计局关于印发《瑞丽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瑞卫计发[2016]169号)中有关于预算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四条 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分析、考核等管理制度。单位一切收入、支出必须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五条 建立严格的预算编制制度。根据单位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事业发展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预算。预算编制工作须由单位领导负责,财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分工合作。 第六条 预算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由上级预算管理部门审批。 第七条 医疗卫计机构要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组织收入、安排支出,严格控制无预算支出。 第八条 年度预算一经批复,一般不予调整。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客观原因影响预算执行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九条 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研究预算执行中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确保年度预算的完成。建立预算执行绩效考评制度,并将其列入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目标管理内容。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及时发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
(二)自评指标体系
自评指标包括职能指标20项、共性指标3项和激励指标3项。
(三)自评组织过程主要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
按照市财政局绩效评价规程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绩效评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确定了评价指标细则。
按照工作方案开展了自评工作,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汇总和综合性分析,综合评议后形成评价结论,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16年,根据局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除专项预算的追加和政策性工资绩效预算的追加外,本年部门预算未进行预算相关事项的调整;“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超本年预算和上年决算支出较少。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仍需进一步强化;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一)、职能指标20项:
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现3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
在我局积极推动下,发改等多部门积极配合下,市政府出台了我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案,2014年10月启动市人民医院改革(瑞政办发[2014]151号),2015年10月启动畹町人民医院和市中傣医院综合改革,现已实现3家县级公立医院(瑞政办发[2015]150号)(瑞丽市人民医院、瑞丽市中医傣医医院、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2016年收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250万元(德财社[2016]25号),已按照要求全额拨付到3家县级公立医院,做到资金专款专用(瑞卫计发[2016]62号)。
2.积极推进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工作,建立县级医院与基层对口帮扶机制,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年内对6家乡镇卫生院对口帮扶全覆盖。
今年继续开展市人民医院对口支持弄岛镇中心卫生院、市中傣医院对口支持勐卯镇卫生院、市中傣医院对口支持勐秀乡卫生院、市妇幼保健院对口支持姐相乡卫生院、畹町人民医院对口支持畹町芒棒卫生院工作、市妇幼保健院对口支持户育乡卫生院。年内制定印发《2016年瑞丽市推进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建立县级医院与基层对口帮扶机制,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年内对6家乡镇卫生院签订帮扶协议书。基层服务能力大大提升,弄岛卫生院、勐秀卫生院帮扶效果明显,畹町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由德宏州第二人民医院托管。
3. 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基本药物制度贯彻督导检查,年内完成2次,及时兑付基药补助。
开展了3次督导,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合理用药培训5天,共55人次。基层基药使用率达100%,市直医疗机构基药使用率达到40.78%,基药制度在促进合理用药和减轻群众负担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4. 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积极完成新农合筹资工作,参合率达到95%以上,加强新农合督导检查,年内完成2次。
2016年瑞丽市农业人口9.21万人(含涉外婚姻人数4110人),参合人数88388人,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5.9%,年度对辖区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完成3次全覆盖监督检查,共抽查定点医疗机构51个,处方1730张,病历518份,入户核实24人,在院患者在院核查88人,严肃处理了部分医疗机构违法行为。
5. 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建立更加科学完善的工作方案,强化考核评价,年内完成考核3次,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
建立更加科学,更具激励 性的工作机制,与市财政联发了《瑞丽市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卫发〔2016〕139号),15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免费向广大居民提供,健康观念、防病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年内组织完成考核督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3次。
6.加强凳革热防控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做好 登革热防控工作,对全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凳革热防控知识,不少于1次以上的培训;对各医疗机构在疫情期间督查不少于1次以上。
有效应对疫情时间长、疫点多等疫情复杂形势,始终将疫情控制在一定范围,保障了我市各大节庆假日活动顺利举办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对全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凳革热防控知识的培训,对各医疗机构在疫情期间督查了3次。
7. 加强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完善监督管理档案。对全市各医疗机构(含个体诊所、民营机构)每年监督检查2次以上,执法文书档案规范。
建立卫生监督案卷评查制度,年度开展评查1次,通报1次,案卷评查合格率100%。受理各类卫生计生行政许可1505件、查处卫生计生违法案件45起。加强经常性监督,监测公共场所、饮用水、餐具、学习卫生、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监督检查,出动卫生监督员1256人次
8.加强卫生人才工作力度:积极引进优秀紧缺人才,制定上报计划,完成定向免费医学生签约工作。
2016年带编引进紧缺优秀学科人才38人;空编招聘中医人才8名;定向培养乡村医生40名。与9名应届毕生生签订了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
9.加强基层中医服务能力建设 :积极争取设备资金,加强医务人员不少于20人;年内对基层中医药工作不少于1次督导检查。
2016年积极争取资金加强设备购置,为勐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勐秀卫生院、户育卫生院,配备中医理疗设备中药熏蒸机、煎药包装机、多体位治疗床等中医药设备26台,价值40.9万元。2016年7月4日对全市各乡镇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结合督导中存在的问题对乡村两级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要求,进行了规范化培训。截至2016年11月为基层医疗机构培训医务人员30人。
10.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1次:在春秋两季传染病爆发期间,制定爱国卫生宣传方案,积极组织全市市民对周边环境卫生开展打扫除。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工作:完成州下达的献血指标。
制订了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4轮,并结合全市环境综合治理开展了大量工作。2.14情人节、4月无偿献血我先行、6.14世界无偿献血日、浪漫七夕 为爱举手、我成人 我献血 我快乐、献血迎中秋 真情享团圆开展6次无偿献血工作,完成了州下达的献血指标。
11. 积极开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认真统计二孩登记及生育统计表。年内至少对全市计划生育专宣传员培训1次。
2016年稳步推进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政策。12月31日止为901户家庭登记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其中全面放开的在338户家庭。6月22-24日对全市计划生育专宣传员培训3天。
12. 打击“两非”专项市场整治:年内牵头组织全市各成员单位开展“两非”专项市场整治活动1次以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制定了多部门联发“瑞丽市2016年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以项目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项目涉及的相关部门职责和任务及各级项目实施的步骤和要求,为项目的深入推进提供了组织保障;2016年开展打击“两非”专项工作的业务培训2次,将相关制度要求下发各级医疗机构,并进行了梳理讲解;形成了B超、终止妊娠实名登记制;联合相关成员单位对医疗助产机构、药品批发零售、成人用品店开展打击“两非”清理抽查行动2次;协助法规、卫生监督开展“两非”案件协查1次。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5在正常范围内。
13. 依法行政,加大对违法生育处处置力度:对违法生育立案查处案件达100%,严格审核、办理再《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兑现本年度独生子女保健费及独生子女纪念日。
依法行政,严格审核、办理《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16年12月31日止为901个家庭登记办理了再《生育服务证》,为169个家庭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16年度发放农业人口及非农居民独生子女保健费资金12.892万元的同时又投入6.25万元,为全市14周岁以下的城镇居民独生子女发放了2429份纪念品。
14. 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开展流动人口春节慰问活动;完成流动人口动态监测80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5对;流动人口接受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药具服务共450人次。
建立健全以市副市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形成了部门协作、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开展流动人口春节慰问活动等5次;完成流动人口动态监测80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33对;流动人口接受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药具服务共456人次。资料齐全。
15. 审核录入当年应享受国家“三项制度”:对象资格及个案信息,其中:奖励扶助对象79人、特别扶助对象28人、少生快富对象128户。核对上年度兑现情况。
审核录入当年应享受国家“三项制度”对象信息,奖励扶助对象79人;特别扶助对象28人;少生快富对象128户。兑现2015年“少生快富” 104人,“奖励扶助” 247人; “特别扶助”91人。
16. 全面推进优生促进项目:完成农村妇女叶酸增补预防神经近缺陷980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930对。实现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城镇居民。
全面启动实施了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围绕优生促进工作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全年免费叶酸补服任务数980人,截至10月30日叶酸服用人数1029人,完成任务率105%,知识知晓率100%。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数930对,截至11月25日接收检查夫妇930对,完成任务率100%。实现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城镇居民。
17. 稳步实施推套防艾工程工作:在全市宾馆酒店、酒吧发廊、娱乐场所等规范摆放安全套达100%,年内完成多部门督导4次,督导有记录、有小结、有图像等。
全市242家宾馆、酒店、社会旅馆、51家歌舞厅、酒吧发廊、21个医疗疾控机构均100%摆放安全套;2016年,市卫计局、市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和市文体广电局联合开展公共场所出及出租房推套防艾工作现场督查4次。
18.认真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批评、提案:市政府督查室交办到市卫计局的人大、政协建议、批评、提案,卫计局将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进行分工,按时间和进度认真落实,确保每位代表满意。
2016年9月30日止办理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争取到办理专项资金60万元,完成了弄岛卫生院增设牙科、畹町医院手术室建设和姐相卫生院院内环境改造工作,代表委员满意率达到100%。
19. 加强计生法规宣传教育:做好全面两孩政策的中央决定实职副科级以上培训、系统内培训、全市计划生育宣传员培训3次主题宣传
培训。开展好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艾滋病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按照市禁防办的要求,积极配合全市相关部门在集市、街道、学校等开展宣传活动,根据卫生、计生工作的要求,制作和发放相关宣传材料,培训中做到有通知、小结、简报、图像等。
4月29日对实职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宣传培训了中央全面放开两孩政策的决定;6月22-24日对各区、乡镇、农场管委的计生专、宣传员进行培训和讲解;6月30日对卫计系统的领导干部及股室负责人进行了学习和培训。按上级部门及市委、市政府对加强防艾宣传力度要求,市卫计局在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艾滋病日期间,认真组织开展了禁毒防艾主题宣传活动;全年累计开展“三进活动”(防艾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30余次,覆盖人群4000余人,发放材料约1.2万份。
20.加强监测检测力度,年内完成婚前保健人群HIV、梅毒检测任务3900,婚姻登记检测任务2000。加强抗病毒治疗工作:在辖区内完成西医抗病毒治疗1350人,中医治疗65人。加强母婴阻断工作:对辖区内母婴阻断实施率100%,成功率达98%以上。加强病人随访管理:在辖区内感染者随访管理率85%以上。落实关怀救助政策: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关怀救助覆盖贫困感染者350人。
2016年1-11月,孕产妇HIV、梅毒检测4640人,完成婚姻登记检测2000人;西医抗病毒治疗1427人,中医治疗70人;母婴阻断实施率100%(15/15); 感染者随访管理率达87.8%( 1644/1873);截至12月31日,480名感染者已成功纳入低保,救助受艾滋病受影响儿童143人。
(二)、共性指标
1.市管党委政府(管委)领导班子建设:2016年度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无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2. 2016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认真完成市扶贫办安排的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
3.四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6年向上争取资金任务数为3967万元,完成4524.7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招标任务数为4500万元,完成5511万元。招商引资任务数为2000万元,完成2356万元。该工作各项指标全面完成。
(三)、激励指标
1.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经认真对照考核指标,该工作各项指标全面完成。
2.重点工作督查落实情况;
经认真对照考核指标,该工作各项指标全面完成。
3. 本部门绩效考核工作开展情况;
制定了《瑞丽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并按时完成各项考核。
在瑞丽市国家机关绩效管理考核中,瑞丽市卫计局被评为“一等奖”。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年初预算不够细化;二是预算执行存在偏差。
(二)整改情况
1、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科学编制好年初预算,规范预算调整程序。
2、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确定的事项和金额归集到相应预算支出的类、款、项,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三)加强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
加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瑞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9月29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联系电话:0692-4141458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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