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人民政府:
为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力量配备,加大公开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我局根据《关于印发瑞丽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落实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我局持续加强新型监管机制建设,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全面优化办事流程,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目标任务,我局顺利完成了对公共场所、学校卫生、医疗机构的监督抽检工作,并将抽检结果通过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并遵循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将卫生监督执法信息按“双公示”要求,进行了公示。
(二)深化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依法、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以便公众及时了解最新疫情防控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开展网络舆情监测,积极主动关注抖音、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发布的有关信息,对不实谣言及时上报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澄清。普及公共卫生知识,积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不断提高公众的传染病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健全完善与新闻宣传、网信(互联网信息监管)、应急管理、公安(网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实时工作进展,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三)促进民生改善深化信息公开
进一步加大医疗、养老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做好日常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医疗服务、疫苗监管等领域信息公开。我局研究并制定了养老服务机构质量信息公开范围,依法依规公开养老服务项目清单和服务指南、服务标准等信息。
二、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
(一)实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全清单化管理
我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部门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照要求公开。我局按相关文件要求清理了我局的权责清单,并进行了公示。
(二)建立健全政务信息管理制度
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补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配套制度或操作办法;对已经施行的公开工作制度,按照“应上网尽上网”的原则,及时将卫生健康相关内容通过市政府网站集中公开。
(三)健全完善政策解读机制
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文件解读机制,积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权威解读,办公室及法规股统筹做好“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解读政策并注重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进行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各项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
(四)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33号)有关要求,结合本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有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并进行了公示。结合实际,对主管试点领域的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具体流程,确保标准指引落地落实。健全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凡是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应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征集反馈情况。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
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建立健全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和申请办理工作全过程记录,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会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有关信息。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按保密法有关规定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管处理。
(六)积极探索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牵头抓好卫生健康领域的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探索符合卫生健康实际的信息公开,及时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关于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专门规定,通过实际推动助力卫生监管效能提升。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
(一)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
加强卫生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内容保障,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把内容政治关、法律关、文字关。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等级保护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有关工作,抓好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要求,清理规范政务新媒体平台,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优化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我局进一步规范本部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并结合实际设置相应子栏目,优化栏目页面设置和检索功能,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四、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保障基础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我局明确1名负责同志,履行本部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并及时报上级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及时组织局班子成员听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汇报会,研究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和重大问题,积极部署推进公开工作。
(二)健全组织体系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明确局办公室及法规股主抓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设。
(三)提高人员素质
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积极参加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培训,提高业务能力针对性、系统性,学有所思,学有所用,主动创新。
瑞丽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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