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结合,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开展依法治理和普法工作。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人员变动和分工及时调整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压实推动责任落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2022年结合实际,调整充实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和各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局领导带头,层层压实责任,科学筹划,精心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卫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明确法治政府工作的目标和具体措施,使法治政府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确保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形成了密切配合、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升干部群众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瑞丽市卫生健康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头等大事,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中心理论学习内容,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2、切实增强普法宣传教育实效。1.持续推进宪法学习宣传。通过职工例会集中学习、干部职工自学、利用微信公众号、部门网站将宪法知识进行转载学习和宣传,参与“宪法在你身边”云南省2022年宪法在线知识答题活动、组织职工收听收看宪法主题线上法治讲座等方式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宪法知识和宪法意识教育,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加强医务工作者的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推进宪法宣传进医院。据不完全统计,卫生健康系统共有600余人参与了答题,以在线答题的方式,重点深入学习宪法,突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2.深入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突出线上宣传为主,线下为辅的宣传方式进行宣传。因疫情防控要求,主要通过微信、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视频、参与每日答题等方式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普及活动,工作人员通过系统下载“每日一典”推送至单位工作群内,供干部职工学习,并要求干部职工通过观看“每日一典”参与答题来加强对民法典的学习和了解。
3.常态化开展新冠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活动。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州以及省州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决策部署。认真开展专项法治宣传。充分利用医疗卫生微信公众号及官方网站等多种形式开展疫情防控有关法律知识的推广,提醒关注疫情防控信息。
4.组织执法人员培训。我们坚持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多部相关法律法规。此外,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交流执法程序中需要改正的地方和执法业务知识,不断提升执法业务水平。自觉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二)严格执法,加强卫生监督工作
1、发挥监督作用,抓好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2022年,瑞丽卫生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紧紧围绕“内防反弹、外防输入、严防输出、院内零死亡”为目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辖区内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中小学校等重点场所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主要落实首诊负责制、预检分诊点的登记、个人防护、就诊人员登记,工作人员健康监测情况,缓冲病房是否单人单间,医疗废物暂存间的消毒及转运、收集是否规范、转运登记本与医疗废物登记本是否一致,污水处理是否按时投药及检测,并对复工复产的民营诊所进行现场验收。对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全覆盖开展监督检查。共检查157户次,出动监督员293人次,车辆194辆次,制作医疗卫生现场笔录71份。检查预防接种、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传染病防治单位50户,制作文书39份。同时为保障群众接种疫苗安全有效,特别是新冠感染疫苗的质量安全,重点从疫苗采购、疫苗出入库管理、库存管理、过期失效管理、冷链温度监测及接种告知等方面对10家新冠疫苗接种单位开展疫苗安全监督检查。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共检查集中隔离场所118户次。发现问题142个,提出工作建议142个,已整改问题142个。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规范指导隔离场所,定期巡查,调取监控录像,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主要检查:落实专班人员是否在岗;来访人员、隔离人员记录等登记情况;消毒记录齐全及消毒情况;三区两通道设置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污水处理情况。
公共场所:主要对公共场所进出人员扫码、亮码查验工作、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台账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根据瑞丽市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对辖区内美容、足浴、按摩、美甲等行业复工复产进行现场评估,目前已通过复工美容店76户,美甲店23户,公共浴室32户。
中小学校:为全面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对已复学开课和即将复学的学校进行公共卫生安全排查及疫情防控评估工作,共出动卫生监督员99人次,车辆86辆次,共排查86所中小学校、幼儿园。主要就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教学与生活环境、校园环境和消毒工作、信息上报以及教室、食堂、隔离室配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防疫物资储备、教学准备、应急演练、学校生活饮用水管理制度、二次供水清洗消毒记录、供水设备卫生管理、水污染应急预案及措施落实等方面进行检查。同时还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对瑞丽高考1所考点、中考6所考点进行了考前防控指导。
2、完善行业监管,推进综合监管制度贯彻落实
1.进一步发挥部门联席会议和领导小组作用,开展综合监管工作。为进一步明确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探索建立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的长效机制,持续开展打击和治理非法行医、医疗诈骗、虚假广告、欺诈骗保等行业乱象整治行动,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瑞丽市卫生健康局牵头组织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医保局、市场监管局、融媒体中心六部门和市卫生监督大队召开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
2.继续做好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工作。积极组织市乡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严格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备案等准入管理,结合《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监督发〔2020〕18 号)和省、州关于开展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下发工作措施,各医疗机构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按要求上报自查报告。
3.加强综合监管能力建设,推动卫生监督协管改革措施落地落实。制定了瑞丽市卫生监督协管改革方案,通过改革提升我市卫生监督协管监管能力。通过理论讲授的方式开展了全市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员的培训,提升协管业务能力,更好履行职责。
3、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卫生监督执法
行政许可情况: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审批程序和标准,理顺工作流程,缩短许可时限,提高工作效率。我局继续抓好“窗口”规范化服务和日常工作管理,让管理相对人足不出户知晓办事流程,确实做到“少跑路、少花钱、少费时”的原则,最大限度精简办事流程和环节,减少申请材料,实行一次性告之制度,在法定办理时限内压缩三分之一的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共办理卫生行政许可351件,其中: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141件(新办60件、延续33件、变更7件、注销36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47件(注册2件、校验34件、延续3件、变更5件、注销3件);放射诊疗卫生行政许可4件(校验2件、延续2件);医师执业卫生行政许可55件(注册16件、变更23件、乡村医师注册16件);办护士执业卫生行政许可97件(注册25件、变更27件、延续45件);生活饮用水卫生行政许可5件(新办4件、延续1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2件(延续2件)。
(二)行政处罚情况:截止到11月份,共查处案件10件,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和未按规定填写病例资料案1件,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1件,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和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案1件,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范围执业案1件,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2件,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案2件,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1件,非医师行医案1件,现已结案4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6240元和药品、医疗器械4箱,罚款人民币236500元。
(三)“双随机、一公开”情况:2022年双随机任务98家,其中:公共场所78家、生活饮用水1家、学校卫生1家、医疗卫生2家、消毒产品7家、传染病防治3家、妇幼健康6家。监督完成95家,监督完成率96.94%,任务完成81家,完成率82.65%,任务关闭13家,未完成监测4家,完结率95.92%。
(四)“三项制度”落实情况。1、信息公示情况。一是继续推进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根据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有关工作部署,将信息在信用网站上进行了录入公示,并将“双随机”情况在局网站上公示;2、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情况。在行政许可过程中,我局的行政许可从受理,审核,审批发证都有文字记录。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在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均有文字记录,调查取证过程中拍摄有违法现场照片,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市卫健局法监股对每个案件的违法事实,违法行为等次,处罚标准,处罚裁量权,执法程序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认真审查,集中分析,共同研讨和论证,最终形成统一的集体研判记录,整个过程阳光透明,监督明确;3、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我局对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市卫健局法监股对其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查清,违法行为是否超过追责时效,本机关对该案是否具有管辖权,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材料是否齐全,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行政处罚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及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事项,对每个案件均在2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提出法制审核意见。法制审核坚持依法合理,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性准确,裁量适当,程序合法,法律文书制作规范,法律用语使用准确。
4、持续推进法律顾问工作:今年,我局与王小祥律师事务所均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一是为卫健系统提供法律咨询、审查合同,降低法律风险,提高工作效率。今年以来,王律师积极为卫生健康系统解答法律问题,纠正合同中及行政行为的不足之处,降低了法律风险,尽可能的预防法律诉讼。二是参与到行政执法案件办理中,为我局执法案件出谋划策、严格把关,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
5、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2022年根据市司法局要求,清理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本年度我局无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
6、积极疏导矛盾,依法化解纠纷。一是严格履行维稳工作。把维稳、综治、信访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维稳工作的重大决策,及时办理领导批示或上级督办的问题,全面落实维稳措施,深入细致开展系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单位无因矛盾和问题久拖不决而造成信访。二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把医患纠纷处置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好医患纠纷。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原则,建立健全医患纠纷预防处置机制,制定突发性群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周密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并运用综合手段,努力化解各类医患纠纷,防止因医患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思想上重视不够,导致法治工作推进效果不显。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大力推进,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已具有一定的遇事懂得找法、解决问题懂得用法的意识,但是从学法的角度上来说,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氛围不高,干部学法积极性不强。
(二)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综合能力不强,导致执法工作力度不强。一是执法培训不足,执法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整体结构呈现年轻化,综合业务能力有待加强,整体综合培训较少,自身动力不足等因素,导致执法水平不高,本领恐慌,执法能力水平有待加强和提高。二是对“大数据”“互联网+”等理念的接收过于被动,致使对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业务平台、信息平台、培训平台的理解和运用能力较为低下。
(三)法治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反响效果不理想。现目前主要的宣传方式为发放宣传单、开展培训会和利用微信、网站等方式进行宣传,较单一、力度不够,未能充分扩大利用媒体和网络的影响力进行大肆的宣传,群众认识度虽高,但是知晓率低。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持续推进法治理念的树立,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持续优化和完善执法程序,积极推进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等的贯彻落实,从原则上和制度上保障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二是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为民、守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意识观念。通过开展法治理念教育,培育队员的法治理念、大局理念和民本理念,使之能够在开展执法工作中自觉的规范自身行为,公平执法、公正执法,展现卫生监督良好的形象。三是以问题为导向,持续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德宏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和委托行为。
以培训为抓手,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2022年将以培训为抓手,积极应用网络、讲座、业务培训等方式,将法治培训融入到日常培训中,综合提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综合业务能力,切实打造业务能力强、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
以“八五”普法规划为指导,融合创新卫生健康普法宣传教育模式,继续以“谁执法谁普法 谁服务谁普法”为基准,充分运用传统模式和媒介宣传方式,扩大群众受教育面,提高群众法治意识。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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