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医疗保障局

瑞丽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6546    作者: 日期:2023/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现公布瑞丽市医疗保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瑞丽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专栏(https://www.rl.gov.cn/ylbzj/Web/index.do)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瑞丽市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瑞丽市新建路2号二楼231室,联系电话:0692-303577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共发布了127条信息,释放了更多的积极信号,其中组织机构信息发布1条,部门信息发布105条,政策文件及解读发布6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发布4条,预决算公开及三公发布2条,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发布7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发布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瑞丽市医疗保障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制定了《瑞丽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在公开工作中,坚持做到按制度公开、按要求公开、按程序公开、按时效公开,让干部、群众享有知情权、监督权,使信息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完善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并严格执行,严格把好信息审查关,确保所发布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发布,切实依法、及时、准确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医保局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结合实际情况设置了领导简介、机构设置及职能、部门信息、通知公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策文件及解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子栏目,并及时发布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医疗保障局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及时补充调整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明确责任追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和个人年度工作目标量化考核内容,调动股室工作积极性,形成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不断强化工作保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2年,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足。一是对政策的解读形式较单一,缺乏多样化;二是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不高。

(二)改进情况。我局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的原则,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积极做好与上级工作对接,对于一些政策性较强、群众比较关注、社会比较敏感的热点问题、政策法规以及办事程序,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和政务公开审批,通过后全部及时公开。并加强对于这些政策的解读与思考,运用图表、动漫、视频、问答、访谈、新闻发布会等多元化形式解读政策使群众以更加直观的感受体会到医保政策的变革,体会到各项利国利民的政策举措。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三是加大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同步医保动态信息,第一时间发布群众关心关注的医保热点信息,积极通过栏目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多样化的形式开展医保政策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提高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应保尽保、应知尽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瑞丽市医疗保障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文章来源:瑞丽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