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本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合理组织收入、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务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政策、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
二、局内财务收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三、凡由局财务报销的各种开支票据,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局长审批后,会计方可报销下账。
四、一般开支由局长审批,重大开支必须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五、会计、出纳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日清月结,准确无误。财务人员发生公款丢失、人为因素短款等情况,由责任者个人负责赔付。
六、财务专用章必须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的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七、局内所有资金由财务统一上账管理,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私设小金库。
八、办公用品的购买由办公室按需求实际作出计划,经局长批准后统一购置。
九、严格控制招待费开支,单位来客须向主管领导请示,局长批准后方可招待。
十、车辆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财务负责购买汽油,工作用车必须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个人用车必须由局长批准。
十一、财务人员要认真把关,严格执行财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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