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股、室、站、所、人防办、综合行政执法局、姐告边境贸易区建设分局、畹町建设和环境保护分局:
为切实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丽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州市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我局法治建设工作,经局班子研究,成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现将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彭 涛 局长、市人防办主任
副组长:
赵宗凯 副局长
瞿 伟: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 员:
杨恩志 副局长
武必光 市保障中心主任
张静军 市人防办副主任
张迎红 副局长、姐告建设分局局长
赵保生 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蒋 静 财务股股长
钱亚丽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股副股长
周 勇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副股长
字德清 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监管股股长
吴瑞冰 设计所所长
罗自甲 环卫站站长
岳少锋 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长
蒋元钦 畹町建设和环境保护分局办公室主任
张新民 市人防办综合股股长
李应洪 姐告建设分局办公室主任
赵应根 市供排水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瞿伟兼任,联络员由万俊专任,主要负责三项重点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的处理。
领导小组下设执法公示、执法过程、法制审核3个工作组,分别负责抓好有关工作。
一、执法公示组
组 长:赵宗凯
副组长:瞿 伟
成 员:万 俊
工作职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依据《云南省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办法》,对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原则、内容、方式、管理、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原则性规定,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明确公示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
二、执法过程组
组 长:瞿 伟
副组长:赵保生
成 员:万 俊
工作职责: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依据《云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对全局行政执法记录原则、内容、方式和管理、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原则性规定。根据全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执法类别,制定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归档、使用等规范化制度,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法制审核组
组 长:彭 涛
副组长:瞿 伟
成员:赵保生、张夏杰、王寿莉、张雯雯(律师顾问)
工作职责: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据《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规定,制定或修订完善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进一步明确法制审核主体、审核范围。结合本单位执法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等因素,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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