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瑞丽市2025年第二批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情况的公告

浏览量:839    作者: 日期:2026/1/12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云南省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于2025年3月12日启动瑞丽市房地产经纪机构2025年度年检审查及备案工作。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安全,现将截至2025年12月31日第二批已在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完成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共4家)公告。

一、已备案登记的经纪机构

序号

公司名称

法人

备案编号

公司详细地址

备案登记时间

01

瑞丽市亿家灯火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皇秉科

RZFJ2025015

瑞丽市瑞章路106-29号一楼2号商铺

2025年6月24日-2026年6月24日

02

瑞丽市优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寸鹏裕

RZFJ2025016

瑞丽市新建路46(瑞都观天下1栋一楼2号铺面)

2025年7月18日-2026年7月18日

03

瑞丽市恒居房地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陈泺然

RZFJ2025017

瑞丽市南卯街268号6栋一楼6号铺面

2025年11月14日-2026年11月14日

04

瑞丽市飞卓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兰飞

RZFJ2025018

瑞丽市卯喊路123-22号一楼一号2

2025年11月28日-2026年11月28日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2.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3.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

4.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

5.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阴阳合同”)提供便利;

6.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含农村集体土地)提供经纪服务;

7.未取得房屋委托前,禁止宣传,销售、租赁。

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若房地产经纪机构违反上述规定,将面临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罚款(机构处1万至3万元,人员处1万元)、取消网上签约资格等处罚。若涉及价格违法,还可能被价格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三、温馨提示

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防范房屋交易风险,请广大市民务必注意:

1.查验资质审慎选择:委托中介前,务必查看其营业执照(分支机构同步核查)及我局出具的备案证明,拒绝选择无资质、未备案的机构;

2.规范签约:签订经纪服务合同时,仔细核对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等条款,要求中介机构必须使用经纪合同,加盖备案专用公章,切勿轻信口头承诺;

通过本公告所列已备案机构办理房屋买卖、租赁、抵押及信息咨询等,若发现违规机构,可向我局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692-4142772)。

特此公告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