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投融资有限公司委托对瑞丽市聚隆晟置业有限公司5%股权转让进行公开电子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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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正式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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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RLCQ(股权)2022一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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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瑞丽市聚隆晟置业有限公司5%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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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7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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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
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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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
1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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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起始日期 |
2022年5月16日8时30分至2022年6月13日17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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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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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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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瑞丽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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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的企业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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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瑞丽市聚隆晟置业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毛朝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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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3102MA6PAJA00L |
成立时间 |
2020年0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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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瑞丽市瑞江路95-38-B5-5号五楼3号 |
注册资本 |
103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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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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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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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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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投融资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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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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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北京鲁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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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账面值 |
评估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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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1035.13万元 |
1091.7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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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
30万元 |
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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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
1005.13万元 |
1061.7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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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080.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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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年财务状况 |
所有者权益:1005.1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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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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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19.09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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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信息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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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内容 |
1.标的公司股东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投融资有限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 2.标的公司无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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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安置 |
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不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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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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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瑞丽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资监管机构 |
瑞丽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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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和备案情况 |
瑞国资请〔2020〕9号《瑞丽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转让瑞丽市聚隆晟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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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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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7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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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
社会投资人1次付清股权转让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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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及报名时所需资料 |
凡有意参加报价的受让方,请于2022年 5月16日8时30分至 2022年 6 月 13 日17时30分,登录云南省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yn.gov.cn/)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并上传如下报名资料: 1.自然人参加竞买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2.企业参加竞买的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3.保证金进账单 4.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需材料加盖公章(自然人加盖手印)的扫印件。 注意事项: 1.具体操作请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服务指南”板块“中心指南”中下载学习。 2.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报名资料,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报表、法律意见书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竞得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至交易所指定账户。 4.如竞买成功的意向受让方,必须按所持股份承继标的企业的相关法律责任,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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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文件 的获取 |
受让方可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使用CA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竞价文件及其它资料(此为获取竞价文件的唯一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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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数字证书的办理 |
1.凡有意参与竞价的受让方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进行报名及竞价。办理CA数字证书不收取任何费用,每个收取100元的押金,受让方待项目结束交回CA数字证书后退还。 2.需要办理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服务指南-数字证书办理中下载《关于线下办理受让方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按照流程自行办理。 3.之前在云南省内其他地州已经向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过CA的用户,若需要在德宏州使用则只需注册登录后提交用户基本信息审核即可,无须重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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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 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无不良记录、诚实守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 2.意向受让方应当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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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交纳 |
1.保证金金额:14万元;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2年6月13日17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6月13日17时30分。 3.交纳形式:须从受让方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汇达以下指定账户(法人单位参与的应从其基本账户或对公账户汇出)。 开户单位:瑞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丽支行 银行账号:137*****8162 财务联系人:0692-4150803 注意事项: 1.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达以上帐户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受让方不得参与本次电子竞价活动。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竞买申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人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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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时间、报价方式及注意事项 |
1.2022年6月14日对受让方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2.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并缴纳保证金的受让方可以在2022年6月15日8时30分至2022年6月15日15时00分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进行自由竞价。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竞价活动自动转为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长为每次10分钟。 3.本次电子竞价活动采用增价方式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同一受让方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或多个加价幅度。 4.受让方在进行竞价前应事先准备好竞价的相关软硬件环境,在规定竞价时间内参与报价。若由于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数字证书遗失、泄密、停电、网络堵塞等,造成受让方无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竞价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因网络入侵、网络堵塞、系统受到攻击、停电、病毒感染及系统故障、司法介入等,造成网上交易无法实现或无法进行的,由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核实后暂停交易,待问题解决后恢复交易。 注意事项: 1.本项目挂牌期满,经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若只征集到一家受让方,则采取报价成交。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受让方,则以竞价方式进行成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挂牌期满后,如为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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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的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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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2.请各受让方密切关注上述信息发布网站,如此项目需发布更正公告或者补充(变更)通知均在以上网站发布,我中心不另行通知,因各受让方未及时上网看到更正公告或者下载补充(变更)通知的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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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交易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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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名称 |
瑞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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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联系人 |
杨昊 |
联系电话 |
135****3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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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联系人 |
濮玉玲 |
联系电话 |
0692-4125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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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地址 |
瑞丽市新建路2号(瑞丽市政务大厅3楼瑞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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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特别申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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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转让方/增资企业)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有效性负责。瑞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委托方(转让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瑞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瑞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受让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瑞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受让方如对瑞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本公告所披露内容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提供的交易相关资料文件及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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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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