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公安局

瑞丽市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14985    作者: 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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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瑞丽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瑞丽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瑞丽市公安局主要职能如下:

    1.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业务部门的指示,结合本地实际,研究部署全市公安保卫,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加强基层基础和法制建设,分析研究,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市社会治安动态,为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重要信息,并制定出相应对策,维护好全市的社会治安稳定和政治稳定。

3.组织指挥和迅速处置重大案(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重大群体性治安问题,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4.领导全市公安机关业务部门。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等工作;负责车站、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5.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禁毒、经济犯罪侦查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承担市级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

6.组织领导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和执法活动。

7.领导和监督机关、团体、企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8.负责领导全市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和纪律检查工作;规划和管理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建设及民警的教育训练工作。

9.依法组织领导对全市城乡道路交通,机动车辆进行管理;及时处置各类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组织驾驶员的培训工作;办理各种车辆证照的审验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10.领导全市公安边、消防工作,指导武警瑞丽边防大队、消防大队、内卫看守中队执行公安任务和相关业务建设工作。

11.加强对各业务所、队、室和基层派出所的领导,指导协调服务职能,合理划分局机关内部各业务部门的职责权限,理顺上下、左右关系,提高办事效率。

12.加强全市公安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挥职能,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指挥系统。

13.加强对全市重大行动、重大案(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置职能。

14.服从上级公安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业务工作以上级公安局领导为主。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瑞丽市公安局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如下:

1.认真学习,提高站位,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穿到整个公安工作中。出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和方案,充分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局机关周例会、党支部等方式,分层分类组织开展学习研讨培训活动,教育引导全市民警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安全生产等方面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懂弄通做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新时代政法工作的使命任务、宝贵经验、历史方位、主体思路、重点工作、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州决策部署上来。2020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局机关周例会组织学习14次,部门例会学习120余次,组织党委班子和部门领导52人撰写心得体会。

2.认清形势,主动作为,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聚焦全国、全省、全州公安工作会议,认真分析瑞丽公安工作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结合州局“1841”工作思路,全面抓好工作落实。

1)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防止发生危害国家政治安全、边境安全的重大敏感事件。一是强化情报信息工作。本着“立足境内,兼顾境外”的工作原则,拓宽情报信息渠道。共搜集上报情报信息355条,公侦229份。二是强化重点人员管控。对列管的35名重点人员逐一落实稳控责任,全面掌控重点人员思想动态。三是严管非法宗教活动。积极开展邪教组织重点人员防范工作,共查获收缴邪教信件1封1份2页,电话语音2条;反邪信息6条,专项调查报告12份,教育训诫克钦基督教浸信会组织成员3人。四是强化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对在瑞丽有活动的2家(世界宣明会、香港乐施会)境外非政府组织进行跟踪管控,对瑞丽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开展项目进行跟进调查,实时跟进动态信息。四是强化边境维稳。妥善处置“4.23”边境事件和“10.08”事件,共开展中缅警务执法各类会谈会晤34次,多次对克钦、德昂、果敢、若开、掸邦军等“民地武”组织进行会谈交涉,划设底线、亮明红线,要求其协助中方做好边境维稳工作。

2)全面强化边境管控。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缅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总书记提出“治国先治边、治国必治边”的战略思维,全面强化边境管控。人防方面:充分发挥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机制优势,推出“段长制”管理工作机制,由处级领导负责包保,在边境设置316个封控点(常设114个,临设202个),在出瑞通道设置9个查缉点,在城区设置5个卡点,延伸边境管控的空间。物防方面:对允井至广拉段长12.8公里的界河进行整治,取缔非法渡口12个,收缴非法渡船58条(铁皮船24条、橡皮艇2条、竹筏32条),抽调20名警力组建“水上巡逻队”,在允井、畔崩、贺弄设置3个停泊点,建立界河巡逻机制,坚决斩断非法偷渡通道;修建183.2公里阻隔网,组建195人巡网护边员队伍,购置102辆边境巡逻摩托车,对边境阻隔网开展巡查,发现被破坏的及时进行修补;技防方面:规划建设人脸识别系统300路(目前正在施工建设),在边境安装震动报警器1000个、20盏探照灯。

3)坚决阻击疫情输入。严格按照省长提出“增强国家意识、忧患意识”的要求,强化责任担当,针对境外疫情快速扩散蔓延的态势,我们在处置“8.04”边境突发事件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边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主动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阐明境外疫情形势,找准边境管控短板,研提工作建议,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在周边国家疫情形势加剧,外防输入压力剧增的背景下,市局启动了战时勤务机制,全体民警、职工、辅警取消请休假,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工作部署,切实抓实“五个管住”(即:管住人、管住村、管住通道、管住证件、管住边境),面对人防无法实现全时、全域封控的困境,我们建议推出了边境物防建设机制;针对基础工作薄弱,社区网格化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我们对全市28.7万人核酸检测数据进行写实登记,分门别类,全部纳入实有人口管理,最大限度堵住境外疫情输入的漏洞。

4)坚持扫黑除恶攻坚。严格按照“六清”工作部署,强化措施,推动扫黑除恶不断向纵深发展。一是抓好线索清仓。建立线索集中研判机制,对未办结线索由局党委包保推进。截目前共接收线索316条,其中有效线索231条,已核查完结线索227,完结率为98.27%,正在核查4条。二是抓好案件清结。强化与检、法机关的协调沟通协调,会商处理案件难点疑点问题,积极开展补证工作,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快侦、快捕、快诉、快判。目前认定涉黑涉恶战果18件案件中,已移送起诉18件,提起公诉18件,一审开庭审理18件273人,一审判决17件256人,二审判决5件60人。三是抓好逃犯清零。建立“一人一策一专班”工作机制,对4名“百日追逃”目标逃犯和2名今年新增目标逃犯逐人进行研究分析,制定追逃抓捕方案,组建追逃工作小组,专项推进涉黑涉恶在逃人员追捕工作,现剩余2名目标逃犯未抓获。四是强化黑财清底。在认定战果的18件涉黑涉恶案件,共扣押、冻结涉案资金475.495114万元,查封商铺、房产共计8处(估值约703.79万元),扣押车辆14辆(估值约187.5万元),扣押物品估值约44.808万元。同时,我局依法冻结星际赌场关联账户491个账户,冻结资金810.98万元。五是强化伞网清除。加强与市纪委监委的沟通协作,深挖“保护伞”6人,追究刑事责任4人,受党纪处分12人,受政纪处分4人。六是强化行业清源。立足公安治安管理职能,向行业主管单位发出《整改建议书》14份,发出《公安提示函》24份,关停62家电子游戏室,整改歌舞娱乐场所22家、停业整顿4家,整改洗浴按摩场所20家、停业整顿3家,从源头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

5)坚决清除暴恐隐患。完善“中缅反恐合作瑞丽站”机制建设,健全反恐情报预警、国际合作机制;签订《反恐怖工作责任书》41份,压实反恐怖工作责任制;强化基础摸排管控,开展核查涉恐线索33条,共收集上报各类信息198条,清查管控重点地区疆籍关注人员44人;强化专案侦察和重点场所管控,建立反恐专案3起,分别被省厅和州局列为督办案件;组织发动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30家成员单位、11家工作联系单位的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共计4000余人参加推送反恐宣传小程序的学习及应用。推出控源头、贴标签、断通道、强管理、促规范、重打击、严管边、抓联动“八大举措”,全面挤压境外重点群体活动空间,目前该群体已从6542人压缩至2850人。

6)严打违法犯罪活动。一是严打毒品违法犯罪。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 38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19名,缴获各类毒品2294.42千克,与去年同期破获367起,抓获372人,缴毒1635.20千克相比,三项指标分别上升4.36%、上升12.63%和上升40.31%;破易制毒案件7起(刑事5起、行政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缴获易制毒化学品93.65吨,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36.36%、持平和下降58.4%;共破获零星贩毒案件198起,抓获208人,缴毒6.09千克,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10%、上升5.58%和上升54.02%;收戒吸毒人员2322人。二是严打走私违法犯罪。侦破刑事案件101件,破涉私团伙案件5件,涉私行政案件完成2600件,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1340人,查获涉私货物案值14317.05万元。三是严打电信网络诈骗。立电诈网络诈骗案件476起,破168起,抓1667人,侦办团伙案件5件44人,止损318.32万元,拦截劝返涉诈重点区域人员14195人,打“背包客”134人。扣押银行卡1454张、电话卡2.4825万张、银行U盾1327个。四是严打妨害国边境活动。侦破偷越国(边)境刑事案件163起,行政案件3658起;打偷渡团伙(蛇头)数74个,打处“四黑”人员256人。五是严打跨境赌博违法犯罪。打掉赌博团伙5个,破获普通跨境赌博案件4件,省督办案件2件,打处17人。六是严打刑事犯罪。立刑事案件2364起,同比上升10.52%;破602件同比下降20.05%;抓获犯罪嫌疑510人,同比上升76.47%。 抓获各类在逃人员266人(其中境外逃犯45人,命案逃犯6人)。立命案7起,破8起(其中积案1件),破案率114.29%,取得了命案全破的工作实绩。七是严打经济犯罪。共立经济犯罪立案63起,立案56起,破案3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8人,涉案金额73017.888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73.34万元,有力打击了辖区经济犯罪分子嚣张气焰。八是严打森林违法犯罪。共查处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402起,其中刑事案件62起,行政案件340起,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28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182.06万元。九是严查治安违法行为。共受理各类治安案件6488起、查处6225起,处罚6299人,清遣外籍“三非”人员11221人,全市共查处涉黄、涉赌治安案件92件187人。

7)强化公共安全治理。坚持“公共安全无小事”的理念,扎实做好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全面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管控治理,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公共安全案事件。一是全面整治枪爆隐患。查处涉枪刑事案件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收缴各类枪支22支、子弹2877发及炸药、雷管、炮弹、管制刀具等一批危爆物品,组织销毁战争遗留炮弹13枚,全市未发生持枪犯罪和爆炸案件。二是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全市共查处违法行为20.4万起,非现场执法16.8万起,现场处罚3.59万起,暂扣机动车5674辆,暂扣驾驶证1985本,共发生交通事故25起,死亡19人,受伤10人,经济损失30450元,与去年同期比事故数下降19.35%,死亡人数下降32.14%,受伤人数下降52.38%,经济损下降10.44%。未发生3人以上交通事故。三是强化互联网信息监控。组织开展重点信息基础设施专项保卫和大数据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维护网络安全和大数据安全,梳理上报互联网舆情信息共199条,上报情报信息191条,巡查处置网上有害信息567条,引导任务工作转发449条,舆料定向境外投放537条,完成上级下发及本级交办的新冠感染人员核查590余人,涉枪线索50条,涉爆线索2条,涉政治谣言1条(教育训诫1人),涉长江流域线索核查5条。

8)抓实执法规范化建设。紧扣法治公安建设目标,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抽调19名民警组建预审专班,组织89名民警参加全州局法制员培训,抽调6名法制员到检察院跟班学习。上半年,共审核案件4960件6525人(刑事案件1625件2942人,行政案件3335件3583人),提请逮捕423件712人,批捕366件594人,批捕率为83.4%,移送起诉500件1338人,起诉465件1272人,起诉率为95.1%;办理取保候审243件409人,监视居住案件217件309人,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件(胜诉)。

3.从严治警,淬炼队伍,努力打造“四个铁一般”国门公安铁军。以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四化”建设为标准,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公安队伍。

1)抓实基层党建。整合140名党员,成立7个疫情防控执勤点临时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自愿捐款共计3.65万元支持新冠疫情防控;推荐5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民警火线入党;调整市局24个内设机构单独成立基层党组织,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按要求成立36个党小组,切实发挥好党小组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落实工作任务的责任;与云南省“互联网+党建”项目组协调,除涉密部门外,所有在职党员安装启用云岭先锋手机APP及网上党支部;上报3名党员教育培训讲师;组织40余名党务工作者开展培训;组织375名党员分级分批次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选树5个党建示范点开展创建工作;组织召开勐龙沙社区全面推行城市社区“大党委”工作机制启动会,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安排46名社区民警(41名副书记,5名主任助理)进基层党组织担任副职,深入推进疫情防控、社会治安管理,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网格化管理等工作。

2)提升队伍素质。针对瑞丽公安队伍中存在本领恐慌、能力不足等问题,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立足“安边、维稳、防疫、打跨、反恐”等重点任务对民警职业素养的需求,突出实战实用实效的工作原则,出台了《瑞丽市公安机关2020年全警实战大练兵工作方案》。组织14批次参加州局组织培训181人,13批次参加市局组织培训660人,培训内容包括政治轮训、接处警、“三查三告知”、“五圈五防”、大数据合成作战、现场勘查、警务核查、外籍人员管理专项工作、“一所一队一教官”、无人机教官、网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情报信息教员、“三查四告知”等方面,切实增强了整体业务水平;组织330余名民警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基础体能测试,进一步增强民警身体素质,提升队伍战斗力。

3)严肃警规警纪。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33份、《廉洁从警承诺书》895份;函询谈话10人次,委托谈话3人次,约谈、提醒谈话8人次,书面检查6人次,廉政谈话85人次,受理涉警举报投诉信访15件,办结13件,正在办理2件,停止执行职务2人次;配合市纪委、市监察委对5名民警立案审查调查;开展纪律监督检查162次,检查部门174个次,发现并督促现场整改问题58个、提出督察建议36条,开展网上视频督察1075个次;每季度开展队伍思想状况分析工作,梳理问题13个,家庭困难28个。

4)强化纪律作风。一是扎实开展“治慵懒、强担当、树新风”等主题实践活动,配套出台主题实践“1+9”工作方案,举办三期读书班、召开四次推进会,组织民警、职工、辅警撰写个人剖析材料1300余份,民警、职工撰写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心得体会400余份,撰写学习深度好文章《有一种慵懒叫“我不会”》心得体会400余份。二是抓实“三个规定”。组织全局977名民警职工辅警开展“三个规定”闭卷考试,确保全员覆盖、全体受训;认真调研,找准在落实“三个规定”上存在的8个方面25个具体问题,制定了33条整改措施;对6起违反“三个规定”违法犯罪案件形成典型案例,组织全警学习,敲醒廉洁规范执法警钟;全方位开展宣传展示,印制“三个告知”学习资料手册1300份,制作“六严禁”小卡片500份,宣传展板15块,“三个规定”宣传警示桌牌400块,工作警示牌6块,宣传海报13份。三是严格教育整顿。推出“书记抓书记、一级抓一级”工作机制,召开4次专题党委会、5次局长办公会研究教育整顿工作,制定出台“1+1+4”责任体系,明确教育整顿7个方面26项,试点工作4个方面16项具体工作任务,压实牵头领导和牵头部门工作责任,确保了整顿活动的深入开展。

5)落实从优待警。抓好民警健身房、儿童之家管理和使用,为部分民警解决专项行动期间子女无人照顾的困难;多方协调联系,及时救治安排工作中突发急性心肌梗塞民警1名;第一时间看望慰问家属辞世的民警职工11名;看望因公负伤、生病住院民警职工辅警30名;慰问英模家属、因公牺牲民警家属及因公负伤民警10人,在职病故民警家属9人,公安局遗属3户,退休民警、职工132人,援疆民警家属3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瑞丽市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瑞丽市公安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2人。其中:行政编制46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4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7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3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2人。

实有车辆编制48辆,在编实有车辆5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1,019.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860.77万元,占总收入的99.4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59.22万元,占总收入的0.51%。与上年对比,本年收入较201919,514.26万元增加11,505.73万元,增长58.9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0年新增疫情防控专项资金7,552.22万元;二是因2020年机构变革,年终瑞丽市森林公安并入并成为瑞丽市公安局下设机构,2020年决算正式将森林公安纳入公安局合并范围,从而新增了森林公安收入892.86万元;三是公安项目经费收入增加所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公安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27,397.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61.49万元,占总支出的54.61%;项目支出12,435.88万元,占总支出的45.3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本年支出201918,424.93万元增加8,972.44万元,增长48.7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0年新增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支出5,990.45万元;二是因2020年机构变革,年终瑞丽市森林公安并入并成为瑞丽市公安局下设机构,2020年决算正式将森林公安纳入公安局合并范围,从而新增了森林公安支出901.95万元;三是公安信息化项目支出增加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961.49万元。与上年对比本年基本支出201912,972.37万元增加1,989.12万元,增长15.3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0年新增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基本支出606.98万元;二是因2020年机构变革,年终瑞丽市森林公安并入并成为瑞丽市公安局下设机构,2020年决算正式将森林公安纳入公安局合并范围,从而新增了森林公安基本支出610.08万元所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664.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6.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435.88万元。与上年对比本年项目支出20195,452.55万元增加6,883.33万元,增长128.0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0年新增疫情防控专项资金项目支出5383.47万元;二是因2020年机构变革,年终瑞丽市森林公安并入并成为瑞丽市公安局下设机构,2020年决算正式将森林公安纳入公安局合并范围,从而新增了森林公安项目支出 291.87万元;三是公安信息化项目支出增加所致。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0年瑞丽市公安局疫情防控经费项目支出5,363.30万元,坚决阻击疫情输入为工作重心,严格按照省长提出“增强国家意识、忧患意识”的要求,强化责任担当,针对境外疫情快速扩散蔓延的态势,我们在处置“8.04”边境突发事件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边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主动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阐明境外疫情形势,找准边境管控短板,研提工作建议,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在周边国家疫情形势加剧,外防输入压力剧增的背景下,市局启动了战时勤务机制,全体民警、职工、辅警取消请休假,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工作部署,切实抓实“五个管住”(即:管住人、管住村、管住通道、管住证件、管住边境),面对人防无法实现全时、全域封控的困境,我们建议推出了边境物防建设机制;针对基础工作薄弱,社区网格化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我们对全市28.7万人核酸检测数据进行写实登记,分门别类,全部纳入实有人口管理,最大限度堵住境外疫情输入的漏洞。

2.瑞丽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业务经费项目支出2,385.71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局各项执法办案业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公安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55.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5%与上年对比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917,887.17万元增加9,168.60万元,增长51.2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0年新增疫情防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70.28万元;二是因2020年机构变革,年终瑞丽市森林公安并入并成为瑞丽市公安局下设机构,2020年决算正式将森林公安纳入公安局合并范围,从而新增了森林公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3.95万元;三是公安信息化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8,949.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0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252.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051.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78.56万元,资本性支出2,179.40万元,因涉密不予公开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5.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1%。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

3.卫生健康(类)支出5,970.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7%。主要用于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工作及禁毒防艾工作

4.农林水(类)支出893.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主要用于森林公安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以及项目支出等。

5.住房保障(类)支出536.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8%。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公安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0.9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96万元,完成预算的70.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8.14万元,完成预算的75.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完成预算的16.7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9.50万元实际未发生;二是受疫情影响接待费比预算大幅降低;三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实际支出比预算数降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45.82万元,增长4,649.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均为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45.89万元,增长6,468.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6万元,下降7.2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比上年145.89万元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8.14万元,占99.45%;公务接待费支出0.82万元,占0.5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8.1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29.39万元,购置车辆6辆。均因瑞丽市公安局大部分业务用车结构老化,客观上无法满足公安工作需要,不得不逐年进行更新购买,以达到改善公安交通设备老龄化旧貌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7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0辆。主要用于公安日常办公及执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8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8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机关及各相关单位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瑞丽市公安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2.89万元,与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1.91万元对比,同比减少109.02万元,下降27.21%主要原因分析:因2020年瑞丽市公安局工作主要以疫情防控工作为重心,绝大多数在职人员均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开展工作,导致机关运行经费特别是办公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大幅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开展日常工作所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瑞丽市公安局资产总额36,809.14万,其中,流动资产9,368.16万,固定资产原值14,485.34万净值7,377.06万)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1,293.79,无形资产原值1,661.85万净值1,343.55万,其他资产0万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047.5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09.6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6辆,账面原值66.87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19项,账面原值274.1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52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11.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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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8.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0.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8.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7.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28%。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瑞丽市公安局2020年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人员经费支出:指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五、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监督索引号53310200331301111

 [附件: 瑞丽市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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