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200331301000
瑞丽市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业务部门的指示,结合本地实际,研究部署全市公安保卫工作,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加强基层基础和法治建设,分析研究,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市社会治安动态,为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重要信息,并制定出相应对策,维护好全市的社会治安稳定和政治稳定;
3.组织指挥和迅速处置重大案(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重大群体性治安问题,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4.领导全市公安机关业务部门,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等工作;负责车站、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5.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禁毒、经济犯罪侦查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承担市级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
6.负责组织领导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和执法活动;
7.负责领导和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8.负责领导全市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和纪律检查工作;规划和管理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建设及民警的教育训练工作;
9.领导全市公安边防、消防工作,指导武警瑞丽边防大队、消防大队、内卫看守中队执行公安任务和相关业务建设工作;
10.加强对各业务所、队、室和基层派出所的领导,指导协调服务职能,合理划分局机关内部各业务部门的职责权限,理顺上下、左右关系,提高办事效率;
11.加强全市公安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挥职能,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指挥系统;
12.加强对全市重大行动、重大案(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置职能;
13.服从上级公安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业务工作由上级公安局领导负责;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更加巩固。牢记公安信党的根本政治属性,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引领,“对党忠诚”警魂融入血脉,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理论上的清醒确保政治上的坚定;深化全警大练兵,举办各类培训31批次1380人次,民辅警培训全覆盖;树牢正确选人用人导向,2023年以来,共调整、任免市管领导干部37人(其中:提拔任用15人,平级调整6人,免职16人),晋升职级442人次;大力弘扬争先创优精神,37个集体、160名个人分别荣获部、省、州、市表彰奖励、326人被通报表扬。全面从严管党治警,45名民警因工作不力被约谈提醒,28名民、辅警因工作不力被问责处理,2名民警因涉嫌违反工作纪律、组织纪律被党内警告处分,1名民警因涉嫌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取消警衔,1名退休民警因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被取消退休待遇,3名民警被纪委监委立案调查,4名民警被排查为“躺平式”干部,5名辅警因违反警纪警规被解除劳动合同,政治生态持续净化向好。
2.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更加有力。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化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坚持每日情报分析研判,核查涉恐线索4条,“背靠背”核查管控关注人员115人,上报研判专刊160期,上报国保情报信息570条,综合研判材料287份,发出各类涉稳、风险信息184条,封堵删除网上有害信息1.82万条,训诫教育55人,零差错完成了全国和省州市两会、“目瑙纵歌节”、“泼水节”、“亚运会”、“州庆”重大活动安保及“3?21”、“5?01”重大警卫任务,实现了重点人员赴省进京“零上访”、重大敏感案(事)件“零发生”、安全生产“零事故”,有力维护了边境安全、社会稳定。
3.沿边安全屏障更加稳固。坚持“管好与管活”原则,依托“603”技防项目,健全完善离市通道应急管控机制、边境五大联防体系,同时,聚力突出“五个严打”,发起“锐剑”和“歼击1号”专项行动,集群严打跨境违法犯罪,成功侦破跨境违法犯罪案件764起,同比增长232.00%,打处1253人,同比增长229.00%,其中打处“引领带”边民92人,同比(13人)增长607.00%,规模化打掉偷渡全链条目标案件8起;快速成功处置涉边案(事)件313起,同比(122起)增长157.00%;打掉各类偷渡、走私团伙130个,同比(38个)增长242.00%;开展对缅联络148次,会谈会晤15次,随护工作43次,援助、移交物资33批次,联合开展境外行动2次,进行敲打劝和止战工作39次;与缅方开展会晤3次、执法合作3次,捣毁境外毒品囤积点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缴获毒品547.07千克,缉捕境外主要“头目”5人、公安部A级逃犯1人,解救被非法控制境外中国籍人员126人,规劝550人回国投案自首;拦截劝返涉诈高危区域人员752人,有力遏制了全市跨境违法犯罪反弹态势。
4.公安安全管理更加有序。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紧盯人民群众深恶痛疾问题,常态高压严打涉枪涉爆、黄赌毒、食药环、盗抢骗等突出违法犯罪,立刑事案件1295起、破526起、抓1023人,同比分别增长35.46%、9.58%、80.42%;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01起、抓获97人、缴获毒品871.71公斤,同比分别下降25.19%、3.00%和7.82%;查处吸毒人员467人,同比下降41.31%;收戒吸毒人员322人(强制隔离戒毒104人,社区戒毒39人,社区康复179人),同比下降58.29%;立经济案件41起、破案20起、抓获13人,同比分别增长412.00%、17.64%、下降13.33%;查处治安案件1678起1643人,同比分别下降61.10%、63.50%;劝(遣)返外国“三非”人员离境7938人,同比(8233人)下降3.58%。
5.公安智慧警务更加精细。实施科技兴警行动,持续推进“雪亮”工程、“智慧安防小区”、边境“三防”、公安大数据平台的融合实战运用,完成边境7781套技防项目、辖区1395个公益监控探头、社会面1460个单位自建监控探头接入。同步,加大“智慧法治”“智慧外管”等科技信息化项目建设,立项建设智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个、派出所案管室2个,完成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应用;积极探索启动陆路口岸(通道)入境外国人“赋码”通关便利及闭环管理服务,对滞留瑞丽的外国“三非”存量32184人100%全量“赋码”,制发《瑞丽市公安机关赋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共赋码管理外国人49342人,全面赋能实战应用及边疆社会治理。
6.法治公安建设更加规范。加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先后投入246.00万元对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加快推动法治体系改革,推进受立案改革和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共预警、整改执法监督风险1950条,审核案件1702件2738人,提请逮捕446件942人,移送起诉563件902人,办理取保候审552件729人,监视居住案件74件98人,受理刑事复议案件9件,在规范执法的同时,全力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受理信访件80件,办结率达96.00%。以“普法强基”专项活动为契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44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5.13余万份,受教育群众达35.17万余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2个内设机构,包括:政工监督室、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法制室、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禁毒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特警大队、反恐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国际合作大队、看守所、拘留所、绿色关爱中心、银河派出所、瑞宏派出所、姐告公安分局(下设国门派出所)、畹町经济开发区分局(下设畹江派出所)、森林警察大队(下设弄岛林区派出所、勐秀林区派出所、畹町林区派出所、莫里林区派出所)。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瑞丽市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瑞丽市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瑞丽市公安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53人。其中:行政编制45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5人(离休0人,退休155人)。
年末其他人员378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78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48辆,在编实有车辆48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瑞丽市公安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公安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8,957.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71.95万元,占总收入的97.9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85.54万元,占总收入的2.0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9,731.08万元,下降51.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9,922.38万元,下降51.75%;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事业收入减少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收入减少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191.30万元,增长98.49%。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期间新建的边境一、二级联防所、围网、拦阻设施已完成,2023年无新增投入,加之疫情防控的结束,对疫情防控的投入大幅减少,从而整体上导致本年收入较上年大幅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公安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0,286.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88.71万元,占总支出的55.65%;项目支出8,997.97万元,占总支出的44.3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0,447.80万元,下降50.2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19.15万元,下降4.40%;项目支出减少19,928.65万元,下降68.89%;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支出减少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期间新建的边境一、二级联防所、围网、拦阻设施已完成,2023年无新增投入,加之疫情防控的结束,对疫情防控的投入大幅减少,从而整体上导致本年支出较上年大幅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88.7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205.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83.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公安局单位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997.9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825.9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非税征管成本补助经费,项目支出398.1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派出所、看守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各项管理经费保障,包括:看守所在押人员、强制戒毒人员、“三非人员”管理成本支出;民警、辅警及其他人员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成本支出等费用;
2.2023年涉烟案件协作经费,项目支出14.84万元。主要用于瑞丽市公安局打击走私卷烟、境外卷烟、假烟等违法案件产生的支出;
3.中缅反恐联络点工作经费,项目支出8.61万元。主要用于整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产生的支出;
4.遣返督办案件补助经费,项目支出8.87万元。主要用于跨境违法犯罪分子遣返户籍所在地所产生的支出;
5.“4·20”专案第三批经费,项目支出16.65万元。主要用于“4·20”走私木材案件的查封、扣押和调查工作,以及涉案木材的转运、仓储、价格评估认证及后期处置等开支;
6.2023年国家司法救助资金,项目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案件当事人或符合条件的近亲属;对诉讼具有一定合理性,但通过法律途径难以解决,生活困难,愿意接受司法救助的信访人的司法救助支出;
7.州级禁毒补助经费,项目开支10.00万元。主要用于减少毒品走私入境内流、遏制毒品滥用、减少毒品危害等案件支出;
8.日常运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9.1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行和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9.武警瑞丽中队看守所内卫勤务保障经费,项目支出7.5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武警瑞丽中队看守所日常运行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10.瑞丽市公安局慰问专项经费非税征管成本补助经费,项目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春节、端午、中秋等节日依然坚守岗位的民警、职工、辅警及因公牺牲民警、辅警家属,因公致残民警、困难民警、生病民警及支援民警等。开展慰问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11.智慧档案室项目非税征管成本补助经费,项目支出11.09万元。主要用于瑞丽市公安局档案室建设支出;
12.智能化枪支弹药库建设项目经费,项目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新建瑞丽市公安局中心枪支弹药库(刑侦、禁毒、特警、交警、城区瑞宏派出所、银河派出所6个用枪单位)和2个一线枪支弹药库(畹町分局、姐告分局)支出;
13.民警、职工、辅警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非税征管成本补助经费,项目支出94.2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2023年度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公安局民警、辅警发生意外身故、残疾、重大疾病等事故时可以按比例得到赔付,解决后顾之忧;
14.瑞丽市公安局购置执法执勤服装经费非税征管成本补助经费,项目支出11.23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民警及辅警执法执勤服装,以保障正常业务开展;
15.瑞丽市公安局辅警工资、保险非税征管成本补助经费,项目支出635.64万元。主要用于辅警工资及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的支出;
16.瑞丽市公安局遗属生活补助经费,项目支出5.6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因公或其他原因死亡的职工直系亲属,丧失劳动能力或无收入来源的生活补助支出;
17.瑞丽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前期工作经费,项目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新建执法办案、涉案物品、案件卷宗管理中心及执法办案监督平台、备勤室及其他附属设施工程建设支出;
18.聘用社会网格化管理专职社工专项经费,项目支出713.5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网格化工作专职社工工资发放支出;
19.瑞丽市公安局看守所2022年给养经费,项目支出87.92万元。主要用于在押人员给养费、生活开支等管理支出;
20.人脸识别系统应用平台建设项目经费,项目支出45.00万元。主要用于人脸识别系统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手段,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推进技防体系建设。
21.一、二级抵边联防所建设项目经费,项目支出6.76万元。主要用于瑞丽市边境沿线建设抵边哨所建设支出;
22.瑞丽市看守所“铁通工程”建设经费,项目支出60.00万元。主要用于新建值班室、外围墙、进出门等系统建设支出;
23.拘留所工作经费,项目支出0.50万元。主要用于拘留所管理工作事务的各项支出;
24.瑞丽市抵边联防所项目森林植被恢复经费,项目支出17.59万元。主要用于抵边联防所建设后所需的森林植被恢复所发生的支出;
25.瑞丽市拘留所购买专用设备专项资金,项目支出18.90万元。主要用于拘留所购买办公室电脑、监控系统等办公设备支出;
26.强边固防瑞丽市抵边联防所建设前期征地经费,项目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一、二级抵边联防所时所发生的土地征用费用支出;
27.2018年度以前结转公安业务经费,项目支出237.85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以前结转、结余的公安业务经费用于2018年以前未完案件及结余经费弥补后续年度案件办案经费支出;
28.公安机关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支出81.9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安机关办案业务费及装备新购、维护所发生的支出;
29.瑞丽市公安局办公经费,项目支出0.9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日常办公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0.瑞丽市公安局业务经费,项目支出322.16万元。主要用于维护瑞丽市社会大局稳定,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瑞丽市公安局办案(业务)专项支出;
31.社会相关机构疫情防控捐款,项目支出5.84万元。主要用于疫情结束后通过审计的疫情项目尾款支出;
32.边境管理大队“2019·02·20”运输毒品案协作经费,项目支出3.71万元。主要用于该案件后续发展产生的各项支出;
33.其余项目支出6,017.59万元,信息不宜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03.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63%。与上年相比减少20,915.33万元,下降51.62%,主要原因是2023年疫情结束,社会秩序恢复正常。疫情期间新建的边境一、二级联防所、围网、拦阻设施及疫情防控各项支出大幅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2.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及公务交通补贴等开支;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5,684.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01%。主要用于公安机关民警、职工、辅警等人员的基本支出(工资、津贴等);办案经费支出;装备、服装购置、维护支出;局机关、派出所、看守所、戒毒所日常运行保障经费以及公安机关其他相关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68.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4%。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遗属补助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26.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7%。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补助以及其他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12.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1%。主要用于单位配套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9.19万元,决算为2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65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万元,决算为14.1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2.32%,完成年初预算的8.8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8万元,决算为8.5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7.68%,完成年初预算的53.1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6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9.19万元,支出决算为2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65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万元,决算为1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8万元,决算为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1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6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倡导厉行节约,加强行政成本控制。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3.76万元,增长154.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4.14万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38万元,下降4.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购买的执法执勤用车,因财政资金紧张未能支付车辆购置税,由单位专户垫支,于2023年度国库集中支付归还垫支车辆购置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8辆。主要用于瑞丽市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瑞丽市公安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3.32万元,比上年增加66.14万元,增长6.50%,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恢复正常办公,瑞丽市公安局开展日常运行工作所需的办公费、水电费、劳务费及委托业务费均比上年度有所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开展日常工作所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瑞丽市公安局资产总额90,987.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11.42万元,固定资产11,170.4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77,032.13万元,无形资产973.34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657.9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407.7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0辆,账面原值130.5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111项,账面原值705.1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8.9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9.89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数据因以万元为单位,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人员经费支出:指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监督索引号53310200331301111
[附件1.瑞丽市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2.瑞丽市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3.瑞丽市公安局2023年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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