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瑞丽市科技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浏览量:12228    作者: 日期:2016/10/27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中共瑞丽市委办公室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丽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瑞办发〔201068号)及《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丽市科学技术局科学技术协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瑞政发〔2011282号),瑞丽市科技局与科协合署办公,共赋于科技局、科协九大工作职责,承担着科技局、科协、知识产权局三项职能。具体负责组织各类科技和科普计划项目的申报与实施;全市科技进步成果的申报、推荐、验收、评审、奖励;组织开展各类科技培训、科普活动、科技试验示范;负责专利申报与奖励等工作。下设办公室、业务股、普及股、知识产权专利执法大队四个股室。有编制12人,超编1人,其中:行政(含参公管理)11人,工勤2人。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从严从紧编制各项收支预算。

(二)基本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预算信息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真实易懂原则。预算信息公开内容真实准确、简洁明了、通俗易懂,便于社会公众获知。

3、积极稳妥原则。预算信息公开应统筹规划,分步骤、分层次、分内容,积极、稳妥推进。

(三)编制方法

对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实行不同的编制方法,在编制收入预算时,根据部门近两年的收入情况和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按收入类别和项目逐项认真分析测算,确保收入项目完整,收入预测准确。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在编制时,按照财政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根据项目支出的要求,细化项目预算编制,将项目落到具体的工作中。

(四)总体思路

编制程序合理合法,编制依据和标准充分合理,编制内容真实。

三、部门基本情况

瑞丽市科技局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单位基本性质是行政单位。部门人员编制数是12人,在职13认,其中:财政全供养13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退休人员12人。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瑞丽市科技局预算总收入201.12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12万元,占总支出的90.06%,项目支出20万元,占总支出的9.94%。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1、科学技术支出(206类):指瑞丽市科技局用于科学研究与管理方面的支出。具体列“2060101”行政运行186.12万元,占总支出的92.54%,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在职人均公用经费、离退休人均公用经费、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目标责任”支出;“2060399”其他应用研究支出5万元,占总支出的2.49%,主要反映科研经费支出 ;“2060702”科普活动支出5万元,占总支出的2.49%,主要反映科普经费支出;“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5万元,占总支出的2.49%,主要反映科技培训费。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市科技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1.1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36%;办公经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科技局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万元,具体是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目标责任5万元,科研经费5万元,科普经费5万元,科技培训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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