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瑞丽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瑞丽市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瑞丽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全市社会团体及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救灾救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基层政权建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婚姻登记,优待安置,收养领养登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殡葬管理与服务,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福利彩票管理等工作,是市政府组成部门。
(二)2018年工作计划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和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2.依托道德品行教育强化党性建设,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3.强化党建工作研究部署,党建抓手向乡镇、农场基层民政有力延伸。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抓好机关作风纪律建设,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民政队伍作风建设,以严格、细致、担当的作风干事创业;2.强化一岗双责,强化自检自查、畅通监督渠道,进一步以陇川塌方式警示案例“举一反三”对照检查整改提升。
三、加大民政宣传力度
通过完善宣传资料、开展基层业务培训、制作宣传视频、加强基层走访调研等方式对加大自身宣传,提升群众对民政政策的知晓和民政工作的认知,弘扬民政正能量。
四、保障社会救助精准
通过强化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工作职能,进一步明确细化家庭收入计算办法(2017年核对系统与车管、工商、残联等部门已实现信息互通,但与税务、社会保险、公积金、金融等部门系统还未开通),下一步通过市人民政府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联系协调会议,以手工比对的方式,最大限度地掌握申请社会救助(低保、特困、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家庭经济状况,力求全方位审核,以保障救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与扶贫工作做好两项制度衔接。
五、推进双拥模范创建
积极组织协调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加强军地联动共建,广泛开展国防教育宣传,打造好“双拥一条街”,在前期材料收集的基础上再认真按照《云南省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继续完善相关材料,全力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城”。
六、深化殡葬改革工作
1.研究细化完善殡葬改革组织机构成员及职责,研究解决“殡葬执法队伍”空缺和执法空白的困难问题;2.按照省州实施方案研究划定本市“火化区”;3.通过制作宣传册、宣传视频,依托媒体以及村寨“小喇叭”工程大力广泛宣传殡葬政策;4.加快经营性公墓申报。
七、深化“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换运用
1.成立“瑞丽市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编纂委员会”,制定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编纂工作方案;2.完成标准地名志、标准地名图、标准地名录、编纂及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编制等筹备工作;3.制定地名网站建设方案,排查标准地名标志情况。(2018年1—6月,完成标准地名标志设置;2018年7—9月,完成地名网站调试,10月地名网站正式投入使用;2018年1—12月,完成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编纂出版;完成标准地名录编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编制、标准地名志、标准地名图编纂。)
八、推进析置街道工作
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标准程序协调各部门开展好析置街道办事处前期筹备工作,确保麓川街道办事处设置工作高效推进。
九、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1.优化市敬老院规划布局,提升敬老院服务质量,结合自身实际与相关部门研究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同时加强对户育乡、弄岛镇敬老院消防设施建设的资金筹划;2.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加快兴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兴安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畹町镇建设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勐卯镇姐勒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弄岛镇弄岛村民委员会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和勐秀乡勐典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进度;3.继续推进全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项目申报、建设工作;4.抓紧制定“居家养老服务标准”,进一步规范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
十、农村示范社区创建
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结合地方特色打造2个农村社区示范点,创建农村社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和“一站式”服务管理机制,提高便民服务质量、形成便民服务特色,促进基层组织建设,提升村民自治水平。
十一、指导农垦系统社区建设
按照瑞丽市深化农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农垦系统生产队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确保与组织部门联合指导好该项工作。
二、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瑞丽市民政局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一)指导思想
1、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部门预算管理,逐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的制度。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反对铺张浪费,健全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坚持改革创新、推进改革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
2、严格控制―般性支出,建立健全厉行节约约的长效机制,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文件精神,结合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要求,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细化“三公经费”经费”预算编制,严格控制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装修,以及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等活动,切实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3、加强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工作。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准备工作提高预算透明度。建立健全“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强化预算执行,做好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工作
4、加强单位基础信息的更新和核实工作。对单位人员情况工资情况有变化的,应加大单位基础信息的更新和核实力度,以确保基础信息质量为目标,避免因信息漏报、误报对预算编制造成不利的影响,杜绝虚报、瞒报信息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确保各项基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为部门预算编制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总体思路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2、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应支出需求;
(2)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3)以前年度预算结转和结余情况;
(4)资产占有和使用情况;
(5)其它因素。
3、认真核实单位基础信息。
4、编准项目支出预算。
(三)预算编制方法
1、收入预算的编制
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情况和2016年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2017年取得的各项收入来源,收入预算要按收入类别逐项测算、编制;
2、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
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在职(临时)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一般公用支出、工会经费、会议费、劳务费、交通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退休费、其他礼补助支出、住房公积金助学金等;
3、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
项目支出预算要以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以国家资金配套的项目;以州委、州政府文件及会议纪要确定的项目;以州委、州政府领导批示的项目、以部门工作需要紧迫的项目做为“立项据”,将项目支出按具体用支情况进行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
4、“三公经费”预算的编制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认真据实填报“三公”经费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照“三公”经费口径进行填报;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分别含瑞丽市民政局机关、瑞丽市老龄委工作办公室、瑞丽市中心敬老院、瑞丽市经济核对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4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6人,非财政供养4人(军休管理人员)。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不含军队退休干部)。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四、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2018年民政局部门财务总收入735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878.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472.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194.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16.2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278.0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16.23万元(本级财力1916.2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五、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35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97.06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31.68万元),占总支出的65.25%,项目支出2554.34万元(含政府性基金财政拨2447.42万元),占总支出的34.75%。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30(款)彩票事务支出0.2万元,主要反映以前年度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救助的支出;201(类)99(款)其他基本公共管理与服务支出11.69万元,主要反映环境整治卫生及春节慰问经费的支出;204(类)-99(款)支出1.97万元,主要反映边境维稳经费的支出;208(类)-02(款)民政管理事务支出985.84万元,主要反映民政各项管理事务的支出。208(类)05(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1.75万元,主要反映民政行政事业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及机关事业单位缴纳保险的支出。208(类)08(款)抚恤支出951.06万元,主要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定期补助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208(类)09(款)退役安置支出583.32万元,主要反映民政用于退役士兵的安置和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的支出。208(类)10(款)社会福利支出336.69万元,主要反映民政对社会各种社会福利事务支出(儿童福利、老年福利、殡葬补助等)。208(类)11(款)残疾人事业支出122.52万元,主要反映民政用于发放残疾人两项补助支出。208(类)15(款)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66.96万元,主要反映民政用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方面的支出。208(类)18(款)为以前年度的农村社会救助支出0.89万元,以前年度主要反映民政对农村五保及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的支出。208(类)19(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支出825.09万元,主要反映民政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8(类)20(款)临时救助支出378.19万元,主要反映对城乡生活困难居民及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的支出。208(类)21(款)特困人员供养支出258.64万元,主要反映民政用于发放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支出。208(类)25(款)其他生活救助支出21.3万元,主要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210(类)13(款)医疗救助支出142.84万元,主要反映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210(类)14(款)医疗救助支出94.98万元,主要反映优抚对象医疗救助的支出。220(类)04(款)地震事务支出13.56万元,主要反映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支出。221(类)02(款)支出31.11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222(类)02(款)支出0.2万元,主要反映民政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支出;229(类)08(款)彩票发行销机构业务费支出33.4万元,主要反映民政局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的支出。229(类)60(款)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2439.2万元,主要反映民政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的支出。
图1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97.0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695.13占基本支出的14.4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49.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21%。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52.01万元占基本支出80.3%。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2018年商品服务支出235.82万元与上年127.41万元对比增加108.41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了对乡镇拨付经费的投入。
2、2018年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52.01万元与上年7519.55万元对比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3667.54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城乡低保精准识别大幅度减少低保人员,其次2018年沿边定期生活补助2300万元未纳入预算支出。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主要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54.34万元,如双拥工作、城乡低保、城乡医疗、农村老年人活动支出、殡葬改革宣传、留守儿童、福彩公益资金资助各乡镇公益事业项目等工作开支。。
(四) 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39.7%计1488.68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
1、为了改善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国家福彩公益金对我市农村基层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加大了投入。
(五) 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8年本级财力支出1916.23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用于208(类)-02(款)民政管理事务支出805.02万元,主要反映民政各项管理事务的支出。208(类)05(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9.16万元,主要反映民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缴纳保险的支出。208(类)08(款)抚恤支出389.19万元,主要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定期补助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208(类)09(款)退役安置支出103.08万元,主要反映民政用于退役士兵的安置和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的支出。208(类)10(款)社会福利支出172.19万元,主要反映民政对社会各种社会福利事务支出(儿童福利、老年福利、殡葬补助等)。208(类)11(款)残疾人事业支出74..81万元,主要反映民政用于发放残疾人两项补助支出。208(类)15(款)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40.13万元,主要反映民政用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方面的支出。208(类)19(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37.59万元,主要反映民政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8(类)20(款)临时救助支出6.27万元,主要反映对城乡生活困难居民及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的支出。208(类)21(款)特困人员供养支出23.32万元,主要反映民政用于发放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支出。208(类)25(款)其他生活救助支出8.32万元,主要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210(类)13(款)医疗救助支出73.38万元,主要反映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221(类)02(款)支出31.11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 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8年本级财力支出1916.23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801.29万元,项目支出114.94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用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9.92万元,与上年243.86万元对比增加2.49%6.06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加大民政救助对象的精准识别度,入户抽查率达30%以上”,随之下乡各种的费用开支也相应的增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2018年商品服务支出235.82万元与上年127.41万元对比增加108.41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了对乡镇拨付经费的投入。
2、2018年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52.01万元与上年7519.55万元对比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3667.54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城乡低保精准识别大幅度减少低保人员,其次2018年沿边定期生活补助2300万元未纳入预算支出。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39.7%计1488.68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
1、为了改善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国家福彩公益金对我市农村基层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加大了投入。
八、部门单位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三公经费”虽然有所增加,但由于2018年我局加大了对民政救助对象的入户抽查率。所有项目都详细制定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尤其是在专项经费支出上,我们能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计划的进度情况进行资金拨付,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省、市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民政事业的发展。
(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17年我局主要项目除民政日常项目外,还增加了百村建设、五老住房困难帮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等项目,成立项目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各业务股室对照自评方案条逐项自评均落实完成。以改善民生质量、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社会救助水平逐步提升、防灾减灾体系建设逐渐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日益完善、社会组织建设创新发展、基层民主建设扎实开展、区划地名工作有序推进、涉军群体维稳有力七个方面为重点,从而提高社会困难群体的帮扶救助保障水平,全面建立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服务体系,积极实现民政保障民生、发展民生、服务国防和服务社会的职能目标。在低保方面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影响,保障城乡低保提标的落实;社会救助确保城乡困难群众、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有保障;临时救助确保我市群众因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能够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基层政权方面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社会福方面,发展慈善事业、帮困救助、救灾救济;优抚工作保障市区应征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发放,老龄项目提高城乡老年人生活质量、改善老年人生活条件。
九、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采购预算资金15.1万元,其中:其本支出2080201民政行政运行采购电脑5台。
十、“三公”经费预算算情况说明
民政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6.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12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3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2018年我市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市和创建2个留守儿童之家工作,预计省级到我市的各种检查、验收等工作将大幅度增加,故2018年的公务接待费比上年预算数增加较大。 2、2018年我市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市和创建2个留守儿童之家工作及加大殡葬改革的宣传,预计到各乡镇实施开展工作将大幅度增加,以及本年预算数据含上年结余数,故2018年的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比上年预算数增加较大。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民政部门(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17年预算0万元。具体出国开支及计划开展工作情况: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民政部门计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后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97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0;运行维护费5.9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0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民政双拥、民政救助对象入户调查等各路业务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民政部门接待费开支预算10.12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预算增加1.3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民政上级部门对我局民政业务的业务指导、检查及项目考核验收等事项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十一、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 列入省对下专项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18年瑞丽市民政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各种项目实施。
(二) 与上级配套事项
与上级配套事项无
功能科目分组无。
(三)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功能科目分组无。
十二、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不可预见费。
4、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
5、“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联系电话:0692-414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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