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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移民开发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浏览量:21362    作者: 日期:2016/10/20

瑞丽市移民开发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瑞丽市移民开发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瑞丽市移民开发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第三部门  瑞丽市移民开发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瑞丽市移民开发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完成龙陵县茄子山、岔河水库迁入瑞丽境内移民情况入户调查及《瑞丽市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方案实施设计》的初审工作。

2、及时足额兑现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

3、精心编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年度项目。

4、认真组织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年度项目。

5、完成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竣工检查验收工作。

6、依法治理工作和移民法律服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负责瑞丽市大中型水库水电水利工程建设移民安置工作、大中型水库水电水利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2.机构人员情况: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人员编制数6个,在职实有人数10人(公务员8人,工勤人员2人),其中:财政供养10人;离退休人员0人。

3.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年初在职人员7人,20147月份姐告同城化调入3人。

 

第二部分  瑞丽市移民开发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门  瑞丽市移民开发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瑞丽市移民开发局决算总收入1254.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1.33万元,占总收入的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0事业收入0万元,0经营收入0万元,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3.28万元,占总收入的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瑞丽市移民开发局决算总支出67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08万元,占总支出的8.6%;项目支出589.1万元,占总支出的87.7%;其他支出25.4万元,占总支出的3.7%;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0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支出,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8.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1.8%。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9.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原因分析:国家加大对移民的扶持力度。

单位:万元

本年项目总支出

各项支出

589.10

2082201-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移民补助资金)

146.25

2082202-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基础设施建设)

140.47

2136601-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基础设施建设)

282.52

2136699-其他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

11.99

2130321-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专项资金

7.87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95万元占本年支出10%。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0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45.37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2.71万元。

(二)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专项支出7.87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2.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5万元,公务用车1.97万元。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下乡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35人,接待费开支0.3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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