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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移民开发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浏览量:21752    作者: 日期:2016/10/20

瑞丽市移民开发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移民开发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瑞丽市移民开发局未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瑞丽市移民开发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各地州移民系统业务指导交流、调研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瑞丽市移民开发局拟安排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不安排购置经费,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公务、系统政策调研等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预算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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