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卫生管理站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浏览量:20705    作者: 日期:2016/10/12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环卫站是在市建设局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全站职工必须服从站领导的工作安排,凡站内统一的工作要不折不扣的执行,增强站内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2、站领导要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密切联系全部职工,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搞好全站对外宣传和与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横向联系。教育职工爱岗敬业,树立“站兴我荣,站衰我耻”的人生观,为我市两个文明建设做出应有在有的贡献。

   3、全站职工必须团结协作,形成强有力的战斗集体,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体现集中,站长对全面行政和业务工作负责,副站长实行分工负责,重要决策必须提交站办公会议集体研究,最后做出决定。

4、全体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下策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当天的工作要当天完成,本职工作不能推诿,不扯皮。严禁吸毒、酗酒闹事、打架斗殴、集众赌博等现象。全体职工要以站为家,爱护国家财产,爱护好自己的一切劳动工具,能节约的要履行节约,自学维护本单位的集体形象和声誉,提高警惕,严守国家机密和单位秘密,做任何事都要胸怀坦荡,不要斤斤计较。

   5、加强站内各类机械物资管理,严格物资出入库登记和报领手续,并执行交旧领新;废旧物资自理必须开据自理证明,处理收入如实交入财务入账。

   6、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财务管理实行民主公开,500元以上的支出需集体或班子讨论,报经站长审批,一切财务支出必须经领导审批后方可列支,要履行增收节约,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卫生管理站部门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以及省、市、县委和县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突出民生重点,体现预算公共性、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性,强化部门综合预算管理,逐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

基本原则: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按照收支平衡原则,从严控制各项支出,即体现实际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根据工作目标,确保重点支出需要,安排预算。

编制方法: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政府性资金管理,统筹安排各项财力;严格控制行政成本,优化调整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保证政策落实和重点支出的需要;规范项目支出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坚实保障。

总体思路:依据财政局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一般性消耗性支出,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持科学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结合我局实际,做好部门预算改革。按照机构编制内实有人数据实编制人员和公用支出预算,并结合我局工作特点,编制业务经费支出预算,上报审批。

    三、部门基本情况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卫生管理站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职工在职在编实有人数59人,在编实有车辆3辆。退休人员16人,

    四、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卫生管理站预算总收入1523.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668.8万元,财政非税收入补助855万元。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8.8万元,占总支出的43.89%,项目支出855万元,占总支出的56.1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为208(类)05(款)69.86万元、212(类)01(款)206.44万元、212(类)05(款)1247.5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卫生管理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8.8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0.8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8.6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45%,与上年的日常支出896.11万元对比,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比例增加10.0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比例减少16.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比例增加6.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卫生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城市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经费支出855万元,如垃圾处理费返还(环卫工人提资差额、环卫设备采购、维护)

    五、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或专项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