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卫生管理站
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决算的编制实行综合决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决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环卫站是在市建设局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全站职工必须服从站领导的工作安排,凡站内统一的工作要不折不扣的执行,增强站内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二)站领导要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密切联系全部职工,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搞好全站对外宣传和与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横向联系。教育职工爱岗敬业,树立“站兴我荣,站衰我耻”的人生观,为我市两个文明建设做出应有在有的贡献。
(三)全站职工必须团结协作,形成强有力的战斗集体,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体现集中,站长对全面行政和业务工作负责,副站长实行分工负责,重要决策必须提交站办公会议集体研究,最后做出决定。
(四)全体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下策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当天的工作要当天完成,本职工作不能推诿,不扯皮。严禁吸毒、酗酒闹事、打架斗殴、集众赌博等现象。全体职工要以站为家,爱护国家财产,爱护好自己的一切劳动工具,能节约的要履行节约,自学维护本单位的集体形象和声誉,提高警惕,严守国家机密和单位秘密,做任何事都要胸怀坦荡,不要斤斤计较。
(五)加强站内各类机械物资管理,严格物资出入库登记和报领手续,并执行交旧领新;废旧物资自理必须开据自理证明,处理收入如实交入财务入账。
(六)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财务管理实行民主公开,500元以上的支出需集体或班子讨论,报经站长审批,一切财务支出必须经领导审批后方可列支,要履行增收节约,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卫生管理站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职工在职在编实有人数59人,在编实有车辆3辆。退休人员16人。
三、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卫生管理站决算总收入1753.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1.35万元,占总收入的97.03%;上级补助收入52.07万元,占总收入的2.97%。
四、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部门决算总支出16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6.02万元,占总支出的82.7%;项目支出289.88万元,占总支出的17.3%。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4年用于保障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卫生管理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86.0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19.65万元,因为同城化合并,城市扩大,环卫工作量加大,所以经费支出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5.3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4年用于保障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卫生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9.88万元,上年无项目支出,因为没有做基础设施建设。2014年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占项目支出的68.99%,垃圾中转站及公厕设施建设占项目支出的31.01%.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卫生管理站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5.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1.6%。与上年对比增加833.09万元,因为同城化合并,城市扩大,环卫工作量加大,所以经费支出增加。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7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发放和遗属生活补助。
(二)节能环保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
(三)城乡社区支出1422.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支出和环卫工作的开展。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卫生管理站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5.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0.0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卫生管理站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13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5.13万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0.1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行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卫生管理站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24人,接待费开支0.25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3年决算增加0.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环卫设施处理工作上的技术指导等产生的费用。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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