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卫生管理站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浏览量:21758    作者: 日期:2016/10/12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卫生管理站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卫生管理站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卫生管理站因公出国(境)经费为零。2014年及2015年均未有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卫生管理站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州、市上级部门领导指导工作以及相关部门协调工作。本年较上年8万元减少支出7.75万元,原因是我站根据瑞办法【201423号《瑞丽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和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及标准,对无公函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所以接待费较上年有所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卫生管理站拟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13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5.1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站开展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保持市容市貌整洁,监督检查城市垃圾处理等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本年较上年5万元增加支出0.13万元,原因是瑞畹姐同城化合并后,畹町、姐告并入,我站城市卫生管理范围增大,工作量加大,车辆保险费、燃油费、维修费相应增加,所以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预算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