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决算报告

浏览量:36125    作者: 日期:2020/11/16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城乡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指导城乡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安全运营、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居民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

3.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城镇保障性住房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并监督实施。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白蚁防治、危房鉴定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

5.承担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可性行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6.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对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活动进行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管理规定并指导和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建设科技的推广运用,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城镇减排、装备式建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备式建筑及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建筑风貌塑造,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7.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8.负责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城市路灯、城市燃气和户外广告设施的行业管理,承担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市政、环卫、路灯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修改造,负责全市地下管线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城镇供水、排水、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镇污水处理工作。

9.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行政执法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拟订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对违法建设、违规施工、占道经营、破坏城市公用设施等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1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建设,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11.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人民防空战备建设需要,编制人民防空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编制城市战时防空袭方案,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人民防空指挥设施建设,防空袭演习、演练和人民防空群众组织建设工作。

12.承担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制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人民防空设施开发利用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按照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指导城市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建设;负责市属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和维护管理;参与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计划和项目报建联审,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13.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承担人民防空信息系统、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网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战时指挥通信、警报报知、情报报知工作;负责平时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通信、警报报知等相关工作;负责通信警报、信息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4.负责管理市级人民防空专项经费、资金和国防(人防)资产,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负责人民防空建设经费和物资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好城乡建设,促进固定资产投资。2019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9.7515亿元,同期相比增长12.82%,其中:房地产业完成投资37.2877亿元,同期相比增长126.22%;基础设施完成投资 7.4062 亿元,同期相比下降26.17%;其它固定资产完成投资3.4934亿元,同期相比下降75.39%;社会工程完成投资1.5642亿元,同期相比下降53.83%。

2.扎实抓好住建经济指标上报工作。2019年商品房销售面积49.7105万平方米,同期相比增长20.59%;房地产从业人员1547人,同期增长8.56%;房地产从业人员劳动报酬5548万元,同期增长19.75%。

3.抓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局班子带头执行“六个严禁”等规定。二是定期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及时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自觉性。三是抓好学习教育,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新修订后的党章等内容,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通过学习教育更进一步统一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紧紧围绕反腐倡廉重点开展工作,促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四是动真格、硬约束,强化作风纪律监督检查,进而进一步提升良好的机关作风。

4.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为扎实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破网、打伞”的治根任务目标,结合部门工作实际,与我局的党组织建设、日常重要工作同研究、同部署。一是领导重视,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点对领域内涉黑涉恶线索摸排、行业乱象整治、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 “保护伞”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二是超前规划,保障工作运行机制。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确定目标,保证精准出击。三是强化领导,健全机构,夯实阵地。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及其他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岗位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形成了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机构认真做,专职人员主动做的工作格局和运作机制。四是层层压实责任,逐级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到实处。五是加强宣传,营造扫黑除恶浓烈氛围,通过悬挂横幅、粘贴宣传标语扫黑除恶知识问答、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实现宣传全覆盖。在全市33个在建工程项目,73家房地开发产企业、28家物业管理区域等累计悬挂横幅400余条,粘贴宣传海报600余张,开展宣传活动3次,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材料5000余份。六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培训5次,测试2次,营造了党员和干部职工人人知扫黑除恶,人人宣传扫黑除恶的浓烈氛围。

5.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聚焦主题主线,及时部署。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我局于2019年9月26日召开瑞丽市住建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启动会,并按方案和计划,一是坚持紧扣主题深学,通过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机关党务工作者培训,听取市委党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讲座,以及成立住建局主题教育专班集中读书、自学、开展专题研讨的形式,围绕《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谈体会、找差距、提措施。二是开展“学习党史、新中国史”主题党日活动,依托本地党史党性教育资源,组织干部参观了瑞丽市档案局爱国主义教育综合展及中国瑞丽与缅甸边境贸易历史档案展,回顾峥嵘岁月、传承红色精神。三是坚持丰富载体促学。局党组书记、局长为全体党员讲党史,领导班子、二级班子领导干部及全体党员观看爱国主义电影《我和我的祖国》。通过云岭先锋综合服务平台、手机APP观看《榜样4》和《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学习辅导“云岭先锋”夜校访谈节目。四是坚持带着问题研学。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开展调查研究,推动边学边查边改工作进行了安排。制作边学边查边改问题清单模板,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合理确定调研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认真查找和梳理存在的问题,形成边学边查边改问题清单。五是认真检视问题,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市住建局班子于2019年12月12日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暨汲取秦光荣案深刻教训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査摆梳理出问题21个,班子成员查摆问题85个,大家开门见山、直奔主题,自我批评勇于解剖自己、揭短亮丑,相互批评出于公心、敢于直言,既有实事求是查摆问题的辣味,又有同志间相互帮助的真情,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主题教育期间,共召开动员部署大会1次,主题集中学习研讨5次,党组(扩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5次,开展调研活动1次,召开民主生活会1次。

6.有序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推动美丽县城建设。一是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城市功能配套。2019年市政基础设施续建、新建工程32项,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约7.4062亿元。重点推进瑞丽市弄莫湖公园及周边道路工程、瑞丽市城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一期、二期项目、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城市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瑞丽市城乡垃圾收转运系统及配套设施工程、瑞丽市路灯建设节能改造提升工程、城区15条道路绿化提升工程、瑞丽市二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厂区建设工程(一期)续建项目、瑞丽市城市绿化景观及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城市公厕项目、美丽县城示范路线提升改造、二污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瑞丽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一期)PPP项目、瑞丽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和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前期工作。二是有序推进瑞丽市“美丽县城”建设项目,营造“干净”、“宜居”和“特色”的城市环境。云南省“美丽县城”建设按“干净”、“宜居”和“特色”三大类划分为21个二级指标、59个细项指标,我市已有29个细项指标达标,围绕未达标指标,梳理出2019-2021年建设项目56项,总投资33.26亿元。其中:“干净”类建设项目18项,投资4.76亿元;“宜居”类建设项目32项,投资24.02亿元;“特色”类建设项目6项,投资4.48亿元。截至2019年9月已实施项目数34个,累计完成投资9.64亿元,完成2019年计划的63.5%;其中,弄莫湖公园提升改造、目瑙纵歌文化园改扩建、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等已建成;城乡路灯节能改造、河道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城镇雨污分流改造管网工程、人民路等城市道路建设项目、瑞丽试验区城市综合展示中心项目新开工项目等关键性、控制性重大项目正在实施,累计完成投资1.52亿元。三是做好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维修工作,确保城市设施正常有序运行,城市亮灯率达95%以上。2019年共维修路灯1022盏;更换电缆线500米;路灯控制柜检修103台/次。截至10月,路灯节能改造工程完成投资7684.4804万元,新建路灯杆1331杆,改造更换老路灯703杆,完成灯头更换7598盏,更换路灯电缆线72000米等。完成卯喊路、团结路、飞海路、乘象路、麓川路等试验区五条道路的绿化建设,城市绿化覆盖率达33.41%,对卯香路、新瑞章路、目脑路、南卯街、瑞柠路等五条道路及团结大沟带状公园中段进行了绿化提升改造,并对全市范围内绿化缺塘缺段绿化进行了补种,累计完成投资1320万元。

7.强化城镇用气用水安全管理,保障用水及用气安全。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用气用水安全管理,组织开展了2019年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拉网式排查、“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集中攻坚行动大检查,对全市用气用水行业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施工、应急管理等开展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防范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支持发展管道天然气,已累计完成天然气主管建设54.5公里,小区庭院管网建设125公里,安装发展用户23000余户。

8.加强人民防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整体防护能力。一是加强人防设施设备建设,抓好人防军事斗争准备。完成新增警报器设备安装调试,以及原有警报器的电路升级改造工作,确保了“9?18”防空警报常规鸣放顺利开展;二是通信保障训练。充分利用人防办现有装备,每周开展2次训练,有效地提升了干部职工装备操作使用、技术保障等方面的能力;三是装备维护保养工作。每周开展2次装备维护保养,确保装备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四是着眼“放管服”改革,优化人防服务环境。严把审核关,确保人防工程建设面积稳步增长。按照“应建必建、应收必收、收建规范”的总体要求,人防办审批和报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8个,审批建筑面积68141.77平方米,审核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项目89个,审核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5874213.6元,办理人防工程竣工项目1个,竣工面积3954.99平方米;四是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分类梳理了人防工程设计审查、易地建设费核定等审批、许可、备案服务办事指南,精简办事程序达40%,人防结建初审全面实现接件一次性告知,所有项目初步审核均承诺在2天内办结,比法定办结时间提高90%以上。五是多形式结合,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以增强全民的国防观念、人防意识和防空防灾知识技能为目标,以人防宣传教育“五进”工作为主体内容,组织开展了常规防空警报鸣放和应急疏散演练等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了学生和社区居民的防空防灾能力,增强了全民的人防意识和防空防灾技能。全年,共悬挂横幅宣传标语2幅,摆放宣传展板29块,发放《人防资料汇编》《人民防空防灾手册》等宣传资料2600余份。六是抓好整改,落实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清退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整改工作的通知》(云防办〔2019〕29号)文件要求,人防办认真组织开展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清退工作。自2019年1月1日至6月11日,由瑞丽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核准,瑞丽市税务局及畹町税务分局代征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项目共有52个,收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5480774.00元,应清退金额4644232.20元,其中:州级国库应退库1857692.88元,市级国库应退库2786539.32元;三是认真落实清退工作。经过数据信息核对、系统录入,截至9月4日,完成清退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项目51个,共清退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707175.00元。未完成清退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项目1个,未清退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3937057.20元。

9.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一是完成危房认定22498户。经相关部门认定瑞丽市“4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为1899户、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为2940户。二是完成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签约1899户,已完工1899户(2017年500户,2018年1157户,2019年242户);非四类重点对象已签订施工协议2940户,完工2940户(2017年500户,2018年1481户,2019年959户)。截至目前,共完成四类、非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验收4839户。三是2007年至今,瑞丽市共建设公共租赁住房4581套(含购买23套),目前已竣工4481套,在建100套(畹町政企共建项目),已入住4369套,未入住112套(畹町政府回购项目)。截至2019年10月共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1998户,其中:我市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452户,外来务工人员1546户。

10.合理布局,推进厕所革命。2019年省州下达新建公厕任务8座,改造工程7座,共补助资金90万元(上级补助资金标准未确定,新建拟提高到每座补助15-20万元、改造每座补助8-10万元),已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新建城市公厕8座(含1座旅游厕所);改建公厕7座(含4座旅游厕所),截至目前改建公厕7座(含4座旅游厕所)全部开工建设,已完工6座。

11.强化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升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质量。一是强化“门前三包”管理工作,提升市容秩序。全市已有67家单位到我局领取并发放了“门前三包”宣传材料15000余份,签订“门前三包”承诺书2000余份。二是实行“街长制”管理,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按照“精心、精细、精致、极致”要求,聚焦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系列专项整治工作,在城区范围内推行“街长制”管理模式,明确“街长”工作责任,实行立体化、扁平化管理,开展净化、序化、亮化、绿化、美化“五化”提升行动。通过广泛发动群众,落实长效措施,推进城市管理网格化、规范化、精细化,打造整洁靓丽、美观有序的城市环境,展示和谐宜居、生态文明的瑞丽新形象。三是“划行规市、疏堵结合”的方式,加强流动摊贩管理。按照疏堵结合、引导规范、强化监管的思路,集中规范管理力,实现城市环境整洁清新,城市秩序井然,坚持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强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同时增加财政收入。截至目前,办理临时占道经营许可证120家。四是加强市容秩序管理。共出动3500余人次,共督促商铺业主自行拆除违规占道帐篷300余顶,清理和整顿违章搭建、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500余起,取缔街道主次干道两侧的店外经营、店外摆放物品行为400余起,清理道路上的摆摊设点、制作、加工、修理场所350余处,取缔沿街叫买和露天烧烤行为160余起,暂扣90余户占道经营户的物品240余件,共处罚90户。五是加强两违建筑管理,提升城市风貌。结合美丽县城建设提升瑞丽大道沿线风貌,发出《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瑞丽大道及国门大道沿线风貌改造提升整治的通告》发出147份,《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90份,《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60份,拆除18户楼顶钢架铁皮房,面积约为2000㎡;拆除两侧2块大型单立柱广告牌,约400平方米;拆除屋顶广告牌58块,约600平方米,拆除违规设置在道路两侧的广告牌115块,拆除灯杆上破旧广告牌150余块;拆除天然食府、瑞丽大道(芒沙加油站旁、瑞丽东收费站附近等)、瑞丽江花园等地方的违章建筑,共计791平方米。六是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整治,减少扬尘污染。按照“强化管理、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集中力量规范建设工地车辆运输管理,遏制路面污染源头,全面查处车辆违规超载、轮胎带泥上路、滴洒漏等行为。2019年以来,进行堵卡查车50余次,查处工程车辆2000余辆次,处罚80余辆次,处罚金额45000元;与19家在建建筑工地签订门前三包承诺书。七是大力推进油烟污染整治,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为有效遏制了瑞丽市建成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严重的问题,切实保障市民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2019年7月份以来我局结合瑞丽实际,配合环保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集中对建成区内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开展集中治理,截至10月23日,已经有148家餐饮业主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已安装但不能达标排放的,送达责令改正违法为决定书,再次明确整改时限、要求和违法后果,督促业主限时完成整改。

12.谋划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243号)文件精神,我市积极启动了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工作。一是编制了瑞丽市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申请报告和基本情况表,估算总投资745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745万元。主要涉及3 个社区,7个小区,139户,建筑面积2.21万平方米。主要对小区内道路场地修缮,电力通信管网、供水管网、雨污管网改造,安防设施安装,燃气管网安装以及公厕改造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已委托中介机构编制完成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委托中介机构编制了瑞丽市老旧小区改造三年实施方案(2019-2021年),完成了老旧小区改造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准备编制拦标价启动招投标工作。

13.紧盯目标任务,推进棚户区改造。瑞丽市棚户区改造共2209套,其中:2016年309套、2017年1112套,2018年700套。截至目前,2016年任务已动工新建19户,其中完工交付农户使用1户,在建18户;2017年任务1112套,于2016年4月25日经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研究确定将2017年棚户区改造范围从滨江片区调整为老旧小区,改造方式从拆除重建调整为改扩翻(建),项目于2019年10月28日开工建设,目前工程施工正在有序推进中,预计项目工程于2020年9月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2018年任务700套,为确保在2018年11月23日前完成700套全面开工的目标任务,根据省州关于瑞丽市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的要求,将原计划瑞丽市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位置从滨江等母屯洪片区调整至建成区,改造方式调整为改扩(翻)建,截至目前,已基本建成658户,基本建成94%,剩余的42户正在进行工程收尾。

14.强化责任,推进城乡人居环境。累计拆除两违建筑715宗,建筑面积27.97万平方米;排查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三个,共23134平方米;有序推进垃圾收运转运系统及配套工程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完成弄岛镇中转站建设,其他乡镇中转站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并进场施工,已累计完成投资1041.95万元;完成瑞丽市2015年度2个、2016年5个省级规划示范村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城市夜景灯光项目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600余万元。

15.加强服务工作,推进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我市共有11个问题楼盘,多数问题楼盘的项目区位条件非常优越,均位于城市中心区,楼盘形成烂尾的原因较为复杂,多数烂尾楼盘都因资金链断裂、借贷纠纷,均有官司诉讼的情况,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房地产项目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结合瑞丽市实际情况制定了《瑞丽市房地产项目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实施细则》,成立瑞丽市房地产项目遗留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专项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部分问题楼盘已复工,并按相关规定和程序逐步完善相关手续,截至目前,已有6个问题楼盘取得实质性成效。

16.强化建筑业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2019年,办理企业登记230家,其中,单项188家,年度42家;招投标备案52项,完成监督工作50项,栏标价约4.13亿元,中标价约3.86亿元,节约造价约0.27亿元;招标控制价备案23项约3.80亿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结算价备案3项约847.76万元,审查我局负责实施的市政工程和保障性住房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9项约1.96亿元,零星工程结算147项约3350.52万元。新增报监项目77项,面积约44.29万m2,总投资约6.46亿元;竣工验收备案61项,面积约39.24万m2。清查未批先建项目17个,下发停工通知17份,已整改完善基本建设手续项目3个。截至目前,瑞丽市未批先建项目17个,建筑面积约112.30万m2(其中,2018年有3个,建筑面积约4.97万m2)。协调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18起,监督支付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约250万元,涉及农民工90余人。

17.强化环卫行业服务监督,提升城市环境卫生质量。一是制定了《瑞丽市城市环境卫生监督考核实施方案》,并根据考核科学性、有效性对瑞丽城区、畹町、姐告服务区进行监督考核。二是强化监督考核存在问题整改。在监督考核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及时通知环卫服务企业进行处理;若问题出现频率高、处理不及时,将下发《环境卫生整改通知书》,并按相应考核办法进行扣分、扣款处理。二是积极推进城郊结合部垃圾收转运工作,提升城市整体环境。编制完成《瑞丽市勐卯镇垃圾清运方案》,实施范围为整个勐卯镇所管辖的勐卯、姐岗、姐勒、芒令、姐东、勐力、团结共计7个村委会,69个村民小组。通过该方案的实施瑞丽进出口道路沿线垃圾随处可见的情况得到有效解决。三是有序推进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制定了《瑞丽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优化提升方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有序推进。已完成项目选址、土地预审和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工作,经招标粤丰科维环保投资(广东)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截至目前,项目已完成选址、土地、可研、水保、稳评备案工作;项目环评已于2019年9月获省厅批复,并完成PPP合同签订、项目核准,项目场平、地勘工作也已完成,并于2019年11月18日开工建设。加强餐厨垃圾设施建设,妥善处置餐厨垃圾。于2019年2月9日起紧急开展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工作,每天清运餐厨垃圾35吨/天。

18.扎实开展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复审清理工作。2019年7月13日起,对我市3315套公租房开展进行入户调查,截至2019年9月10日,共入户调查2416户,其中查处违规享受住房159户(转借116户、转租 43户),多次入户不在家闲置899户。审核3315户,其中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有房产登记或有房产备案,不符合条件应退出273户,已退出132户。廉租住户因收入超出廉租住房保障标准,需转公租103户,未提交复审资料207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1.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4人),事业人员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6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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