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瑞政办发〔2020〕44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33号)和《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州政府办便签〔2020〕180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结合瑞丽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研究制定《方案》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2020年,瑞丽市初步建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持续健全完善,组织保障更加坚强有力。
2021年,瑞丽市政务公开载体和渠道更加丰富多元、规范有序,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政策解读回应、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梳理制定工作全面完成,村(居)民委员会公开制度更加完善。
2022年,瑞丽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解读回应不到位、公开平台不规范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023年,瑞丽市基本建成覆盖基层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的全市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形成体系完备、制度健全、平台规范、队伍专业、保障有力的基层政务公开新格局,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
三、《方案》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一)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贯穿基层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
全面编制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指引和目录。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和待制定的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单位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全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
(二)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1. 健全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发布等制度,实现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规范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和发布审查机制,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须准确界定为“此件公开发布”、“此件删减后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等4种类型中的1种,并作规范标识。
2. 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认真履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职责,按照“谁收到、谁处理”的原则办理,编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内部工作制度,畅通信函、传真、当面提交、互联网等多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3. 健全重要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及时传递党和国家相关政策,准确解读贯彻执行措施。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认真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充分运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和简明问答、案例说明、图表图解、视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进行解读,并确保解读材料于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其他公开载体发布。鼓励运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开展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让群众听得懂、好理解。
4. 健全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报送、处置、回应和督办机制。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质疑,以及群众关心、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要依法依规明确回应主体,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网络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的优势,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正确引导、凝聚共识。针对重大政务舆情,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的沟通联系,着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5. 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结合职责权限和瑞丽实际,制定公众参与政府行政决策的工作制度,明确参与事项、参与方式、参与渠道,并向社会公开。健全完善民意汇集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应采取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实地走访、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并同步公开征集意见的总体情况、采纳情况以及不采纳理由等,以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不断拓展政府门户网站的民意征集、网民留言办理等互动功能,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三)规范建设基层政务公开载体和渠道。
1. 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逐项对照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完成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工作,确保目录中所有主动公开事项都有相应的栏目,开设相关领域政务公开滚动专栏,并能提供便捷的信息检索和下载服务功能,完成信息公开专栏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栏目的内容更新。在瑞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整合有关信息资源和数据,便利企业和群众获取信息、了解政策和网上办事。
2. 强化政务新媒体的“政务发布”平台属性。把政务新媒体作为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和回应引导政务舆情的重要平台,突出“政务”定位,重点推送就业创业、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扶贫开发、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
3. 积极拓宽基层政务公开渠道。根据实际情况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将政务公开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末端,综合利用农村(社区)信息公示栏、报纸、电视、广播、大喇叭等媒介和渠道发布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依托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的窗口单位和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服务单位,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做到统一标识、统一设施、统一功能、统一管理,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
方案原文: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政办发〔2020〕44号)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