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省委省政府督察反馈意见,瑞丽市人民政府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省委省政府督察反馈意见基本情况
2017年省委省政府督察指出“2016年1月14日瑞丽市人民政府发文要求取缔涉及两江风景名胜保护区内的砂石场、取土场,现场检查发现瑞丽莫里青采石场位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一级区内,至2017年2月中旬仍存在违规生产行为”。
二、整改目标
彻底关闭瑞丽莫里青采石场并进行矿山恢复治理。
三、整改工作完成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督察反馈意见,加强整改、狠抓落实,切实提高整改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我市多次召开市政府专题会,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督察反馈意见,于2017年8月彻底关闭瑞丽莫里青采石场并于2019年完成了矿山恢复治理工作。
现对该项整改工作,面对社会予以销号前公示。
公示期:2020年7月20日—2020年7月26日(7天)
联系电话:0692—4141535
瑞丽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20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