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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验收工作销号的公示

浏览量:15627   作者:  日期:2020/11/26

按照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当中涉及瑞丽的问题,切实整治硅冶炼行业对环境的影响,指导企业通过整改提高规范化水平,逐步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企业努力,着力解决企业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共赢的大好局面。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瑞丽市腾信硅业有限公司(原景成硅厂)硅冶炼监管、木炭替代还原剂整改工作已于2020611日完成整改并由市政府组织验收,相关验收材料已按要求上报德宏州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为做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销号工作,现将项目整改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硅冶炼监管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原生木炭替代总体进展缓慢。硅冶炼企业虽然按要求开始使用石油焦、洗精煤、农作物秸秆等作为还原剂,但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够、进度慢,替代原生木材、木炭量少。二是作为替代的石油焦、洗精煤由于含硫量高,导致二氧化硫排放增加,目前,对硅冶炼企业石油焦、洗精煤含硫情况还缺乏监管。三是还未能形成监管合力。硅冶炼企业监管涉及发改、工业和商务科技、林业、环保、公安等部门,对企业使用木炭、木材的监管措施还不够细不够实,部分企业原料堆场、成品存储还有一些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地方,相关部门之间监管协作机制不健全,还未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

二、整改时限及目标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各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加强对硅冶炼企业的监管,完成时限2020630日之前。

三、整改措施

(一)市林业局加强木炭生产、销售管理。一是制定木炭生产、销售管理制度,实行木炭消耗企业木炭收购实名管理制,推行林业执法人员定期进厂查验木材、木炭制度;二是严厉打击违法烧制、运输木炭及收购无合法来源木炭的行为,有效遏制木材消耗。

(二)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采取有效措施鼓励企业积极探索木炭替代还原剂的研究和应用,减少使用木炭或者不使用木炭。

(三)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硅冶炼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的监管,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硅冶炼企业,依法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处罚措施,倒逼硅冶炼企业采取源头控制和末端治理等方式,减少二氧化硫的排放。

(四)建立和完善执法联动机制。发改、工业和商务科技、林业、环保、公安等部门,加快建立和完善执法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整治硅冶炼行业突出环境问题。

(五)严格遵守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严禁在硅冶炼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控制区域内规划建设新的移民集中安置点。

四、整改效果

一是木炭替代还原剂应用取得新成效,2019年度,企业还原剂中木炭占比为19.6%,石油焦占比33%,木块和煤各占比23.6%。通过替代,企业木炭使用占比较上年度大幅下降;二是对瑞丽腾信硅业有限公司(原景成硅业)无法搬迁的污染企业加强整治力度,降低企业污染排放、提升项目运营质量,瑞丽腾信硅业有限公司(原景成硅业)对8台冶炼炉烟尘排放进行脱硫安装,总投资1840万元,由云南省煜联盛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建,截至1124日,项目完成投资1150万元,完成总投资的75%,工程整体完成进度为78%,预计202012月底完工;三是联动执法机制有效提升,由工业和商务科技局牵头,会同发改、林业、环保、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四是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开展了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共发放15份,其中满意10份,基本满意5份,不满意0份。五是2012年以来,在硅冶炼企业区域内,未有新建和新易地扶贫搬迁户移民集中安置点建设。

五、公示时间

20201126日至202012 2日(不含节假日),共5天。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瑞丽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新建路2号新政府大楼五楼)反馈,联系电话0692-4124133

 

 

 

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