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主要内容
以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为重点,按照加强勘查、科学调控、合理布局、优化配置、集约高效、注重保护、科技创新、扩大开放的思路,努力提升瑞丽市矿产资源储备能力和开发利用水平。高度弘扬“绿色矿业”理念,体现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立足本市,紧密配合“产业富市”战略,积极实施全方位资源战略,寻找新的可供开发利用资源基地,实现我市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全国矿产资源规划》、《云南省矿产资源规划》及《瑞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等规定,编制《2008-2015年瑞丽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本规划是我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内容为8章,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是加强宏观调控的基本手段。
本规划以2007年为基准年,规划期为2008-2015年。规划重点含概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等内容。
矿产资源勘查现状
瑞丽市境内已完成1:20万区域地质调查,1:20万水系沉积物测量、1:50万—1:100万区域重力调查1:50万矿山地质调查与评估及1:100万遥感地质解译工作。完成全市地下水资源状况总体评价、瑞丽盆地地热资源的科研调查、瑞丽至畹町1/5万区域地质测量1185平方千米。
基本特点及优势矿产
地质工作结果表明,瑞丽市矿产资源种类不多,规模不大、部分矿产分布相对集中。矿床类型较复杂,共半生组分较多,部分矿种经济价值较高、具有一定综合利用潜力;一些矿种及危机矿山深部及外围尚有一定找矿远景。
基本原则
———坚持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统一的原则。
———坚持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
———坚持发挥区位优势,积极拓展矿业领域对外开放的原则。
紧密围绕云南省矿产资源规划总体部署和州矿产资源规划具体要求,在国家实行以西南“三江”云南段为重点的重要成矿区带、主要矿种的找矿新突破总体部署下,通过五至十年努力,力争新发现一些可供开发利用的矿床,增加后备资源储量,使瑞丽矿业有一个新发展。
借口岸优势,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种优势,两个市场”做大做强矿产资源。我市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有两个国家级边境贸易口岸,通关出境陆路通道便利,可以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以“引进来,走出去”的发展思路发展矿业经济,以充实、弥补我国矿产资源的严重不足,最终支持经济社会的发展。
力争2015年前全市矿业总产值突破15亿元,实现矿业有一定幅度的增长。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