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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

浏览量:17816   作者:  日期:2016/8/2

        “十三五”期间,瑞丽市和全州、全省一样,旅游产业发展既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又存在着传统产品转型升级缓慢、新业态培育不足、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滞后、旅游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不高等突出问题。为抓住全国全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培育新的消费产业等重大机遇,加快旅游强市建设进程,根据《云南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安排,结合实际,特制定瑞丽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

一、全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导,按照优存量、强增量、调结构、补短板、重品质、提效益的发展思路,以高端化、国际化、特色化为目标,以全域旅游为方向,以优化结构、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以改革创新和融合发展为动力,以加快重大旅游项目建设为突破口,通过着力提升传统旅游产品、培育旅游新业态、推动旅游强市富民、壮大旅游市场主体、发展智慧旅游、扩大旅游对外开放、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整治城乡环境,进一步做大、做强、做精、做优旅游产业,推动瑞丽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为全面实现旅游强市建设目标打下坚实基础,并在全州、全省、全国旅游发展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发展目标

    2018年,全市建成并投入运营的旅游休闲度假和专项旅游产品比重超过40%,旅游产业转型取得实质性突破。实现接待海外旅游者达40万人次,接待国内旅游者超过342万人次(含一日游游客),游客人均消费由每人次998元增加到每人次1250元,旅游总收入超过57亿元;旅游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超过8%,综合增加值超过15%,旅游直接就业人数超过2万人,间接带动就业4万人,累计带动贫困人口脱贫1万人。旅游产业成为全市重要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为把瑞丽建成省内一流、国内著名的旅游目的地和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旅游集散地,实现瑞丽旅游全面转型升级,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全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任务

    根据国内外旅游市场新变化和人民群众的新需求,进一步加快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继续保持旅游接待规模稳步增长的同时,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扩大有效供给,改善供给环境,提升供给品质,提高供给能力,推动全市旅游产品结构由观光型为主向观光旅游、休闲度假、养生养老、运动健康、文化体验、探险探秘、跨境旅游等各种专项旅游并重的复合型方向转变,实现全市旅游产业更高水平的供需平衡和速度、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

    (一)传统产品提升工程

    坚持盘活存量、提升效益,加快推进生态观光、文化体验、休闲度假、跨境旅游等传统产品的改造提升,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旅游产品。

    1.观光旅游产品提升。巩固提升莫里热带雨林、一寨两国景区景点,加快推进瑞丽江旅游基础设施、瑞丽湾植物园、喊沙旅游民族村、姐勒金塔、畹町七彩旅游小镇等项目,建设成为我市生态旅游的高端产品。力争到2018年,建成5A级旅游景区1家,4A级旅游景区3家,推动全市观光产品提档升级。

    2.旅游城市综合体打造。围绕市场需求,坚持特色化、差异化、集约化发展方向,因地制宜打造一批休闲度假型、会展会议型、文化娱乐型、商业旅游型等不同主题的城市旅游业态集聚区。推动旅游产业与城市建设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和完善旅游城市综合体,形成城市旅游新亮点,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和竞争力。

3.文化旅游产品培育。发挥瑞丽民族和历史文化优势,建设2个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景区。提升泼水节、目脑纵歌节等节庆活动的国际性、参与性和体验性,大力发展瑞丽民族民间旅游商品体系,打造一批旅游购物街区,积极创建全国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区。

4.休闲度假产品开发。依托森林资源、温泉资源改善交通条件,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申报国专项资金和招商引资,有规划的开发瑞丽江、勐秀乡、户育乡以及棒蚌村、弄岛镇等区域的健身休闲度假产品,进一步完善旅游产品结构。

    5.边境跨境旅游产品发展。依托瑞丽边境旅游线路,全面改造提升道路沿线旅游景区,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通往边境旅游景区的公路建设,提升道路通达条件,提供便捷的出入境通关服务,大力发展边境和跨境旅游产品。发挥中缅边境旅游的资源和市场优势,在积极稳妥发展出境旅游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资源整合和联合营销,全面加大对第三国游客的引进力度,着力打造若干条在国际市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跨国旅游黄金线。

    (二)旅游强市富民工程

    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发挥旅游业在城乡统筹、脱贫攻坚和带动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旅游与城乡建设融合发展,实现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按照“旅游活动全域化、旅游配套全景化、旅游监管全覆盖、社区居民全参与、旅游成果共分享”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瑞丽特色旅游城市、旅游强市、旅游名镇、旅游名村创建工作,加快建设一批具有瑞丽特色的全域旅游目的地,建成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中国国际特色旅游目的地、国家康养旅游示范基地、国家人文旅游示范基地,进一步释放旅游产业综合功能。

    1.创建特色旅游城市。按照“旅游业直接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超过10%;年度主要旅游经济指标、休闲度假游客接待量均超过省州平均水平;重大旅游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年度投资不低于10亿元;有吸引游客且聚集人气的旅游休闲街区和旅游城市综合体,城市文化风貌和园林特色显著,休闲氛围和度假特色突出;城市卫生环境整洁,通达条件便捷舒适,旅游厕所、游客服务中心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游客满意度超过90%”的核心内容,开展特色旅游城市创建工作。

      2.创建旅游名镇。加快推进畹町旅游小镇建设,按照“生态景观良好,文化特色浓郁,街区风貌特色突出,具有较高品质的旅游资源和产品;年游客接待量超过30万人次,小镇及其周边至少有1个国家3A级以上旅游景区;旅游建设项目推进良好,年度投资超过5000万元;旅游住宿设施独具特色,精品酒店和特色客栈床位数占住宿设施的比例超过50%;旅游功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备,具有较为便捷的通达条件;游客、社区居民和投资业主三者关系和谐;游客满意度超过90%”。

    3.创建旅游名村。以环境改善为基础,以村容村貌美化为重点,以大力发展乡村休闲、农事体验、农家乐、特色种养殖等乡村旅游产品为载体,以实施旅游产业扶贫,带动就业和促进群众脱贫增收为方向,加快改造提升原有6个旅游村,新建2个特色旅游村(勐卯镇勐嘎村、勐秀乡等扎村委会芒冒村)和一个旅游扶贫村(勐卯镇芒令村)。按照“自然景观良好,文化特色鲜明,村落风貌和生态环境优美;村内及其周边至少有1个旅游小景区和10家以上农家乐;旅游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年度投资超过1000万元;村容村貌整洁,通达条件良好,旅游功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完备;游客、村落居民和投资业主三者关系和谐;游客满意度超过90%”的核心内容,开展旅游名村创建工作。

4.创建旅游农业庄园。深入推进旅游与农业融合发展,按照“融资市场化、经营规模化、管理企业化、服务社会化、产品市场化”的开发经营模式,大力开发集农事体验、田园风光、农品采摘、文化体验等类型多样的瑞丽市弄岛柚子庄园和红瑞柠檬庄园。

 (三)市场主体培育工程

    坚持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和市场化运作,针对全市旅游企业“小散弱差”的突出问题,围绕旅游产业要素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打造一批在省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旅游企业,进一步提升我市旅游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1.做大做强综合型龙头旅游企业。鼓励大型国有企业和有实力的民企依托自身行业资源优势和人才优势,整合内部资源,延伸产业链条,优化资产结构,扩大投资规模,实现全产业链经营,在全市重点打造2家左右具备较强横向和纵向整合能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

2.做精做优专业型骨干旅游企业。支持全市有实力的要素旅游企业创新商业经营模式,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在全市逐步培育25家以上业主明确、竞争优势明显的旅游骨干企业。其中,重点培育扶持5家精品度假酒店企业、1家旅游交通运输企业、5家旅行社企业、3家重点旅游景区企业、3家旅游商品生产和购物企业、5家本土餐饮企业、2家旅游娱乐企业,推动骨干旅游企业品牌化管理、连锁化经营、人性化服务和特色化发展。

    3.做特做活中小型特色旅游企业。以新技术引进、新业态培育、乡村旅游建设等为重点,在全市分类选择5家具有竞争力和发展特色的成长型旅游中小企业,作为银行信贷、财政资金重点扶持和服务的对象,通过资金投入、智力支持等方式,扩大经营规模,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形成1-2家省内一流的特色型、创新型旅游企业。引导和扶持一批特色民居客栈和精品农家乐发展,为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工作提供有力载体和抓手。

    (四)旅游对外开放工程

    面向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旅游生产力要素,不断深化国际国内旅游交流与合作,加快与国际旅游服务标准接轨,全面提高瑞丽旅游产业对外开放和国际化水平。

    1.务实推进国际国内区域旅游合作。推进大湄公河次区域和中印缅孟经济走廊国际旅游合作圈建设。用足用活用好边境旅游异地办证政策,进一步争取国家支持,争取把“简化出入境程序,提高口岸通关便利化程度、自主审批入境自驾车旅游线路、第三国人员口岸签证”等纳入国家通关一体化改革试点。建立信息共享、市场共建、客源互送、安全救援、人才培养、生态保护和投诉受理的合作机制。

    2.启动实施跨境旅游合作区和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72号)精神为契机,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规划建设中国瑞丽—缅甸木姐跨境旅游合作区,启动建设瑞丽边境旅游试验区,努力将“两区”打造成为功能齐全、开放度高、管理有序、繁荣发展的“跨国界旅游示范区”和国际旅游目的地。充分利用设立“两区”的政策机遇,力求在边境旅游线路审批、通关便利政策、免税购物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3.加快“引进来、走出去”步伐。根据国家出台的优惠政策和措施,鼓励和引导市内有条件、有实力、有信誉的旅游企业、旅游机构“走出去”开发旅游资源,开展旅游经营,开拓旅游市场。同时,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重点引进一批实力雄厚、善于经营、社会责任感强的国有或民营旅游大企业集团,参与我市旅游资源开发和产业整合。进一步完善“以奖代补”机制,在继续加大对国际知名品牌酒店管理公司引进力度的基础上,重点引进一批国际性的健康服务公司、赛事经纪公司、户外运动公司、养生养老机构,全面参与我市旅游开发、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力争到2018年,全市累计建成运营的国际知名品牌酒店达1家以上。

    (五)智慧旅游建设工程

    树立“旅游+”和“互联网+”的理念,积极运用互联网推动全省旅游产品业态创新、发展模式变革、管理效能提升和服务质量提高,进一步增强创新力和生产力,全面提升我省旅游信息化和智能化发展水平。

    1.建设旅游大数据中心。加快旅游大数据中心标准体系、信息资源库、应用支撑系统、应用系统、网络系统、数据处理和存储系统、信息安全系统、备份系统、中心机房及配套设施设备建设,全面汇聚旅游行业信息和服务资源信息,实现旅游有关领域、体系和各业态单位数据的集中统一采集、存储、处理,形成相互之间信息的互通互联和信息共享、查询,以及各国的旅游数据交换,为云南乃至全国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提供分析和决策支撑。

2.建设中国瑞丽—南亚东南亚旅游网络交易平台。配合云南旅游国际中心建设,打造中国-南亚东南亚旅游网络交易平台,为企业和游客提供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游客两种业务模式,对接国内众多知名旅游电商平台以及传统旅行社,对接南亚东南亚当地知名的线上平台及当地旅行社,推动在线旅游平台企业的发展壮大,整合上下游及平行企业资源、要素和技术,构建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品牌和投资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实现跨区域的在线信息发布、预订、支付、授信、结算等功能,同时,相关数据为旅游大数据中心提供业务支撑。

3.建设全市统一的旅游应急指挥平台。建立日常监管、信息接发、应急预案管理、应急处置、图像接入、数据采集和应急指挥功能的综合性应用平台,实现基于大数据的景区智能客流量预测预警及实控分流、景区实时监控、旅行团队实时运行监管、基于地图的旅游数据矢量运算、应急指挥通讯互联互通、基于北斗的户外探险游等多项应用,真正做到“看得见、联得上、呼得应、调得动”,提升旅游应急服务水平。

    4.完善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在车站、码头、宾馆饭店、景区景点、旅游购物店、游客集散中心等主要旅游场所提供旅游信息互动终端和电子显示屏、预警大喇叭等灾害预警发布终端,使旅游者更方便的接入、使用互联网信息服务和在线互动。加大旅游公共信息的采集和运用,健全旅游公共产品和设施、推进旅游气象观测网建设、完善旅游投诉和旅游救援等公共信息网络查询服务,建立旅游诚信信息交流平台,开展文明旅游引导,加强对旅游企业信用的监管。

    5.创新旅游网络营销模式。依据旅游大数据整理分析,建立智慧旅游营销系统,构建跨区域、跨平台、跨网络、跨终端的旅游目的地网络营销体系,建立广播、电视、短信、多媒体等传统渠道和移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渠道相结合的全媒体信息传播机制,实现基于信息化的精准营销,提高公众对云南省旅游的认知度,增强云南省旅游目的地营销推广效果,引导和激发市场消费需求。

    6.实施创新创业行动计划。推动“旅游+互联网”与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紧密结合,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以旅游需求为导向的在线旅游创业创新。支持旅游创新平台、创客空间、创新基地等旅游新型众创空间发展。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旅游+互联网”创业园区和示范企业,建立创新创业孵化平台。支持旅游院校开设旅游创业辅导课程。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促进旅游发展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支持旅游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六)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践行“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旅游核心价值观,按照“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1.完善旅游监管体制机制。抓好游警察试点工作,发挥好旅游警察对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的重要作用。抓好全市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组建工作,建立值班联勤、联动执法、限时办结、督办问责等工作制度,形成统一调度、综合指挥、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格局。推进导游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旅行社、导游公司与导游人员之间的关系,建立科学合理的导游薪酬制度。推动旅游协会改革,发挥协会在服务会员、诉求反映、行业自律、诚信监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2.强化旅游市场监管手段。加强旅游地方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建立涵盖旅游要素各领域的标准体系,加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标力度。建设全市旅游市场监管平台,推广使用旅游团队电子名单表、电子合同和电子行程单,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旅游团队动态监管。推行旅游购物企业、旅行社和导游人员计分管理办法,完善旅游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建立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机制,推行大众评价和社会监督,引导形成优胜劣汰的正向引导机制。

    3.推进无障碍旅游。鼓励签订合同的上岗导游人员在全省范围内提供全程导游服务,允许导游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办理正常的工作调动手续。允许经批准从事旅游运输的车辆在核定经营范围内从事旅游客运经营,按照旅游合同和旅游包车合同的行程安排在车籍所在地和旅游目的地之间通行。严厉打击阻碍旅行社和导游人员在当地合法开展旅游经营和服务,阻碍旅游客运车辆在车籍所在地和旅游目的地之间通行的违法行为。

    4.引导文明旅游理性消费。定期发布瑞丽主要旅游线路产品诚信指导价,引导游客理性消费。通过新闻媒体、公益广告、公益宣传片、宣传手册等方式,广泛开展理性消费宣传,普及出游知识,强化契约精神,引导游客理性选择旅游产品,签订旅游合同,依法合理维权。招募瑞丽旅游志愿者,开展旅游志愿者公益活动和文明旅游宣传活动,引导游客文明旅游。

    5.加强旅游人才教育培训。实施人才强旅战略,加大对旅游人才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全市旅游从业人员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建立旅游人才数据库,加强旅游人力资源管理。建立健全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职称和技术等级制度,完善和推行导游人员高中初级技术等级,并与导游薪酬挂钩。借助省内外旅游院校的办学优势,加快高、中级旅游管理人才和实用人才的培养。加强对旅游管理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特别要重点培养一批优秀导游。引导企业积极引进旅游经营、管理、营销、策划等各类人才,建立规范的人才选拔、培养、任用机制和优胜劣汰机制。加强对公民,尤其是出租车司机、导游等窗口服务人员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技能的培训教育,提高文明素质。

    (七)城乡环境整治工程

    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属地管理、全民参与”的原则,在主要旅游道路交通沿线、重点旅游城镇、旅游特色村实施城乡旅游环境整治工程,推动我市城乡面貌和卫生环境有根本性改变,公共服务水平有较大改善和提升。

    1.城镇旅游环境整治。以旅游城市、旅游小镇为重点,加强全市旅游城镇生态环境绿化美化,建设和提升一批城镇休闲公园,新增绿地面积,营造生态景观。加大全市旅游城镇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在游客集中的景区入口、车站、码头、城市中心广场、旅游购物场所等增设环卫设施,加强垃圾和污水处理,确保卫生环境干净整洁。完善旅游城镇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厕所、旅游标识标牌等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2.乡村旅游环境整治。围绕民族特色旅游村寨、旅游古村落、旅游扶贫村建设,全面整治和优化我市乡村旅游环境。重点清理村庄道路沿线、公共场所、周边游览区等可视范围内暴露的垃圾杂物、污染水体、标语广告、围园篱笆、沙石木料、柴草粪肥等。整治村庄各类管线,包括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等各类线路,尽量做到管线入地。拆除有碍景观的破旧建筑和违章建筑,打造特色民居民宿。加强村内旅游厕所、标识标牌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对城乡环境整治的宣贯力度,引导农村居民建设美丽家园,倡导和推动农村居民养成整洁、卫生、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从根本上扭转我省农村普遍存在的“脏乱差”现象。

3.道路沿线旅游环境整治。在游客集中通行的高速公路、旅游干线、旅游专线和景区之间连接道路,全面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绿化美化工作。重点对道路两旁景观视线范围内的道路边坡、裸露山体和荒山荒坡进行生态绿化,规模化栽种具有当地特色、景观效果好的植物树种,争取把市内主要旅游交通道路建设成为绿色旅游廊道。加大对主要旅游交通沿线卫生整治力度,提高游客休闲站、旅游厕所的接待能力和清洁水平,规范设置旅游交通标识和广告牌,努力做到主要旅游交通沿线无暴露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乱搭乱建、乱披乱挂和乱堆乱放的现象。对损坏的路面、道路边坡、安全设施及时进行整修更换,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确保旅游道路畅通无阻。

三、全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行党政齐抓、部门统筹、上下联动、动态管理、属地负责的领导体制,建立“横向统筹协调、纵向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各项工作领导有力、组织有序、统筹有方、推进有效。各乡镇要把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列入重大事项予以重点推进,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深入推进、协调落实。市直相关部门要发挥部门职能,加大支持力度,合力推进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内部设置,进一步加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并在人财物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有效破解“小马拉大车”的现状。

    (二)强化规划引领

要高水平编制瑞丽全域旅游规划,全市养老养生旅游、体育演艺旅游、乡村旅游与旅游扶贫等各类旅游专项规划,并注重规划衔接。要建立旅游项目库,高水平编制项目建设规划。

(三)大力招商引资

    围绕全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工程和项目,做好项目包装策划,推出有吸引力的项目,激发社会资本和市场力量参与旅游项目开发建设的积极性。坚持“政府引导支持,企业投资经营、民众放心消费、参与各方受益”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充分利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招商渠道,借助政府驻外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平台的地缘和客户资源优势,创新招商方式和途径,加大旅游产业转型升级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用足用活现有政策,积极出台新的旅游招商政策和措施,优化投资环境,多渠道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进入瑞丽投资开发或运营管理旅游项目。

     (四)优化用地政策

    全面深化落实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10号文件)相关政策,制定细化实施办法。在全省国土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安排用地指标,在年度土地供应中明确旅游业发展用地规模。改革完善旅游用地管理制度,实行旅游用地分类管理和差别化旅游用地政策,鼓励多种方式供应建设用地。用活、用好省级每年10000亩预留计划用地指标,对省级重大项目和新业态项目优先落实用地。加大对旅游厕所用地保障力度,加大对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等项目的用地支持。

    (五)加大金融支持

    以政府注资发起、社会募资参与、专业机构管理的方式,抓紧设立瑞丽市旅游产业发展基金,推动设立多种类型的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鼓励各类国有和民营银行加大对旅游产业转型升级重大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额度。支持旅游企业在主板、创业板、新三版上市或挂牌。指导有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各类企业债券,开发推出资产证券化产品。继续推动旅游组合保险发展,鼓励保险公司开发旅游有关的各类保险产品。支持旅游项目运用PPP模式,鼓励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开展“个体创业”“大众创业”和“平台创业”,推广众筹方式,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参与旅游开发建设。

    (六)完善基础支撑

    深入实施旅游厕所革命,抓紧新建和改造10座旅游厕所并实现免费开放,确保我市旅游厕所建设达到全国中上水平。围绕旅游景区和重点旅游城镇乡村,建设游客服务中心、游客休息站、旅游标识标牌,确保通往全市3A级以上旅游景区、旅游名镇和旅游名村的高速公路出口和二级道路沿线设有明确、规范的旅游标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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