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成果是于2017年12月5日由云南省人民政府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德宏州及芒市等5个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的批复》(云政复[2017]67号)批准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瑞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完善方案》)、成果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完善方案》内容
1.指标落实情况
按照《德宏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的相关要求,德宏州下达瑞丽市耕地保有量指标为15367.00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1200.0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8650.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7430.0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570.00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932.00 公顷。经规划调整后,各项指标均符合上级要求。具体见下表:
表1 瑞丽市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单位:公顷
|
指标名称 |
上级下达 |
实际布局 |
预留指标 |
是否符合指标要求 |
|
耕地保有量 |
15367 |
16964.31 |
- |
符合 |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11200 |
11202.08 |
- |
符合 |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8650 |
8585.83 |
63.12 |
符合 |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7430 |
7366.88 |
63.12 |
符合 |
|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
1570 |
1506.88 |
63.12 |
符合 |
|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932 |
556.96 |
58.12 |
符合 |
|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 |
932 |
932 |
- |
符合 |
|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
210 |
210 |
- |
符合 |
2.建设用地指标组成部分
根据省厅要求,此次调整完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别由三部分组成:历年(2010-2016年)已批准建设用地、此次新增加项目占用指标以及预留不少于5%的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通过分析瑞丽市数据可得,瑞丽市已批准建设用地布局占用指标473.3公顷,新增项目布局占用指标1033.58公顷,预留建设用地63.12公顷,合计1570公顷。
3.建设用地指标布局总体情况
在不突破市级下达各项建设用地指标的前提下,统筹协调瑞丽市产业发展方向和各乡镇实际用地需求,按照各用地单位提供项目范围,对各类产业用地进行安排,各乡镇各类建设用地指标布局情况见下表。
表2 瑞丽市各乡镇建设用地指标调整情况表
单位:公顷
|
行政区 |
2014年建设用地 |
上级下达指标分解考虑因素 |
调整完善后 |
||
|
新增建设小计 |
批而未变占用 |
新增建设项目占用 |
|||
|
瑞丽市 |
7079.55 |
1570.00 |
473.30 |
1096.70 |
8650.00 |
|
市级预留 |
0.00 |
63.12 |
0.00 |
63.12 |
63.12 |
|
勐卯镇 |
3845.75 |
772.14 |
242.98 |
529.16 |
4618.20 |
|
畹町镇 |
777.40 |
237.44 |
79.61 |
157.83 |
1015.10 |
|
弄岛镇 |
694.51 |
91.17 |
2.22 |
88.95 |
785.64 |
|
姐相乡 |
794.42 |
29.86 |
3.79 |
26.07 |
824.29 |
|
户育乡 |
351.79 |
226.77 |
128.19 |
98.58 |
578.56 |
|
勐秀乡 |
615.68 |
149.50 |
16.51 |
132.99 |
765.09 |
二、用地安排主要方向
瑞丽市调整完善工作按照《德宏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的相关要求,以优先保障我市“十三五”重点建设的交通、水利、能源、电力、生态、旅游、民生及工业等各类项目建设落地为前提,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盘活存量,分析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的方法,调整用地规模,主要内容如下:
1.已纳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变更的建设用地
在2014年现状数据基础上,2015年、2016年(上报数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中变更为建设用地的,按调整完善相关要求,必须布局建设用地指标,给予保障。
2.已上报批准的建设用地
通过逐批次、逐项目清理,并与2014年现状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瑞丽市2010年至今已上报批准的建设用地(未变更),在2014年现状变更数据中仍有473.3公顷为非建设用地(全部为城乡建设用地,占用2014年现状耕地185.21公顷),这部分土地为已批未供的存量建设用地,必须安排建设用地指标,给予保障。
3.保障民生用地
结合村庄发展规划,“十三五”期间已明确用地位置的农村用地,予以保障;难以明确位置的,预留不少于全市新增城乡建设用地5%的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专项用地农村发展建设。地质灾害搬迁用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用地,集合瑞丽市搬迁安置的实地调查成果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方案,无条件开展增减挂钩的安置用地,予以保障。
4.“十三五”期间的国家、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调整建设用地予以保障。
5.基础设施、产业用地,根据开发建设时序,重点保障”十三五”期间用地。
三、各类建设用地安排情况
按照《德宏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市级下达我市建设用地总规模为8650.00公顷,核减我市规划基期年(2014年)建设用地面积7079.55公顷和已批项目、2015年变更面积473.3公顷后,我市实际可布局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096.7公顷(包含预留新增建设用地63.12公顷)。统筹各单位上报的建设项目,我市本次共布局新增建设项目总面积为1033.58公顷,加上市级预留指标63.12公顷后,我市建设用地指标布局已饱和。
四、其它问题说明
统筹考虑全市建设用地指标规模,各单位上报的建设项目均已尽量保障,并按省厅要求,侧重考虑近三年可实施的项目。所有项目用地范围经用地单位提供并确认。
预留指标专项用于保障村庄用地(63.12公顷),今后若需使用,各乡镇应按年度统一申请,并编制预留指标使用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统一核拨。
按云南省此次调整完善工作的相关要求,低丘缓坡项目、易地扶贫项目、增减挂钩建新区、农村发展预留用地和集镇预留空间已划为有条件建设区。目的在于简化用地审批程序,提高用地保障。
建设用地指标无法保障的交通、水利、能源、环保、军事设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基础设施项目,均已列入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由省国土资源厅统筹保障。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