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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成果公告

浏览量:117984   作者:  日期:2018/9/13

《瑞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成果是于2017125日由云南省人民政府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德宏州及芒市等5个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的批复》(云政复[2017]67号)批准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瑞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完善方案》)、成果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完善方案》内容

1.指标落实情况

按照《德宏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的相关要求,德宏州下达瑞丽市耕地保有量指标为15367.00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1200.0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8650.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7430.0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570.00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932.00 公顷。经规划调整后,各项指标均符合上级要求。具体见下表:

1 瑞丽市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单位:公顷

指标名称

上级下达

实际布局

预留指标

是否符合指标要求

耕地保有量

15367

16964.31

-

符合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11200

11202.08

-

符合

建设用地总规模

8650

8585.83

63.12

符合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7430

7366.88

63.12

符合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1570

1506.88

63.12

符合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932

556.96

58.12

符合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

932

932

-

符合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210

210

-

符合

2.建设用地指标组成部分

根据省厅要求,此次调整完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别由三部分组成:历年(2010-2016年)已批准建设用地、此次新增加项目占用指标以及预留不少于5%的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通过分析瑞丽市数据可得,瑞丽市已批准建设用地布局占用指标473.3公顷,新增项目布局占用指标1033.58公顷,预留建设用地63.12公顷,合计1570公顷。

3.建设用地指标布局总体情况

在不突破市级下达各项建设用地指标的前提下,统筹协调瑞丽市产业发展方向和各乡镇实际用地需求,按照各用地单位提供项目范围,对各类产业用地进行安排,各乡镇各类建设用地指标布局情况见下表。

2 瑞丽市各乡镇建设用地指标调整情况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

2014年建设用地

上级下达指标分解考虑因素

调整完善后

新增建设小计

批而未变占用

新增建设项目占用

瑞丽市

7079.55

1570.00

473.30

1096.70

8650.00

市级预留

0.00

63.12

0.00

63.12

63.12

勐卯镇

3845.75

772.14

242.98

529.16

4618.20

畹町镇

777.40

237.44

79.61

157.83

1015.10

弄岛镇

694.51

91.17

2.22

88.95

785.64

姐相乡

794.42

29.86

3.79

26.07

824.29

户育乡

351.79

226.77

128.19

98.58

578.56

勐秀乡

615.68

149.50

16.51

132.99

765.09

二、用地安排主要方向

瑞丽市调整完善工作按照《德宏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的相关要求,以优先保障我市十三五重点建设的交通、水利、能源、电力、生态、旅游、民生及工业等各类项目建设落地为前提,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盘活存量,分析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的方法,调整用地规模,主要内容如下:

1.已纳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变更的建设用地

2014年现状数据基础上,2015年、2016年(上报数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中变更为建设用地的,按调整完善相关要求,必须布局建设用地指标,给予保障。

2.已上报批准的建设用地

通过逐批次、逐项目清理,并与2014年现状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瑞丽市2010年至今已上报批准的建设用地(未变更),在2014年现状变更数据中仍有473.3公顷为非建设用地(全部为城乡建设用地,占用2014年现状耕地185.21公顷),这部分土地为已批未供的存量建设用地,必须安排建设用地指标,给予保障。

3.保障民生用地

结合村庄发展规划,“十三五”期间已明确用地位置的农村用地,予以保障;难以明确位置的,预留不少于全市新增城乡建设用地5%的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专项用地农村发展建设。地质灾害搬迁用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用地,集合瑞丽市搬迁安置的实地调查成果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方案,无条件开展增减挂钩的安置用地,予以保障。

4十三五期间的国家、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调整建设用地予以保障。

5.基础设施、产业用地,根据开发建设时序,重点保障十三五期间用地。

三、各类建设用地安排情况

按照《德宏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市级下达我市建设用地总规模为8650.00公顷,核减我市规划基期年(2014年)建设用地面积7079.55公顷和已批项目、2015年变更面积473.3公顷后,我市实际可布局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096.7公顷(包含预留新增建设用地63.12公顷)。统筹各单位上报的建设项目,我市本次共布局新增建设项目总面积为1033.58公顷,加上市级预留指标63.12公顷后,我市建设用地指标布局已饱和。

四、其它问题说明

统筹考虑全市建设用地指标规模,各单位上报的建设项目均已尽量保障,并按省厅要求,侧重考虑近三年可实施的项目。所有项目用地范围经用地单位提供并确认。

预留指标专项用于保障村庄用地(63.12公顷),今后若需使用,各乡镇应按年度统一申请,并编制预留指标使用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统一核拨。

按云南省此次调整完善工作的相关要求,低丘缓坡项目、易地扶贫项目、增减挂钩建新区、农村发展预留用地和集镇预留空间已划为有条件建设区。目的在于简化用地审批程序,提高用地保障。

建设用地指标无法保障的交通、水利、能源、环保、军事设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基础设施项目,均已列入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由省国土资源厅统筹保障。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瑞丽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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