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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复审清理的通告

浏览量:24351   作者:  日期:2019/7/12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全面落实动态管理要求,提高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使用效益,让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切实享受到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确保公租房分配运营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近期,瑞丽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将对我市入住对象保障资格和住房使用情况进行年度复审清理,为开展好此项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复审清理范围及对象

本次复审清理范围及对象为政府直接投资建设的3991套公租房及入住对象,政企共建项目590套不在本次复审清理范围,具体内容包括:

(一)主城区3315套,其中:温馨家园一区224套、二区376套;景馨家园1264套;和馨家园150套;荣馨家园312套;康馨家园790套,市第一民族中学88套;市第一初级中学88套;祥瑞公寓12套;恒泰锦园11套。

(二)畹町镇120套,其中:畹町中学20套;混板小学10套;芒棒小学10套;建设路点40套;畹江路点40套。

(三)勐秀乡68套,其中:乡政府20套;中学16套;中心小学16套;卫生院16套。

(四)户育乡68套,其中:乡政府20套;中心小学;32套;卫生院16套。

(五)姐相乡220套,其中:乡政府40套;中学64套;中心小学96套,卫生院20套。

(六)弄岛镇200套,其中:乡政府40套;中学56套;中心小学64套;卫生院40套。

二、资格复审

2019711-810日为资格复审期限,其中:

(一)2019712-15日发放复审资料,请各承租户按时到各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领取;

(二)2019716-810日,请各乡(镇)及城区承租户将复审资料提交至边城街57号市住建局二楼复审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项红阳 

电话:4141312

三、入户调查

入户调查与资格审核同步进行,核查组从2019716日起进点,于2019810日完成并将核查信息汇总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相关要求

(一)各承租户领取复审资料后要仔细阅读填表说明,统一使用黑色碳素笔认真完整填写表内内容,不得随意涂改并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二)入户核查期间,各承租户须积极配合、接受核查组入户核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阻拦、规避、谩骂、诋毁、攻击核查组,对核查人员造成人身伤害的交由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三)核查组入户调查时人员不得少于2人且须在承租户至少有一名成年人在家时进入,入户询问时要文明礼貌。

五、清理整顿落实

期限:2019811-831日,对复审和核查结果进行分析研判,对存在以下问题的对象下发取消保障资格或调整保障方式、限期腾退通知书。

(一)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领取或提交复审资料的;

(二)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

(三)拒绝、阻拦、规避或攻击核查组入户调查等情况的;

(四)家庭收入和住房超出规定标准的;  

(五)转租、出借住房的; 

(六)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七)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房屋6个月以上的;

(八)拖欠租金和物业服务费累计6个月以上的;

(九)在公共租赁住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

(十)违反租赁合同其他约定的;

(十一)其他不符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情形。

六、监督管理

(一)复审清理期间,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核和核查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二)复审清理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为被查处对象说情、打招呼,干扰清理工作;

(三)掌握违规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等情况的个人可向复审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举报。

举报电话:0692-4141312

举报邮箱:505098751@qq.com

举报地址: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楼(边城街57号)

 

 

瑞丽市人民政府

2019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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